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当国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或者需要进一步细化才能落实的,地方**可以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法规,但是,地方法规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用法律术语说就是上位法(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大于下位法(地方法规)。如果广东省的地方性规定和国家法律冲突,就没有法律效力。
2楼:匿名用户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法理学中效力等级问题。其效力从高到低一般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等。
3楼:天津律师李浩
主要还是看编制吧,临时工没有编制
1楼:匿名用户
当国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或者需要进一步细化才能落实的,地方**可以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法规,但是,地方法规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用法律术语说就是上位法(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大于下位法(地方法规)。如果广东省的地方性规定和国家法律冲突,就没有法律效力。
2楼:匿名用户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法理学中效力等级问题。其效力从高到低一般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等。
3楼:天津律师李浩
主要还是看编制吧,临时工没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