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朗山律师
楼主,你好。
案件移交是受理你起诉的法院直接将案卷材料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你无需重新起诉。
2楼:12小俣
不需要 法院会自行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并没有书面通知,原定**时间还要去吗?
3楼:晴好乐园
不要,先等裁定,等最终确定了管辖法院后,法院会另行发传票通知**时间。
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
4楼:盐山小伙啊
口头通知也算,一般如果举证日期在**时间以后不用去了。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既然举证期限需要重新指定,**时间当然需要重新指定,除非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仍然早于原定的**时间届满。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时间肯定要变更,但对于法院原本确定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变更,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
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5楼:匿名用户
只能暂时等裁定结果出来。
6楼:匿名用户
还是按时去吧 免得法院说你没去按撤诉处理 什么事都有可能的 小心了
7楼:匿名用户
法院等着你送钱呢,要是钱少就无所谓,钱多就要找人了,叫你律师去打听打听。法院门口的律所一般都跟法院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