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们行政处罚必须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才算生效吗

2021-02-05 22:43:21 字数 1701 阅读 1244

1楼:琉璃萝莎

任何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都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送达。

无论对人还是对事的处罚,必须一人一处,制作一份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不是本人签字是家属签的字生效吗?

2楼:墨陌沫默漠末

无效,一定要由当事人当场签收。

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关乎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和复议、诉讼时效的计算,一定要由当事人当场签收。

一般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1、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

2、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3、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4、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楼:逍遥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或盖单位盖即可,只是在送达时要签字,表明决定书送达了,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交成年家属,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楼:匿名用户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是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时隔6年半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有效

1楼 我觉得无效。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未被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发现,在2年后,无论何时发现这一违法行为,行政主体都不能给与行政处罚。 如果申请复议,要找好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遵循这一条 对人民 的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做出的具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