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不可得兼,若从经济学角度来解释,它在说明什么道理

2021-01-25 16:57:16 字数 5341 阅读 6001

1楼:为正义而奋斗者

经济学十大

bai原理的第一du个原理,就是zhi

人们面临着权衡取舍dao。

人们面临交内易关系原句可理容解为“人们面临权衡取舍”。当人们组成社会时,他们面临各种不同的权衡取舍。典型的是在“大炮与黄油”之间的选择,当一个社会的支出更多的运用在保卫海岸线上免受外国入侵的时候(大炮),用于提高国内生活水平的消费品(黄油)就少了。

在现代社会里,同样重要的是清洁的环境和高收入水平之间的权衡取舍。认识到人们面临权衡取舍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人们将会或应该做出什么决策。然而,认识到生活中的权衡取舍是重要的,因为人们只有了解了他们面临的选择,才能做出良好的决策。

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权衡谈恋爱的利弊

2楼:捕鱼技巧分享

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国庆**周的利与弊,具体内容如下: 国庆**周长假引发了旅游热,其积极作用人们看得很清,谈得很多: 1、——促进了交通、信息、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安全等服务设施的配套组合,推动了旅游产品的调整优化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时取熊掌着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3楼:张晓直

鱼,是我孜孜不倦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日思夜想想获得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我会选择要鱼而不是熊掌.

这是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里的一段话,原文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微观经济学解释鱼和熊掌为什么不可兼得

4楼:王王王小六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原因是机会成本的存在。

鱼和熊掌这两样东西,如果必须要二选其一的话,那么选择了任意一个,就意味着需要付出代价放弃另外一个。放弃即意味着机会成本的产生。

机会成本是由选择产生的——一种经济资源往往具有多样用途,选择了一种用途,必然要丧失另一种用途的机会,后者可能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成了前者的机会成本。

扩展资料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出自于孟子《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如下: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如果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5楼:匿名用户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在微观经济学领域描述的是机会成本现象,如果追求鱼的鲜嫩,机会成本就是放弃熊掌的肥美.反之,追求熊掌的肥美,结果必然导致放弃对鱼的鲜嫩的追求。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如果想进大学深造,那么在18~22岁之间这段年龄,你就放弃了可以创业的机会。要知道,世界首富比尔.

盖茨就是大学读了一年后决定休学创业然后才成就了今日的微软帝国的。

机会成本现象表明:任何追求都不是毫无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机会成本。

6楼:匿名用户

鱼和熊掌都可以要 但一个人不能去两个地方上班啊

7楼:匿名用户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说的是机会成本 即你为了做某件事而必须放弃做另外的事 举个例子:你自己可以创业 也可以去给别人打工 创业可获得10000的收入 打工可获得8000的收入 那么你如果选择创业的话就会得到10000 而打工能得到的8000就是你的机会成本 即你不能同时创业又去给别人打工 即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8楼:匿名用户

之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因为我们拥有的资源有限,不能同时满足人类的无限需求。

西方经济学正是建立在如何使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的问题**上发展的。

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物价**原因

9楼:手机用户

具体的物价**原因有以下几点:

1.供求规律的长期表现形式为供不应求;

2.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减少,进口增加; 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一年之内人民币对美圆的汇率**了5%,也就是增值了5%,现在我国的各种工业产品大部分是出口销售,国内自己人消费的其实很少,因为大家的钱都拿去买**房了,谁还有多余的闲钱用来自己消费???

3.寡头垄断行业造成商品不能充分竞争;

4.国家宏观调控,包括提高或降低银行利率,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造成大量资金流入市场,刺激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必然带动物价**;

5.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是指太多货币追逐太少的商品造成的超额需求状况; 其实通货膨胀有3种解释,这只是其中一种。

6.生产要素**,其中土地是最关键的,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受国家严格控制,导致土地的取得成本大幅增加,因此,房地产**持续**。

带动其相关的产业链条同时受影响; 当然房地产****还有很大原因是因为炒房引起的。

7.国家财政购买力度,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认为某种商品的**高了,就减少对某种商品的购买,反之道理一样。

8.物价指数,资金具有投资回报率或资金价值,也就是折现率和本金化率.说白了就是未来的钱不如现在的"钱"值钱,未来同样的钱购买力不如现在买的东西多;

9.国际经济对我国有很大影响,包括外汇储备情况。目前我国大概有2000万亿美圆的外汇储备。自从加入wto以来,跟国际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了。

10.这一条本人认为非常关键。美国大型金融投机集团对中国3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掠夺。

中国外汇制度改革以来,尤其2007年,人民币对美圆上升5%,这是美国控制的。目的是象90年代对日本进行经济掠夺一样。举个例子:

2006年1美圆=10元人民币,美国人在2006年用1美圆换了10元人民币,用这10元人民币买了上海一套房子,2007年上海房价翻一翻,美国人把房子卖了得到20元人民币,而2007年人民币升值,假设1美圆换8元人民币了,美国人再将20元人民币换成美圆就是2.5美圆。如此可见,美国人的1美圆在一年时间就变成2.

5美圆,他赚了中国多少???2.5倍的利润啊。

而且这2.5美圆回到美国又可以继续投资美国,美国经济又可以发展了,美圆重新升值。还有1美圆换**民币10元投资固定资产后,市场上就少了10元流通,**银行就会发行10元人民币来弥补这个空挡,而这2.

5美圆走了以后留给中国的却是市场上多了10元人民币,还不通货膨胀才怪。中国被掠夺后,人民币再度贬值。就跟日本一个结局,看着吧,朋友,有你哭的那一天......

再来看看价值规律,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综合了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

商品**的本质是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内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决定价值量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价值规律的作用:

1.自发的调节生产和流通;

2.自发的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生产率;

3.造成贫富两极分化.

通常所说的物价其实就是生产**,而生产**是由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加上社会平均利润构成的**.生产**就是价值的转化形态.

10楼:匿名用户

1.首先商品的**是由价值决定的,**围绕价值波动2.**受市场供求的影响,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导致物价**3.

货币发行量超过市场流动需求,也就是通货膨胀,市场上的商品**全面持续大幅度**.

4.也可能是商家主动运用价值规律,上调**以调节供求.

11楼:匿名用户

微观经济学认为物价由供求关系决定,当供给大于需求时物价会**,当需求大于供给的时候物价会**。其实这点我们生活中有比较明显的感觉,例如养猪人少了,市场上的猪肉供给减少,猪肉**就会**,猪肉****时,很多人又去养猪了,之后市场上的猪肉供给大于需求时,猪肉**又开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可也”这句话的经济学含义是什么?

12楼:吊打你需要理由

这句话的经济学含义是要衡量得失的关系,学会取舍,放弃小利,谋求更大的收获。

这句话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1、 选自《孟子·告子上》。

2、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 患:祸患,灾难。

4、 辟:通“避”,躲避。

5、 如使:假如,假使。

6、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 勿丧:不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