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权力来规定育龄妇女必须参加双查吗

2021-02-26 22:50:18 字数 1252 阅读 3441

1楼:你的牵强谁懂

村bai里没有权力来规定育du

龄妇女必zhi须参加双查。

dao村里只有权进行告知,但没有回权答

利强制性逼迫。

双查如果是指育龄女性的身体检查,那么这是项服务,是自愿参加的,而且是有国家来进行补贴的。

村委会的这个决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因为是否去做身体检查而影响了应当享有而未享有的其他的权利,那么村委会的做法是违法的。

2楼:匿名用户

1.首先您所说的bai

双查具du体指什么?如果是指育龄女性zhi的身体检查

dao,那么这是项服务,是内自愿参加的,而容且是有国家来进行补贴的。2.既然是自愿,自然不存在关联其他福利待遇的情况。

3.村委会的这个决议不具备法律效力。4.

如果因为是否去做身体检查而影响了应当享有而未享有的其他的权利,那么村委会的做法是违法的。

村里有权力来规定育龄妇女必须参加双查吗?

3楼:广东胡律师

广东胡律师:

村里只有权对你进行告知,但没有权利强制性逼迫你,甚至拿宅基地审批作为要胁,你可以带上“村里规定如果不参加双查,而对村民进行惩罚如扣去村民医疗社会保险的缴交(由村部缴交的)、取消宅基地审批”的书面通知上上级**举报投诉。

4楼:匿名用户

村子没有这样的权利,这是违法的

不双查违法吗,如果是教师编制人员,不去双查,计生办有权要求教委开除该人员吗?

5楼:布冬旧闻

如果将复计划生育“双制查”仅仅bai定义为查孕和查环du,那么不参加zhi不违法,充其dao

量也只是有违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要求而已。而计生办,当然无权要求当地教委开除该教师,而教委也不可能因为该教师不去参加计划生育“双查”而将其开除。

开展计划生育“双查”,原本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时期”的一项工作措施,但在达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已成为一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减少和终止非意愿妊娠。出发点本来是好的。可惜有些地方的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由于不认真领会这些精神,纯粹地将此作为一项工作指标,带有强制性地“命令”育龄妇女去接受检查,其实际工作效果却适得其反了。

6楼:匿名用户

教师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户籍所在地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