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有A、受到

2021-01-10 14:46:21 字数 3821 阅读 9545

1楼:南霸天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有受到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2楼:匿名用户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理由?严格讲这不叫理由,叫依据。那还用问吗,国家赔偿法啊!

看样,你知道法律的名字,连看都不看。这也就罢了,居然连分都没有。

我不是为了回答你,是为了窝囊你一下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能要求国家赔偿的是()

3楼:妖魅少爷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楼:无量度

第二章行政赔偿

第一节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应选择“c”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

5楼:潜龙一现惊天下

不包括侵权名誉权。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因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这仍是侵犯人身权的结果,而非是侵犯名誉权的结果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

6楼:专考群

a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损失包括全部损失吗

7楼:云之垫付

不包括侵权名誉权。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因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但是这仍是侵犯人身权的结果,而非是侵犯名誉权的结果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时,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8楼:小雨手机用户

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一、《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

二、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楼:卡布诺奇亚

一般是不可以的。《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

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楼:匿名用户

直接单独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是不可以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

1楼 匿名用户 答案 b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楼 匿名用户 答 给拒绝1995年前的国家侵权行为的赔偿披上合法外衣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