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没擅自在房产证之外扩展面积就不算违建
不过破坏原房屋的主体结构得报物业同意
擅自将阳台改门,即使不会威胁楼层主体安全
但是会影响外观,物业基本不会同意
擅自改门,物业一般会要求业主恢复
2楼:平海13少
不算,但是你的物业同意了吗?
居民擅自将住宅一楼窗户改为门,这样的行为应该怎么认定
3楼:宇宙一星沧海
不可以,这样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会被责令恢复整改,并处以罚款。住宅房不能改变使用性质。因为已改变了房子结构,要考虑到自己和其他住戸的安全问题。请参考以下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零第110号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同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还指出:
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
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4楼:灭世的那一瞬间
没骚扰到其他人和造成不必要的就能接受
5楼:山东威海田威
城管会限期让你整改,就怕有人天天举报你!如果没有举报的事不大
我家住一楼,阳台窗户能否改成门
6楼:19马达加斯加
你说住一楼,说明楼上还有住户。从结构强度来说,没有问题,但会减弱防**强度,正常是不允许的,属于违章违建类。如果因此发生了如沉降、墙面开裂而后发生了灾难性的事故,被起诉后会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改门对你很重要,建议你找个土建工程,看看有没有修改后达到同样强度修改方案(要带图纸的那种),然后然后到建工局找找人,弄个文件性的东西备案保存,你就转嫁了责任。(但还会有连带责任),施工的时候,关键步骤拍些**备案。
7楼:匿名用户
到相关部门办好手续,是可以的,因为是阳台,所以不涉及墙体承重之类的!对房子不会造成危害!只要小区物业同意!房子不邻街的话就可以了!
8楼:dan妮love你
改成门有点危险地说 不过也你个人的特色 毕竟是你家的房子嘛
我买的房子,在一楼,我把原来的阳台改成了大门,方便做个门市什么的,然后像我们这种改变大门方位属于违
9楼:我是老师
不算违反规定的,你放心好了,因为你的房子不在道路规划范围内,所以没有事的。望采纳
10楼:岸边微风
不属于违法。因为房子在你名下,你没有占道经营,只要别扩建就行了。
我买了一楼的房子。阳台处想留门口。不想要防盗窗。有担心不
1楼 匿名用户 我个人认为必须征得物业的同意,否则你开了物业不同意还得二次封堵,在物业同意的前提下,必须加装防盗门及窗户的防盗网,这些安全措施是必须要做到的。 一楼如果不装防盗窗还有什么方法能预防呢? 2楼 名 一 封闭式阳台设计之无框玻璃窗。无框玻璃窗因为它良好的采光性而广受欢迎,同时,与铝合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