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不太可能的,朝阳地方太大了,而有的雇佣人员是临时的未必就上报相关部门,还有的是不正规的。如对方再换工作换单位你更难找人家要想让你找到你该平时有****
网吧给小学生带来得危害 20
2楼:芭丽娜
1、正确引导:在本文中是指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去任知,而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231383432
3楼:匿名用户
我不这么认为,小学生毕竟年龄还小,偶尔玩一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怕的是沉溺到其中。
4楼:匿名用户
楼上说的也太绝对了把
5楼:匿名用户
轻的会让孩子学习有所下降,重者会导致孩子为了进网吧而养成偷,骗,借等坏习惯,更严重的会为了要钱去抢而失足杀人!
6楼:匿名用户
只要不沉迷游戏就可以
求一件因为不懂得法律而造成悲剧的事例,急急急急!!!!!!!!!!!!
7楼:匿名用户
2003年9月,五六名大学生在学校门口网吧里玩儿游戏。因钱不够,一名大学生就跑回家拿着刀子出来了,一个小巷子
里的劫持了一名小女孩儿并夺走了他的钱。并捅向了小女孩儿的要害之处,小女孩儿硬流血过多而死。后来那名大学生被起诉,被判为七年有期徒刑。
8楼:匿名用户
多了啊。
电视上经常有。,
9楼:于全龙律师
今天的法制课堂,主要讲了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带着老婆去接孩子,在路上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而发生的故事。两辆车子相撞后两辆摩托车倒在了地上,还有一个车主的老婆受伤躺在了地上。两位车主不顾这些,开口大骂,在路**开起了批斗会。
不巧的是突然驶来一辆轿车,那汽车看到这样的场景立刻转弯绕了过去。可不幸的是撞倒了一辆摩托车,更不幸的是撞死了躺在路**受伤的人……。
因为一件小事,终究酿成大事出了人命,值吗?而这件事追究下来大家都是有责任的。最亏的是那个借车的人,好心借车给别人用,自己还要倒贴钱。
死了妻子的车主占10%的责任,因为他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站在马路**有危险,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妻子倒在地上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另一位摩托车主占20%的责任。他和上一位车主一样,没有自我防范意识。
而开轿车车人占57%的责任,毕竟是他撞死了人,还撞坏了人家的车。而轿车的车主则也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毕竟是他的车子。所以,最终结果就是所有当事人都负有一定的责任,都要负赔偿责任。
这件事就是我们生活中鲜明的例子,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把小事放在眼里,而且不肯吸取别人的教训。如果那两位车主在争吵的过程中稍微用点头脑也不至于出人命呐。说明他们根本没有交通意识,明知道自己处于路**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并且妻子腿部已经受伤也不及时就医,只顾着争吵所以致人死亡和他们都有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和素质。如这件事就是要说理也要心平气和的找个安全的地方说,所以我们要明白交通规则,提高交通意识。
而开轿车的人呢,撞死人就该负责。而真正的车主更要经过这一次的教训明白过来,不该随便借车给别人。
在现实中,从我们的生活中讲起,我们也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凡事要理智处理。如果我们还是毛毛躁躁,只想着个人利益,不分青红皂白就发火,那么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像今天讲的这个案例,每个当事人都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这一事例中,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法律严谨、无情的,有的人虽然不在现场,但仍然要负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我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做任何事首先要冷静、理性、依法办事,更要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明白道理。
今后,我要做到凡事冷静理智对待,更要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因为法律是公平的,并且也是无情的,更是严谨的……
北京海淀区—晔林
今天,我们这一期的法制课堂主要讲的是交通方面的案例,以《吵出的人命》故事为题,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陈强和妻子李红骑着老旧的摩托车去父母家接孩子时,在路上与骑着退休的摩托车的王凯发生碰撞,两辆车及三个人都摔倒在地。陈强与王凯爬起来为此发生争吵,钱树林驾驶着孙大山的小轿车撞倒了一辆摩托车又从受伤倒地的李红头上压了过去,导致李红抢救无效死亡,一场复杂的官司纠纷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这场连环车祸案例中,小轿车驾驶人钱树林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陈强和王凯也构成了交通事故罪,造成这场悲剧的根本原因就是陈强和王凯在发生碰撞后的一时冲动,只顾着吵架,而忘了还躺在马路**的李红。两辆摩托车照理来说,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先把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和摩托车移至安全地点,再讨论赔偿问题,否则的话路上总会有车辆来往,很有可能会造成另一场或更多交通事故,而这两人很明显就没有考虑到这一问题,只顾着吵架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更惨重的悲剧。这一悲剧,不但失去了一条人命,还破坏了几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
所以,面对一件事发生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冷静下来,要在保证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后再争论谁对谁错。
这一悲剧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不禁联想到了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打架问题,这不也是由于不够冷静而导致的吗?如果自己在与别人发生争执的时候能够冷静的话就不会由开始的吵架变成了打架了,甚至连吵架都可以避免。所以,我以后面对这种事时一定要十分冷静啊!
这一次的法制课堂,不但让我们了解了身边交通安全问题,还让我对这一段时间的行为有了反思。
南京高淳—轶楸
因为一件没有多大问题的交通碰撞事故,连环引出一件**,真是雪上加霜。
结果是,所有当事人都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听了这个案例,明白不管遇什么事都要冷静,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给别人及自己造成伤害。或许,现在的我们还什么都不懂,法律上的相关知识也懂得很少,因此,平时为在别人面前不丢面子、逞能,而大打出手。为了什么?
朋友之间的义气?还是那层扯不掉的面子?这一些问题,在过程中与事前都未曾考虑过,而等只有事情出来了,要负责任,要赔钱了,都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与后果,往往这个时候一切都晚了。
能怎么办?现在的我们都是这样遇事为了面子、义气,酿成严重后果,一发不可收拾,谁来收拾这个烂摊子?家长?
自己?社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人的身上都背负着不同的责任,对于这些责任,我们应不应该去承担?
在承担这个责任之前,我们做事需不需要把握个度?一旦过火,不是责任的问题,是有没有这个资格与资本去承担,造成的后果承担不起,害了自己也害了爱自己的亲人!
什么事冷静面对,对自己还是有好处,即避免不了摩擦,也为自己省略些严重的后果和沉重的代价。
淮安—晓晴
10楼:百度用户
呵呵,真的很不好意思!! 首先,检查院在治超时违反相关规定,有背依法行政的原则。其次检查院跟本没有这个职权,本身就是滥用职权。
而且根据预算法,正确的财政预算审批程序应是:地方**经过立项和论证后,应形成一个项目预算基本方案,提交至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借助其下的预算工作委员会做专业审查,再提请人大审批。
人大审批后,将预算案交由当地财政局批复预算后,再按照预算执行拨付。执行过程中,如遇变化预算需调整,一般由人大常委法对此调整进行审批。 看看伟大的司法监督衙门一口气触犯了多少法律:
宪法、行政法、组织法、预算法。一直以来我们都说现有监督公权的法律众多,效力上看应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但现有监督大都停留在内部系统的自我约束力上。
其影响功效意义不大,有的甚至可以说没有意义。再加上**的透明度不高。使法律起不到良好的监管作用,公权力得不到有效控制,私权利也很难得到保障!!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分
ed伐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