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赵文星空絮雨
建筑工地水电工抄负伤休息有袭工资拿的。
员工在工伤休息期间,是否有工资是需要看员工是否处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如果员工工伤休息期是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内,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工资按照员工本人工资保持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过了之后,还需要休息,那么是属于员工请假修养,再次期间,单位是可以不用支付员工工资的。
停工留薪期根据不同的伤情,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鉴定结果来判定时间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最后总结:
工地老板黑心太多,其实他是不肯出这个钱的,当然你要去争取。
2楼:匿名用户
有,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受的伤!
3楼:匿名用户
工伤工资每天都有,去年我工伤休息了二个月,工钱老板都给了。
工人在建筑工地受伤,包工头有什么责任?
4楼:匿名用户
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正常情况下,工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正常就是雇佣关系。
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没有资质的,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果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赔偿的范围: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
三、具体的法律依据:
1、依照《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资料
关于“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医疗费1.职工**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支付。
3.工伤职工**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支付,**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误工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楼:匿名用户
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进行赔偿。但是,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赔偿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6楼:资深北京律师
一、你给受伤工人支付劳务报酬,进行管理,你与受伤工人形成劳务合同关系,你应当对受伤工人承担雇主责任。你上面的包工头(大包),及大包上面的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了没有资质的你及大包,应当与你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你配合伤者进行索赔,这样对你对伤者最有利。
声明一点,这样的案例我们操作过很多,我的回答几乎是肯定的。
二、如果伤者在工地干活的证据充分,能够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伤者也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直接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这个方式取证难度大,诉讼时间长,不是首选。
7楼:原野茫茫
根据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楼:法治中国律师网
如果是劳务关系,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结合劳务合同的约定,看包工头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楼:伊菲儿君临天下
任何人在工作时发生的伤害都算工伤的性质,他跟你工地的领导包括你的直接的领导人包括这个公司都有直接的关系。
10楼:冰泉潋滟
如果你找来的人和你没有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并且,你和你找来的人,都是给你上面的包工头干活的,那么你就没什么责任了。
没有和你上面的包公头签合同,那就要看能不能构成劳动或者雇佣关系,能的话,工人受伤雇主是有责任的;如果你和你找的人一起承包包工头的某项工作,这种承包关系中,包工头是没有责任的,受伤只能算自己的。
11楼:风华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觉得包工头需要承担一些医疗责任。
诚心为您解答,希望不吝采纳。
12楼:漆黑小胖墩
我告诉身边的老乡朋友们去工地一定要和公司签合同,不能接小包工头叫去的活!
13楼:匿名用户
包工头要负担所有的医药费,误工费
14楼:可爱的水墨默
找建筑对应的公司,在给他做事,但是没有合同会比较麻烦
15楼:匿名用户
包工头、总包方都有直接责任,找包工头,或者找甲方解决
16楼:今生无悔
你拿你上面公司给你发工资的工资条就能找他了,有工资条就行成劳务关系了。
17楼:痕水月
包工头肯定有监督不到位的责任,然后还有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的责任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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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a桃李天下 看你有没有技术, 还要看在什么地方。 一般来说大城市基本200起了! 我是在工地打工的工头不让工工资不发再此的务工费一天多少钱我们是一天350元? 2楼 匿名用户 你这个问题普遍性高,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解决,至于由此产生的误工费也得彼此协商解决为好!通常情况能把工资要上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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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才思涌集团 资质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性是不必多说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是建设单位的有力的一个资格证明,很明显,企业的资产 人员以及业绩要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一个相对直观的判断,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资质并不容易,缺少任何一项都会导致资质办理不成功,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工程承包资质方面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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