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一般bai情况下,胎儿是du不具有民事权利主
zhi体资格的,但根据dao《民法总内则》第16条规定:容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因此,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楼:当年明月
《民法总则》第16条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3楼:泽男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两个例外
1、在继承中胎儿的应留份额。
2. 、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4楼:泽男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
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两个例外
1、在继承中胎儿的应留份额。
2. 、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5楼:麦迪麦无敌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6楼:
不正确。 自然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 民事主体包括: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
” 其行为能力按年龄或者精神状况划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0周岁以下或者精神病患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0周岁以上未满一吧周岁或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一吧周岁或年满一陆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始于设立终于消灭。 其他组织无民事权利能力,但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关于胎儿权益保护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7楼:匿名用户
此次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对胎儿权利提出了明确的保护原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对此,王轶表示,在所有的部门法中,民法最能体现出来对人的全面的和终极的关怀,在胎儿权利的保护上就能够体现出来。我国重视对胎儿利益所进行的确认和保障,有自己的法律基础,在以前的《继承法》中也有零星的关于胎儿保护的规定。
王轶指出,不仅仅是继承的时候体现对胎儿权利的保护,接受赠与的时候也是如此。王轶还注意到草案中用了一个“等”字,谈到这一点的意义,他说:“(这)意味着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我们要重视对胎儿权利的保护,从侧面折射出来我们今天的社会共识的进步,以及我们今天的民法文化、法治文明的进步”。
如果是婚外遗腹子,对婚生孩子是否不公平呢?对于网友热议的这一问题,王轶表示:不管胎儿他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被孕育的,不管孩子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孩子本身都是无辜的,胎儿孩子的权益都应当没有区别地去得到确认和保障。
王轶还指出,要保障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是享有同等权利,应当通过法律的手段把纸面上边的规则变成现实生活中间活的法律。“只有这样我们的《民法典》才不会仅仅是一个停留在文本上边的法律规则,而会成为一部活的法典。” 王轶如是说。
怀孕妇女权益遭到侵害,她腹中的胎儿是否也能像母亲一样得到法律援助呢?对此,王轶表示,尚在母体中的胎儿如果在母体中就遭受到了侵害的话,只要他出生的时候是存活的,他都应当有一个不同于母亲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他可以就自己尚在母体中间的时候,遭受的损害向加害人去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胎儿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
8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根据民法总则的来规定,胎儿自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事诉讼法侵权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楼 北京中圣晖 你好,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2楼 正商观察者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