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迹鉴定一定要双方同意吗笔迹鉴定样本必须至少3个吗?在哪个法律法规的第几条?

2021-03-08 20:18:34 字数 5197 阅读 6147

1楼:匿名用户

1、“做笔迹鉴定一定要双方同意吗?”:不需要。

2、按规定:在你们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有权指定鉴定机构,如果已经有法院的指定,事情可能不太好办了,麻烦不在对方是否承认,而在于法院的态度。

如果是在法院没有指定前你自己找了鉴定机构,当然不存在这问题了。

3、“是不是对方不同意或不承认就不能做证据呢 ”:

(1)不是,只要鉴定机构有相应的鉴定资格、鉴定过程和鉴定方法没有瑕疵,鉴定结论就可以作为证据。

(2)对方如果不承认鉴定结论的效力,应当由对方举证证明鉴定机构无资资格、鉴定人员无资格或鉴定程序、鉴定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来证明鉴定结论无效,如果对方拿不出以上证据,其不承认鉴定结论的请求就不应被支持。

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3)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2楼:百姓的法律顾问

不一定,起诉后,申请法院鉴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3楼:扬州老金

笔迹鉴定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基于何种情形,如一方是数年前所写鉴定又有何效力。至于是否要对方同意无此必要,如字迹是近年所写,一方不同意鉴定即构成举证不能。

4楼: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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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样本必须至少3个吗?在哪个法律法规的第几条?

5楼:匿名用户

有一个《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试行)》

里面有规定

下面是一个实践中常用的“ 笔迹鉴定须知”,你可以参考这两个东西

笔迹鉴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文件检验,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

一、收集样本材料的方法及途径

(一)笔迹鉴定 ,笔迹样本分为自然(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 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同时,样本最好是与检材同期的(时间愈接近愈好)。

1. 收集自然样本。 自然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或之后,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自然形成的笔迹材料。

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被鉴定人在单位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工作报告、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购买**卡等所留档案。

自然样本形成自然,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而且应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后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 .实验笔迹样本的收集。实验笔迹样本是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

如果检材笔迹较多,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应采取听写的方式,尽量不要任何提示、诱导,或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

3. 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因为样本笔迹再多,如果没有相同字、偏旁部首和笔画,同样不能检验。

收集的样本笔迹与检材笔迹的字体、书写速度也要尽量相近。

(四). 笔迹鉴定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和书写时间鉴定案件的样本材料必须为原件。

6楼:白苏苏白白

笔迹鉴定一般收集自然样本即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具体的可咨询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具有丰富的鉴定经验,通过能力验证,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有较高的声誉。

笔迹鉴定!?!?不能鉴定“该两个签名是否为一个人所写?”

7楼:银月读公主

首先你要明白笔迹鉴定的基本原理,笔迹鉴定是通过收集当事人的笔迹书写样本,通过观察分析,找出其稳定性的书写规律,再与要检验的字迹进行比较,确认是否同一个书写,通常情况下,孤立的两个签名是不能进行比较的,因为单个字迹不能反映稳定的书写特征,但也不是绝对不可以,如果两份笔迹都是书写自然,没有伪装,而彼此间书写水平有明显差异,还是可以做出同一人或不同人书写的结论。

找不到签字人并不是拒绝鉴定的理由,如果这样遗嘱都不能鉴定了?但难度很大,正如前面所讲,因为鉴定需要提供比对样本,而样本是需要诉讼双方当事人当庭质证后才能使用,鉴定机构不对样本的真实性负责。但法院也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调取样本,寻找签字人以前书写过的而且是没有争议的签名,如婚姻登记,身份证更换,公证书或房屋交易等非本人无法办理的事情,或有证据证明是签字人书写的字迹都可以做样本,根据这些样本进行鉴定。

对方如果要推翻鉴定结论首先必须证明以上签名虚假。如果你能收集到签字人的书写样本,法院是没有理由拒绝鉴定的。

8楼:葬心月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八十五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人民法院为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经验的专家证人,在诉讼中,以鉴定结论、专家意见书或其他方式作证。

