1楼:匿名用户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基础的,基本特征就是礼法结合,以礼为主;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宗法等级名分,要求等级有序;若有越礼行为,则“礼之所去,刑之所取”,予以严惩,基本上是“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其纠纷解决机制乃是坚持义务本位指导下,自下而上的服从,故而统治者提倡“无讼以求”,而民众亦不得不“厌讼”、“耻讼”。
当代中国的诉讼制度乃是法治国家权利本位指导思想下,权利主体维护合法权益的公力救济手段,是为了权利主体之权利实现而作出的法律上的制度性安排.
中国人爱打官司么?
2楼:火星土匪
先给你看真题
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呜,圣人以无讼为贵。”《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h凶。”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
素材二:l997年3月11 171,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l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20多万件,比上年上升约l6%。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多万件。
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厌讼”、“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从历史上看,由于2000多年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封建**和儒家思想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人民对法律有自己的独特认识,中国古代社会以礼教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手段,着眼于道德人格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人重德轻法的价值观,并形成了以人治惟保障的秩序观。法律对于人民群众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治国之术,是在人治体制下发生作用,也是只有通过人治才能实现的一种统治手段。
由此,人民是诉讼为畏途,无讼,厌讼,耻讼,成为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突出特点。
而历史脚步走到今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和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人民民主主义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法制体系的健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法律的作用。当人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他们也越来越多的愿意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为了1元钱而打官司的例子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人民已经逐渐抛弃了古代的那种耻讼的传统观念。信仰法律,诉讼两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我们一方面要继续进行立法,司法等方面的改革,似的我国法制建设得以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又要注意辩证的看待诉讼率上升这一现象,防止泛诉的出现。要充分的发挥诉讼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真题的一些回答……
对方一定会以我国古代就厌诉这条来抨击你们的论点。那么上边这些话就太有用了。你可以根据古代是疑问诉讼制度不行而人民不敢去诉。而现在法制建设完善了,国人好诉的本质才得以发挥。
3楼:匿名用户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中国人不喜欢诉讼的二千年前的例子.嘿嘿
4楼:鲁伊谦
当然爱啦,为什么古代有状王宋世杰!
5楼:匿名用户
应该是不的
中国的法律不健全,其实根本就不能保护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