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可以突破专属管辖吗,专属管辖的案件,不排除可以适用什么管辖 5

2021-02-24 08:53:16 字数 652 阅读 4136

1楼:一个小小的酒鬼

可以的。copy《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bai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du院由于特殊原因zhi,不能行使管

dao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22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见,指定管辖必须是必要的,必须是由管辖争议的共同 上级法院来用法律文书确定指定的法院。总之,指定管辖具最大的权威性。可以突破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的案件,不排除可以适用什么管辖 5

2楼:匿名用户

级别管辖?不知道你到底问的什么。。。。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楼:匿名用户

提问的问题太模糊,所以大致回答一下。专属管辖的案件,特殊情况下可以由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香港澳门海南以前属于广东省吗,为什么以前海南是属于广东管辖的?

1楼 匿名用户 只有海南以前是属于广东省 海南以前是归属广东省管辖 当时的名称是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成立海南省 香港在清朝的时候就被租给英国人了 在1997年7月1日才被收回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由香港人自治 澳门在1887年被葡萄牙强占 在1999年才被收回 为什么以前海南是属于广东管辖的 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