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广告艺术中的符号化传播
落寞广告时代的曙?
作为一个现代人,或者你这辈子都没有吃过米饭,或许你这辈子都没有吃过面包,但你一定看过广告。原因无他,因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广告时代。虽然我们难以对每人每天接收的广告信息的数量进行有效的统计,但无可否认的是,见缝插针的广告已经充斥着我们生活,而且其数量大的惊人的。
如果单从这个“量”来观察,我们或许认为现在是广告的朝阳时代。然,作为普通受众的你,今天你关注了那几条广告呢?作为广告主的你,今天你投的广告是否真的有效呢?
显然,这个广告时代的“量”是惊人的,但这个广告时代的“质”是强差人意。?
“人类的未来,最稀缺的资源不是粮食,不是水,不是石油,而是人们的注意力。” 由于注意力时代和广告时代的并存,所以大部分广告都黯然失色,当然也令这处于朝阳的广告时代蒙上了那么的一丝落寞,一丝黯然。?
广告真无效吗?不!虽然由于多方原因,现今的广告效果有所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广告已经迈入了夕阳的年代。
相关,只要我们找到了革新业界的新血液,那么广告依然具有无可比拟的魅力。为整个行业注入新血液的方法很多,而“符号化转播”就是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理念创新方式。
?所谓“符号化转播”就是将繁复的商业信息利用策划将其进行压缩及提炼,并归结成为一个和消费者脑海中已有的印象符号对应的传播符号,并利用创意对传播符号进行升华及传播。1997年,国际知名品牌三星借助奥运五环这一消费者已经熟知的符号来再度成功攻占市场就是“符号化转播”较为典型的例子。
而时下借助明星名人这一符号进行代言提升品牌影响力的案例更是随处可见。
相对于传统传播模式,“符号化转播”具有下面的优势:
由于信息形成符号进行传播,所以传播的信息也具有符号本身的优越性(识别性强,内容单一指向,记忆容易等);
接力打力,利用符号化传播,使得传播环节大为缩短(特别是在消费者脑海的环节),使品牌信息直接作用消费者,使其不必多加判断及贮存等环节。而是通过直接唤醒原有的记忆符号来激发其对品牌的好感并产生购买,符号化传播其信息的认知性更强;
符号化的传播,使得信息更具有识别性,其信息本身就有排除广告信息干扰的作用;
由于是符号化传播,所以在多次传播中的信息不容易生产信息的遗漏,可以最大限度地在信息自身中保持统一性;
传播符号的提炼
“有符号的利用符号,没有符号的创造符号”,这是传播符号提炼将所遇到的两种情景及两种解决方法。下面将针对这两种情况而分项说明:
有符号的利用符号
这里所指的“有符号”并非是品牌已有的商业性符号(如:logo),而是特指广为消费者所熟悉的公众符号,其大概分类如下:
文化类文化类符号的借用,在酒类品牌中最为常见。君不见大部分的酒类广告都是以浩瀚的历史长河作为主题背景的。将行业的大文化(酒文化),归纳提炼成为品牌所特有的小文化符号(品牌文化)。
2楼:匿名用户
广告界有一句名言说得好:科学的广告术是依据心理学法则的。从心理学角度讲,植入电影的阈下广告要想取得所期望的效果,必须具备以下特性:
(1)新异性。新异性是刺激物唤起人们注意的最重要的特性。
(2)强度性。刺激要引起人们的反应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而且在一定的范围内,随着刺激强度的增加,反应也加强。
(3)运动性。在静止的背景上,各种运动着的物体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运动性不仅指连续的运动,而且指断续的运动。
(4)对比性。当刺激物与周围环境的景物存在着明显的反差时,也就是说对比非常强烈时,那么,它就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5)重要性。重要性是指刺激物对个体来说是否有意义、是否重要。当刺激物与受众感兴趣的人有关、或对受众本人来说很重要时,它就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
阈下刺激是通过提供人所无法意识到的信息达到刺激效果的潜意识诉求。在电影中使用阈下刺激的手段较为隐蔽,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特别设计的隐讳图案和暗示性的身体语言;
(2)经艺术修饰的、能使人联想并引发本能冲动的隐藏符号;
(3)极微弱、极短促的言语或图像的闪现;
(4)经过声学处理或隐含不被感知的背景信息的**;
(5)设置隐喻或使用催眠术来进行言语表达;
心理学研究表明,注意是指心理活动对特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而电影在短时间内交待的跨度之大、人物之多、情节之扑朔迷离、地点之变幻莫测,观众唯有全神贯注的**,方能品味影片魅力。如此高注意的心理活动提高了信息接收的效率和增强了记忆的力度,于是人们往往会忘掉昨天看的电视节目,而对多年前的一部电影记忆犹新。
人们对所接触到的信息都有一个复杂的处理过程,电影的独有的表现形式有效加深我们选择、组织和解释自我感觉刺激,使之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和连贯的现实映象的过程。不仅在**时对当前电影信息产生直接反映的知觉映像,而且对过去感知的对象也能在头脑中清晰的再现出来。这一点从人们对待的电影的态度上就能做出很好的解释,许多经久不衰的经典影片所造成的效应是空前的,并明显高于观众对同是媒介的电视节目而产生的好评。
观众对电影积极的态度,以特定方式对电影的一种友好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通过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情感。相较之下,其他媒介的待遇就与之不可同日而语,翻开报刊杂志、打开广播电视,铺天盖地的关于电影的报道,固然不是全盘称赞,但大众能自由表达意见的本身,也就是态度的表现。难能可贵的是,观众态度更愿意通过行动表现出来。
电影的特别之处还在于它可以几乎无障碍行销全世界,广告商岂能忽视这个重要的传播载体,但电影中的广告不像在电视节目中插播广告那么简单,毕竟观众不是花钱进影院消费广告的,所以片方和商家须把握观众心理进而达到三方皆大欢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