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挂靠在朋友家,,小孩入户需要户主签名吗

2020-12-12 05:35:18 字数 2957 阅读 2714

1楼:百度用户

我儿子的上我公公的户口本上,我公公没签字。可是别人家应该不行,别人应该介意户口本上多个人,大点可能有财产问题,你可能把你的户口牵出来,在把宝宝的户口和你一起

户口挂靠亲戚家怎么给小孩入户

2楼:司马铸剑

户口满足条件是可以挂靠到亲戚家的。

户口挂靠的条件:

深圳户口,挂靠在朋友家,生小孩了要上户口,上户口时需要户主一起吗

3楼:匿名用户

因为你的户口在朋友家,那小孩的户口随你也得跟户主在一起。

孩子办户口需要户主签字吗

4楼:西安瑞丽诗植发

应该要吧,带上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去民政局,那里有专门弄这个的,你就跟着步骤一步一步走就可以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顺利了人都在的话一下子就办好了。

5楼:哦楼上的钱掉了

就带户口本出生证明去民政局就办了吧

我和儿子的户口是挂靠在朋友家的,孩子上学要用户口本,现在户主找不到,怎么办?

6楼:匿名用户

你试试这个办法,到户主所在派出所去,请派出所出一个户籍证明

7楼:古今如烟尽眼前

建议你带上自己身份证以及小孩身份证,到户籍所属的基层派出所查询底册资料,再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使用的。

孩子出生户口随妈妈一起挂靠在亲戚家,去派出所上户口,户主需一起去吗?

8楼:匿名用户

不需要,只要出生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9楼:超级无敌猪八戒

需要户主一起去的。不管是什么人落户,都要户主出面亲自确认。

为了孩子上学把户口挂在别人名下,会有何麻烦?

10楼:小弈网络科技

上学一般来说,是需要跟监护人同一户口的。

孩子上学把户口挂在别人名下麻烦在于将来要转移回来的时候比较困难,以及在使用户口本的时候需要经常劳烦户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扩展资料

户口挂靠所需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11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目前法律中并未对这种情况进行立法或出台相应法规,很多地区房产证和户口并不是一一相对的,遇到事件后会在法律赔偿和房产分配方面产生影响。

12楼:匿名用户

孩子是自己的,放名字在别人**,即使没有什么麻烦,但是你自己会满意吗?如果我的答案你满意的话,望采纳

13楼:匿名用户

我真 我的好了呀练琴是苦 啊!大我接不放弃!我会努力地,请网友们放心好了!

14楼:匿名用户

孩子长大后知道了那件事会记恨你们的、嗯、

孩子的户口在外地,在别人的户口里,可是孩子的户主找不到没办法找户主签名迁出证明 10

15楼:匿名用户

你可以悬赏找户主来签名,只要他出来签名,你就给他多少多少钱

户口可以挂靠到亲戚朋友家么

16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可以把户口迁到亲戚家。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17楼:匿名用户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项是不可以的:

1、户口直系亲属挂靠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投靠条件(如:年龄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迁移;

2、当事人与被投靠人之间不存在上述关系之一的,是不能申请办理该项的,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