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有相应的土地流转法吗

2021-02-02 05:40:48 字数 5357 阅读 1089

1楼:匿名用户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规定?

2楼:匿名用户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3楼:静静的港湾

我有一个办法,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提供给大家参考:

农村空置的房子为什么卖不出好价钱?

因为种地没有收益,环境差,教育医疗差。我想,能不能,用我们的国库预算,来补贴农业?给农民合理的收益,根据他们付出的劳动,来给他们合理的报酬,然后,改善农村环境,提供最基本的教育跟医疗,使得不光是农民,包括城镇居民,也愿意到农村务农,这样就可以真正使得城乡一体化,否则,你怎么努力都不行。

虽然这样做,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问题是,纵使金砖铺路,难得民心啊!

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政策?

4楼:爱喝粥

如何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对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流转秩序较混乱,农户之间无序自发流转现象突出;流转行为欠规范,多数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偿制度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尚未建立。

那么,如何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为此,建议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土地流转。

一、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二、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做到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三、规范基层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得阻挠农民自愿合理流转土地;

推荐阅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

四、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议由**、业主、农民按一定出资比例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流转双方单方面毁约给对方造成损失;

五、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对土地流转的合同规范、风险防范和政策保障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

如何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关键是加强法制建设。

5楼:夜爆张小扎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6楼:匡晔李山槐

土地流转的最新政策:

一、“三权分立,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5年1号文件仍然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需求,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开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

土地流转的最新政策:

一、“三权分立,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5年1号文件仍然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需求,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开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这就要求要抓实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承包地的改革核心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稳定承包权(即土地的产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放活经营权,赋予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原本不具备的属性。毫无疑问,承包土地制度的改变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和资本的快速进入打下了制度基础。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入市”

2015年1号文件中提出: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这就表明农村建设用地**市场活跃,有着巨大的利益空间,但是这块利益该如何分配,**如何引导去建立起一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非常重要,只有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要素市场平等化,才能真正的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会走**拍卖的老路,会不会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所以,想在农村土地入市上淘得真金的企业家们,还是压看清楚**引导的竞争机制及利益关系。

三、“农村宅基地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盘活农村宅基地财富

2015年1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全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7楼:中国农业出版社

农村普遍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来,农民有了相对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为解决承包地块分散、种田效益不高、农业劳动力不足等问题,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解决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对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发展农业经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此,**政策和法律都肯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精神,土地流转必须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不得违法改变土地用途。但是,一些地方在执行**政策和法律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偏差:一是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搞规模经营,侵害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等合法的承包权利,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二是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没有兼顾农民利益,甚至损害农民利益,在搞规模经营、“反租倒包”等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三是借农村土地流转之名,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这些行为都违背了**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精神,必须予以纠正。

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农民土地流转出去每亩多少钱,农村土地流转一年多少钱

1楼 这个承包权在流转期内是不享有的,只有过了流转期才可以继续享有,不过现在中国发展这么快,很多借流转的名义都变成建设用地了,并且流转期比较长,真正对于农民本身的利益来讲没有太大的意义。 2楼 匿名用户 山东 烟台 300元 亩 农村土地流转一年多少钱 3楼 聚土网 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农村土地流转的存在问题,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1楼 小涵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是平稳健康的。但必须看到,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 速度加快 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也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 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改变土地用途出现 非农化 与 非粮化 以及流转不规范引发纠纷等问题。 1 土地流转不规范,普遍存在民间化 口头化 ...

土地流转多少亩国家补贴,农村土地流转多少亩才能有补贴

1楼 农村土地流转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 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 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 2 土地流转 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