第八十六条 当专家证人与本案的当事人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或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本专门性问题陈述的,可以申请回避,公诉机关、当事人或人民法院可以另行聘请或指派。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专家,进行鉴定。

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国库列支。

第八十八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鉴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或查看现场、查阅案件有关证据内容。

第八十九条 做出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由鉴定人、鉴定单位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数人共同鉴定的,应当分别表明各鉴定人的鉴定意见,由所有鉴定人签名。

第九十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的,所需费用由聘请的当事人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公诉人所聘请的鉴定人的鉴定费用,由国库列支。刑事案件当事人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的,所需费用由自己承担。

第九十一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的,所需鉴定资料为他方所占有,而该当事人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或者人民法院直接决定其提供。拒不提供的,以蔑视法庭行为论处,并依本法关于举证妨碍的规定处理。

刑事案件当事人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所需鉴定资料为公诉机关、侦察机关所占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机关提供。

第九十二条 公诉人或当事人聘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向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或者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出具具结书,结文与证人具结相同。

第九十三条 公诉人或当事人对于鉴定人做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经释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当事人各指定一名鉴定人,人民法院再依职权指定一名鉴定人,进行共同鉴定,并在共同鉴定书中表明各自的鉴定意见: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手段或仪器等违反科学常规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第九十四条 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鉴定意见书,并接受公诉人、当事人、人民法院的询问,数人共同鉴定的,可以选派一至二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

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或经公诉人、当事人通知,鉴定人没有到庭的,该鉴定结论没有证据能力,但控辩双方或当事人双方同意的除外。

第九十五条 公诉人或当事人可以聘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证人出席法庭,对案件中的鉴定结论等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或论证。该专家证人在作证前,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专家证人作证具结书,结文与行为证人作证的结文相同。

在民事诉讼中,专家证人所需费用,由聘请该专家证人的当事人一方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聘请的,由国库列支,当事人聘请的,由自己承担。

第一百三十七条 物证应当提交和出示原物,提交和出示原物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原物的复制件、对原物所做的视听资料、勘验笔录、专家意见书、证据公证文书、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书等。

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物证的调查,可以适用本法关于文书证据、视听资料证据调查、勘验证据的调查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占有证据的当事人,虽然不承担举证负担,经有举证负担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并经释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该不承担举证负担的当事人,立即或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所占有的证据。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依蔑视法庭行为处罚,并依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如果该拒不提交行为,导致有举证负担的当事人一方对该证据提出不能,人民法院即可认定该方当事人对该证据性质和内容的主张,成立初步表面可信的情形,并由实施举证妨碍行为的当事人,对该拒不提出的证据的性质和内容,承担举证负担;

(二)如果该拒不提出的证据是原件,人民法院应当将有举证负担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的复制件、摘录件、以及根据原件制作的视听资料的内容视为真实。对此项认定,实施妨碍行为的当事人不得提出异议,但可以举证证明;

(三)如果该拒不提出的证据,是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唯一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证据方法与内容真实,并据此认定该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成立。

人民法院在做出前项认定前,应当给该当事人适当的辩论机会。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为证明文书形式真实与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核对该文书制作人的笔迹,有关当事人或其**人拒绝提供据以核对的笔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他证据,认定该文书形式是否真实。如果再无其他证据,则根据该当事人拒绝提供据以核对笔迹的行为事实,推定该文书形式真实。

第一百八十八条 占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虽然不承担举证负担,但对自己所占有的证据,有隐匿、毁损、遗弃,或有导致该证据难以使用行为后果的情形时,如果该证据为证明本案事实的唯一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他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性质和内容的主张成立,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当事人事实主张成立。

做笔迹鉴定要多少字才有法律效应,笔迹鉴定样本必须至少3个吗?在哪个法律法规的第几条?

1楼 爵爷的网络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 证据有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等几种。笔迹鉴定结果就是鉴定结论的一种,鉴定结论属于证据,仅凭一个证据不一定决定案件的成败。 但客观地说,鉴定结论对法官认定事实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