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调解结案后民警给备注了故意伤害罪合理吗

2021-01-12 05:42:56 字数 5013 阅读 3942

1楼:征战天下家不还

这是不可能的。治安调解了怎么会有案底?只有刑事案件,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才会有案底出现。

打架斗殴的事情都是在程度比较轻(轻微伤,至多不超过轻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能进行调解。根据治安法,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调解成功的,不予处罚,调解不成功,给予相应的处罚。当然,这种处罚也仅限于治安处罚。

既然已有了治安调解协议书,那就意味着这件事结束了。故意伤害罪指的是轻伤以上,达到刑事程度的伤情。这种伤是必须经过司法部门的鉴定。

若是伤情高于轻伤,那是必须判刑的,公安机关不可能进行调解。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当时认为是轻微伤,派出所治安调解了,但后来对方重新申请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的伤情。那样的话你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了。

不过这当中也有个疑问,若是对方被鉴定为轻伤或重伤,那公安机关必定会拘捕你,不可能给予你自由自在上网发言,因为你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不会仅在网上对你进行记录。刑事案件若嫌疑人没有到案是不能下定论的,定罪权也不在公安机关,需要公安先行立案,刑事拘留,接着申请检察院逮捕,再起诉至法院定罪量刑。故意伤害属于刑法规定的罪行,得由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做出裁决。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任何人不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你若没有拿到法院的有罪判决,根本无任何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的刑事罪行。况且,公安网属于内部网,外面的人若不是有特殊的情况和原因,是不能上去查资料的。

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敢跨入公安局门槛,申请查网,还不受拦阻地走出来吗?

已经和解的打架(轻微伤)治安案件派出所还要进行拘留和罚款合理吗?

2楼:土狼阿德铁军

《中华bai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du罚法》第九条

zhi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dao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内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容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们可以双方同时到派出所,向公安机关提交你们双方签字的书面调解协议或者在公安机关当面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以此为依据撤销当时因报警而产生的治安、行政案件即可

3楼:篝火旺旺旺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1、对于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是不允许当事人撤销案件回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2、但答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是可以调解处理的。

就是说如果已经派出所已经立案了,如果不结案那是不行的,每年的法制检查是会过不去的。

还有就是办案人员的说法是有漏洞的,

1、既然你还没有到案,那么处罚决定就不能做出。只有你到案了,做完笔录后才可以做出处罚决定。

2、还有就是对方的伤势没有进行法医鉴定,对伤势没有结论也是不能处理的

所以这件事可以出现两种结果,1、治安处罚2、治安调解

这件事应该这么办,找熟人找办案人,然后让他把你的案子进行调解处理。

实在找不到熟人,那么让对方不配合派出所做伤情鉴定。你也不去派出所。最后派出所没办法但是还得结案就回来求你的。但是前提是对方没有做法医鉴定。没有提交医院病历。

4楼:匿名用户

估计是在吓唬你们bai,但du是如果警察这样做也是合法的zhi。

打架是违法治安dao管理法的行为,内是违法行为就要容受到处罚,而且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属于警察正常的执法范围,他是任何人都不能“和解”的,你们之间的和解仅仅是你们之间对引发打架问题的和解,和因打架造成的伤害、矛盾的和解。

而不是你们对违法的和解,违法法律的行为是不能“和解”的,法律是由国家强力机关依靠暴力(比如警察、法院、监狱)等来强制执行的,他不能“和解”的。

如果非得要你们去,好好认个错,就没事了。

治安案件调解不成功的话怎么办?**会怎么处理?

5楼:匿名用户

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处理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根据有关规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没有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

另外,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需要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裁决。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条例及释义)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3. 受害人有权知道处理结果。

扩展资料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1、适用治安调解的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

(3)其他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4)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或损害,受害方要求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的。

2、治安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前必须先立案并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

3、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赔偿的损失费或者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伤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以公安机关认可的医院所开具的收据为准(急诊除外)。

被侵害人是城镇个体经营者、农民和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需要赔偿其误工收入的,以行为人所在县(市)区上年度人均收入为标准按时计算。

(七)查处涉黄、涉赌、涉娼案件以及办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6楼:**的勾k先生

治安案件调解不成功的话,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根据所违反的管理行为不同,处罚可能分为拘留、罚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是否拘留应当按照法院具体判决处理,警察说的话是有根据的。

7楼:丶不羁放纵丶丶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或情节轻的治安案件。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警告、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暂停执行。

2、至于你说的打架详细情况,这个公安机关会调查取证后做出结论的,不过按照你的说法对方连轻微伤都没有构成,也就是说没有给对方造成伤害结果,殴打他人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造成伤害结果,否则不构成违法。

就算构成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一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一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一下罚款。

3、殴打他人行为与寻衅滋事行为的区别:

(1)客体上的差异。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公然藐视法律和社会公德,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强取豪夺,扰乱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而殴打他人是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中的健康权。

(2)寻衅滋事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包括打人取乐的,向他人丢掷瓦、石块的。

你男朋友具体有没有随意殴打对方,还是酒后与对方发生矛盾纠纷而导致双方有肢体接触,这个就由你自己判断了,毕竟非当事人,并不知道具体事情的经过,至于警察说的没工作判他一年什么的并没有法律依据。

对方弄掉眼睛的赔偿问题你可以慢慢和对方协商赔偿,另外,如果当时体表没有明显伤痕又没有验伤的话,你现在肯定是没有向对方索偿的依据的。对于**处理问题不当你可以想当地公安机关的督查部门进行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