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转出一样么

2021-03-08 18:41:47 字数 5419 阅读 4298

1楼:匿名用户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2楼:泸州会计吧

1、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一定代表就要转出;是否要转出,是看进项税额有没有抵扣,主要是涉及到一个时间差导致用途改变的问题。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就不并入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中,也就是说直接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予计算即可。而另一种是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个主要是在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前提下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进项税额已经抵扣,那么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则是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例题:

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当时在符合各种抵扣条件下做了进项税额抵扣,但是月末盘点的时候,发现该批材料因为管理不善丢失了,那么这笔材料就变成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但是当初购买的时候不知道以后会丢,所以,当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因此现在要把这笔进项税额转出。

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化妆品,目的就是为了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那这样刚开始就很明确的知道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这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但是现在也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因为本身也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

3楼:牛

不一样的,不得抵扣进项税是指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进项税额转出的这部分是曾经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在本期由于其所对应的货物改变用途了,需要从本期进项税额中减除的部分。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与进项税额转出是一个意思吗? 如果不一样,区别在哪? 请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4楼:厄尔尼诺

并不完全一致。转出的进项税肯定是因为不能抵扣,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可能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确认,就不存在转出的问题;已计入进项税,因不能抵扣才被转出。

我想就是这样的关系,不知能否满意。

5楼:匿名用户

不一样,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是明确规定不能抵扣的,如条例上规定的那几种情况;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已经认证抵扣了进项税,但是按照规定是不能抵扣的,所以必须把它调出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转出一样吗?

6楼:泸州会计吧

1、进项税额不得bai抵扣,不du一定代表就要转出zhi;是否要转出,是看

dao进项税额有没内有抵扣容,主要是涉及到一个时间差导致用途改变的问题。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就不并入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中,也就是说直接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予计算即可。而另一种是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个主要是在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前提下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进项税额已经抵扣,那么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则是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例题:

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当时在符合各种抵扣条件下做了进项税额抵扣,但是月末盘点的时候,发现该批材料因为管理不善丢失了,那么这笔材料就变成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但是当初购买的时候不知道以后会丢,所以,当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因此现在要把这笔进项税额转出。

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化妆品,目的就是为了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那这样刚开始就很明确的知道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这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但是现在也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因为本身也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

7楼:杨礼狂鹃

不一样的,不得抵扣进项税是指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进项税额转出的这部分是曾经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在本期由于其所对应的货物改变用途了,需要从本期进项税额中减除的部分。

进项税转出与不能抵扣有区别吗?

8楼:哑巴太阳阳

进项税是你可以在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中可以抵扣的,是减项,这就是抵扣进项税;进项税越多,你需要缴纳的销项税就越少。

而进项税转出是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是进项税的减项、应交税的增加项,即进项税转出越多,你的进项税就越少,相应的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多。

两者之间具有本质的区别。

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不能等同。

二、只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了进项税额,才存在“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比如购进原材料本身是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但后来改变用途用于职工福利了,此时由于原来抵扣过了进项税额,现在用于职福利的那部分进项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但已抵扣了,所以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如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购进的时候就没有抵扣,也就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的范围。

9楼:宋国庆

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不能等同。

二、只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了进项税额,才存在“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比如购进原材料本身是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但后来改变用途用于职工福利了,此时由于原来抵扣过了进项税额,现在用于职福利的那部分进项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但已抵扣了,所以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如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购进的时候就没有抵扣,也就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的范围。

进项税转出与不抵扣发票有什么区别

10楼:朝朝暮暮

收到发票后是先认证后转出,还是直接不抵扣,主要是看你购进货物/劳务时,其用途是否确定。

例如:贵公司采购椅子若干。

1、如果购进时就是用于职工食堂(非增值税项目),则直接不抵扣。

2、若购进时不确定是用于食堂,还是用于工厂办公室(企业经营管理),先进仓库,后领用,则在购入时认证抵扣,在食堂领用时做进项转出。

两者做法是一样的,一定要说区别的话,也就是上述第2种情况下,应交税金会延迟到进项转出的月份。

11楼:匿名用户

一、政策依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进项税额转出(通俗地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并在当月计算应纳税额时,抵减销项税额的(必须是已抵减销项税的);

2、当月申报结束后,发现该业务不属于抵扣范围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三、不抵扣发票(通俗地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货方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进行认证(即使是不属于抵扣范围的也需要认证),在当月计算应纳税额时,不作为抵减销项税的项目,只计成本。

四、说明:

只要是取得销货方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否抵扣进项税额,都必须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进行认证。不然会出现“滞留票”的现象,会被税务机关疑为“存在账外账”的问题。

12楼:匿名用户

如果你购进的时候就知道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且能明确区分的,比如你说的用于福利费用的发票,就不要去认证了;一般的进项税转出,主要是用在不能区分或者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比如所你生产的产品有免税和应税,例如化肥、军品,但是其中有一部分原材料是共用的,在买来的时候没有办法很明确的区分,需要等生产出来以后才能明确划分或者才能使用公司计算的,这种情况一般就先把进项票拿去认证然后再做进项税转出;再比如,你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已经认证抵扣,但是后来用了一部分做基建,这种情况下也需要进项转出。

13楼:

如一福利费用发票,认证了,是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改变了用途后就必须进项税额转出,不抵扣就是可以抵扣暂时不予扣除而已

14楼:世外桃源

如果增值税发票已经印证了不能抵扣只有做进项税额转出,不允许抵扣的发票就不要认证了。

15楼:匿名用户

我给公司代开增值费普通发票上月人家抵扣了,11天后有转出进项税已交,公司给我出了进项税转出的票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是否概念和适用范围一至,只是时间上的差别

16楼:匿名用户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是在购买材料等时,就知道是不能抵扣的,因为是增值税发票,就要认证,在申报时,录入在不得抵扣的**中就不抵扣了.进项税额转出是在购买时,确认可以抵扣的,但是在实际运用该材料等时,改变了用途,或者在同一张发票上有不能抵扣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就工进项税额转出了.

17楼:匿名用户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一开始根本就不能抵扣的;而进项税额转出是一开始是可以抵扣的但因为用于了不能抵扣的地方所以才不能抵扣而转出。 至于范围也不是完全一致的,不得抵扣的范围应大于转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