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怎么解决,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怎么办?

2021-01-19 16:33:04 字数 5608 阅读 8124

1楼:_夏日么么茶

你好,没有票据的不能赔偿。口说的工资不能为准,按规定,一定要出具3个月的工资证明还要加盖工章才可以,交通、营养、家人陪护:交通要有交通发票,营养不能赔偿,家人培护只能赔偿一个人的误工也得出具证明加盖工章。

腰间盘突出有件事可以请法医做鉴定,能做得出来。后期**这种事是没有的。出院后,骨折只有靠养,给她误工就行了,其它的要求都是无理的。

再说保险,请说清楚你入了什么保险,是只入了交强还是连商业险一起入的?这些你都要说一下我才能回答。

我以上说的都是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部分,交警出了事故认定书,你拿着手续直接去保险公司去理赔就行,不用谈。

2楼:西湖摆渡人

你就让人家去法院告你,反正你肯定输的,判多少,那么反正这钱由保险公司赔的,你就别想太多了

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怎么办?

3楼:渢賬

事故发生后,根据双方责任承担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对方要求的赔偿范围已经超出自己应该承担的标准,可以拒绝,或者让对方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请问交通事故中我全责,对方要钱太多给不起,要求起诉,怎么办?法院会判赔付大概多少。

4楼:墨汁诺

1、尽量和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2、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

扩展资料:

标准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费、后续**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5楼:匿名用户

这样只有让其去起诉了,至少她提出5万,法院不会越判越多的。

而且起诉对你也没有什么影响,就是去应应诉,必须让其提出耳聋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证据,再一个要求把保险公司纳入第二被告,让保险公司出钱。

6楼:匿名用户

如果对方条件苛刻,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等对方起诉。

7楼:于蓬尧律师

还是让对方去起诉吧,耳聋与否和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还不一定。

8楼:天蓝水晶女孩

花100人民币去找专业律师

一般法院旁有很多。

越快越好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车子不要了 ,以后怎么出利

9楼:傻迎迎

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费、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医疗费(**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或使身体尽快**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

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2.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住院不断要钱,该怎么处理

1楼 1 找律师,写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受伤住院费用比较高,可以考虑诉讼。 3 准备证据,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单据,误工费证明,陪床费证明,伤残鉴定等。 4 诉讼费垫付你,诉讼后,有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怎么解决 2楼 夏日么么茶 你好,没有票据的不能赔偿。口说的工资不能为准,...

轻微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要的赔偿款多怎么维权(被告方)

1楼 价值观瘟跃 1 首先,目前事故全责这个结论是否交警部门正式的书面认定?如果不是的话,暂停一切更多的费用垫付,等待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最多就是让交警部门继续扣车,盲目垫付费用可能导致后续无法追讨。如果全责的认定已经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书面认定,那么交警队收取此部分的押金才能提车是不合流程的做...

交通事故车子被对方保全怎么提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把我的车保全了,我怎样把车提出来

1楼 杭州律师郑君 既然被保全了,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就无法提车了,但你方可以跟法官沟通,看能否反担保提车。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