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13862590347林
您好!车辆停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坏,应有车主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谢谢阅读!
业主的车停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坏物业有责任吗
2楼:微醺的浮生
1.车是否停在停车位上?
2.物业是否有禁止高空抛物标识宣传?
车被高空抛物砸坏了,物业有责任赔偿吗
3楼:天蟾如月
你认为物业有哪些过错? 没过错就没责任,没责任就谈不上赔偿。
唉。现在不少人从棚户区搬进了高楼大厦,但素质还是那么低下。真的很无奈!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是买份车损险吧。
4楼:风一般的游荡
自己进个保险好了,麻烦么?你如何举证?
车停在小区被高空坠物砸坏了物业有责任吗
5楼:杰西卡
高空坠抄物?车子停放在正常的袭车位了没有?
如果没有,没有;
如果有,查看一下物业公司有没有做过安全的宣传,有没有关于高空坠物危害的宣传、海报、警示标识,有,没有责任,没有就是没有负到安全秩序管理责任,管理责任不是高空坠物的主责也不是必然因素,这种管理责任,承担的责任永远不可能超过50%,能争取到多少赔偿要看律师和法官的水平了。(交警对交通安全负有管理责任,但是出了交通事故,有多少找警察赔钱的?!)
车停在小区内被高空坠物砸坏了,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大神们帮帮忙
6楼:羊洋杨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但物业公司应该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便于公安机关调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参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本省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
(二)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并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三)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四)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
(五)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日常纠纷;
(七)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7楼:匿名用户
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小区建筑物属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显然并非小区建筑物的所有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负责对物业的管理、服务,并不占有建筑物本身,显然亦不属于建筑物的使用人。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已有明确规定,即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的责任亦仅为补偿责任而已,一般建立在重大损失之上。因此李某只能起诉该楼房可能侵权的所有业主,而不能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扩展资料
案例:2011年下半年。市民李某将自家轿车停放在市区某高层住宅楼下的停车场内。
突然,该楼30层的一房屋北面窗户的玻璃突然坠落,砸在李某的轿车上。经检修,轿车的车身及漆面产生了多处损害,花费巨大。
事发后,李某找到屋主王某、小区物业协商赔偿问题,但各方均不认为自己需担责。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小区物业及开发商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等损失近6万元。
庭审过程中,屋主王某认为,自己仅仅是住户,玻璃掉落属于开发商建筑出现的问题,不应由自己担责。王某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其中包括两张玻璃的**,用来证明自己是合理使用了门窗,从来没有进行改造过。同时,开发商尚没有对房屋进行综合验收,也是开发商的过错。
对于王某的质疑,李某提供了当地**出具的证明,以证实自己是在公安部门勘查现场后才驾车驶离现场。
开发商方面则表示,已将涉案的房屋**给了王某,虽然涉案的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该房屋已实际交由王某管理使用至事发。开发商还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证明房屋本身不存在问题。
开发商方面还认为,李某未将车辆停放至安全地带,本身也需负一定责任。李某对此存有质疑,他认为该竣工验收报告中没有包括窗户的验收,且该证据与自己所诉请事项无关。物业公司方面则没有出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中,涉案房屋玻璃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坠落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中的房产商、物业、王某三个被告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于玻璃脱落不存在过错,依法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天,事发楼下便是停车场,车主李某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并且他也无法预见损害的发生,所以开发商认为车主也未尽到谨慎保管车辆的义务、存在过错的辩解并不能成立。因物业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可予缺席判决。
最终,当地法院判决房产商、物业公司和王某三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车主车辆损失共计3万余元,由三方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均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8楼:手机用户
这事只能找物业公司,找其他住户是没用的,就算把别人告了,他们只要证明自己不在场或者找几个证人,一点责任都没有,这里面复杂的很,讲不清。就上面那个例子,砖头砸坏天窗,要我是住户的话,我就要求车主先证明自己的天窗在停车前是完好无损的。另外现在房子挨的近,扔砖头的地方不一定是最近的那栋楼,还有站在平地一样可以用砖头砸车,把砖头扔高点,让它自己落下来,这算谁的。
所以这事如发生在小区,最后还是物业公司倒霉,如果多装几个监控,还有可能找到人。 查看原帖》
我的车挡风玻璃被高空抛物砸破,停在小区物业有责任吗
1楼 鱿鱼王降临 有没有交保管费,是保管费,不是停车费,有没有合约。 车被高空抛物砸坏了,物业有责任赔偿吗 2楼 天蟾如月 你认为物业有哪些过错? 没过错就没责任,没责任就谈不上赔偿。 唉。现在不少人从棚户区搬进了高楼大厦,但素质还是那么低下。真的很无奈!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是买份车损险吧。 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