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国家公务人员钱,未打欠条,会给我定罪是行贿罪吗

2021-01-13 13:20:32 字数 1002 阅读 5626

1楼:匿名用户

额,你怎么证明你没有行贿的故意呐?从刑法的角度看,这的确是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了

2楼:匿名用户

你好,如果情况属实不会定这个罪名,如需帮助可来电预约时间面谈。

3楼:匿名用户

你好,一般是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认定的,和是否打条是没有关系的。

公安认定为向非国家人员行贿,但是我是借钱给的对方

4楼:郭子福律师团队

【郭子福律师观点】

1、本案中所涉及的是一个向非国家人员行贿的问题,即商业贿赂,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六修正案》修正过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另一方显然为**,**方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六修正案》修正过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构成商业行贿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客观条件:即行为人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作人员以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第二个是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而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少了其他一条即不能构成本罪。

3、但以上两个条件的判定不是以行为人自述为基础,即并不是说不承认就不能定罪,而是可以综合其他相关证据,如果足以认定上述两个条件成立的话即可定罪处罚,也就是所谓的零口供。

4、案情的描述中可见并不能直接判定存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公司的工作人员,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刑事案件的证据在判决前都是不公开的,所以不委托律师前往阅卷及**辩护很难断定具体情况及法律适用问题。(

公安认定为向非国家人员行贿,但是我是借钱给的对方

1楼 郭子福律师团队 郭子福律师观点 1 本案中所涉及的是一个向非国家人员行贿的问题,即商业贿赂,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六修正案》修正过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