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

2021-03-03 16:53:31 字数 5440 阅读 3945

1楼:匿名用户

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

买卖双方经过磋商,一方的发盘被另一方有效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成立。但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通常还要制作书面合同将各自权利与义务用书面方式加以明确,这就是合同的签订。

书面合同的意义在于:

1. 是合同成立的证据

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在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为无效。

2. 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为条件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却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依据,将给履行合同造成很多不便。所以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信件、电报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面清楚地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好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2楼:风华正茂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

3楼:匿名用户

订立书面

合同的意义在于:

1. 是合同成立的证据

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在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为无效。

2. 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为条件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却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依据,将给履行合同造成很多不便。所以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信件、电报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面清楚地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好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4楼:张慧进律师

订立合同的主要意义就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得到法律的保障,别到时候如果双方违约而不能得到赔偿。

合同签订地有什么法律意义

5楼:法律快车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例如:郑某和张某拟定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在乙地于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

6楼:孝感孤独剑

选c。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以合同当事人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方为合同成立地。

请问刘律师,合同的签订地点在合同纠纷中能起到什么作用?我感觉用处不大。。请您简单帮我解释一下好吗。

7楼:上海刘海勇律师

1、这个要连同合同的约定一起,在合同纠纷中才能起作用;签订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以后合同履行有了纠纷,管辖法院是**;在这里如果约定是合同的签订地法院的话,在以后如果起了纠纷,起诉法院就要是签订地法院;

2、合同中可以标明合同签订地;签订地和合同的履行地可以是不一致的。

8楼:匿名用户

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正确认定合同签订地,有利于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及时处理合同纠纷意义重大。

一、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双方有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的结果不同。 1、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这体现了约定优先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符合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如果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对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摁手印对于合同成立的效果,即合同当事人摁手印时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实践中,人们大多摁手印、手写签名、加盖图章等方法。

合同的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摁的手印、签的名、盖的章真实有效,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条件。至于摁的手印的真实性问题,譬如是否在醉酒、昏迷、胁迫状态下形成的,需要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具体案情对举证责任合理分配以后加以解决。异地签订合同的,则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谢谢采纳。

9楼:致远忆南

第一、可以确定影响案件的管辖!第

二、可能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0楼:匿名用户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第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除此以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日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为合同期限,也是有固定期限的一种特殊形式。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终止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工作内容”主要指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数量或指标。由于《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内容”的规定要与同岗、同工种的职工完成的任务相同。

第四,既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又要结合实际。

签订劳动合同偏离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产生无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规,而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特别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留有余地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就是照顾适用者的特殊情况。如对于《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只要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究竟定为几小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协商。

这就是正确运用法律、行政法规留有余地的一种情况。

第五,合同内容可简可繁。

劳动合同签订时要因人、因地、因事而异。简单容易记忆,便于签订,商量余地大;但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而带来不利影响。繁,在执行时容易掌握,可以减少分歧和争议的发生,但在签订时比较麻烦,而且再详细的劳动合同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因此,要简、繁相结合,如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一些没有变通余地的内容,可以只写明按照某项规定执行即可,这就做到了简;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具体规定或者允许当事人变通的内容,特别是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就应当规定得详细一些。

第六,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担保合同的概念,学习担保合同的重要意义

1楼 饭桶爱大米乐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 同时也是担保权人 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 债务人和第三人 即担保人 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请问如何防范担保合同法律风险 2楼 枷锁 兙...

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回答秦王扫六合的历史意义

1楼 匿名用户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灭掉东方的齐国后,统一的秦帝国终于屹立在地球东方。而建立一整套的封建 主义 集权制度就是必然,因为秦一统天下本是大势所趋 而且,在文化上也有所准备,战国法家创立了一套完整的 集权理论。法家代表人物中,李斯等人早已为嬴政网罗其中,统一后为秦始皇重用作相。 秦始皇把...

怎么回答万事胜意,要同样简短意义深刻的句子

1楼 筱棊 天从人愿,计获事足。 2楼 匿名用户 四方亨通 八面玲珑 九洲通达 左右逄源 尽事大吉 帆帆风顺 路路顺心 日日畅泰 事事腾达。 3楼 匿名用户 一手好牌,心想事成,民心所向 4楼 一路灰大 事事顺心,万事顺心,吉祥如意 万事胜意古文怎么写 5楼 文以立仁 其中的胜无论是简体 繁体都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