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以物换物的方式销售额,税法中以物易物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还是应该说是视同销售货物? 自制的产品用来换取生产资料算是以物 10

2021-02-27 06:01:37 字数 1138 阅读 4897

1楼:凉木子

借:原材料来

应交税费自——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bai额)

贷:du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zhi

费——应交增值税(销dao项税额)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楼:硕博双生

税法中以物易物作购销处理。

比如,a用存货换b的存货,那么a换出存货需要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换出存货的公允价值。换入存货作购入处理,如果对方开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

税法中以物易物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还是应该说是视同销售货物? 自制的产品用来换取生产资料算是以物 10

3楼:匿名用户

以物易物本身就是一种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所以不能视同销售行为,还是前面那句话,其本身就是一特殊的销售行为。为什么还要视同呢??

4楼:回答

以物易物是一bai种视同的销售du行zhi为,它是指销售双方不是以dao货币结算,而专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属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在实务中,以物易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应注意,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自制的产品用来换取生产资料,这种问题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存货换出,一律按照视同销售处理。销售是怎么做的,这里就是怎么做的。

5楼:阳光的遂缘

税法中以物易物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不能视同销售行为。自制的产品用来换回取生产资料算是以物。答

这个以物易物,是一种特殊的购销处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的,说白了,就是不是不是拿人民币买东西,而是以同等价款的应税销售行为互相结算,但是实际工作中呢,不一定完全是同等价款,可能会出现补差价,比如,用某材料换成品,材料价值15万,成品价值20万,材料方还要补5万的差价。

以物易物增值税时双方都应作为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应属销售行为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金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按规定核算购进金额并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