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天蝎
需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受法律保护,不得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不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变更建设主体等不涉及实体内容的,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件或者证明材料,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一书两证”,不涉及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调整的。
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一书两证”,涉及强制性内容调整的,由原审批部门受理并提交局业务会讨论,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示,并书面征得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的同意,超过70%以上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书面同意的,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2楼:
无锡的,你参考一下吧。
无锡市规划局变更《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行政许可变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受法律保护,不得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
“一书两证”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不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一书两证”许可内容变更不得违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土地主要用途、退让道路红线、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等。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市规划局可以依职权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
(一)与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相关地区的城市规划正在调整,继续实施该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与新批准的城市规划有矛盾,继续实施该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五条 市规划局依职权变更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相关处室、分局应当提交局业务会,作出变更“一书两证”的决定。
第六条 申请人要求变更“一书两证”的,应当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变更建设主体等不涉及实体内容的,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件或者证明材料,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二)变更“一书两证”,不涉及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调整的,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三)变更“一书两证”,涉及强制性内容调整的,由原审批部门受理并提交局业务会讨论,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第七条 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后,建设单位申请变更“一书两证”内容,涉及增加容积率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用地区域为城市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奖励容积率的;
(二)因地质条件、文物保护、公共利益等原因,建设用地原有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第八条 符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提高容积率的,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
符合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确需增加容积率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调整容积率申请,陈述调整理由和具体调整方案,并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二)原审批部门负责对调整容积率报告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和市有关部门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通报局业务会,并报市**审批;
(三)经市**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必须与市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和相关建设规费,市规划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差价和相关建设规费补交手续和市**审批意见,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第九条 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示,并书面征得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的同意,超过70%以上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书面同意的,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房产项目招标前房产开发商需要具备哪些资料或手续
3楼:不想让夏天烂掉
主要包括五证一书:
《项目建议书》(用于获取项目立项用);
4楼:匿名用户
一、施工企业招标前: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俗称土地证
2、配套费缴纳证明
3、开发资质
4、经过审图办审核批准后的施工图
剩下的文件,到建委办公大厅窗口办理招标手续的时候一般会给你一份办事流程表,照表准备就可以了。
二、开发项目招标(一般指土地招拍挂):
1、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证明
3、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文件按照公告通知地点领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