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追回啊!如果以后还有合作的话,在以后的工程款里面扣回也可以!如果只有一次合作机会的话,要追回来还真有点任重道远!
当然,可以通过合同条款里相关条款追回来,但是有点难度!无论之打官司还是仲裁,都需要很长的时间!以后注意吧!
一般结算前,最多支付合同额的80%。
2楼:匿名用户
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一般不会超付,发生超付后对方应该退款,看对方的地位和态度了,呵呵,多半很难办
在工程建设完后工程款拿超了怎么能要回来
3楼:荣耀感觉
有效的结算出来后才能确定一个工程建设所需的精确资金总额,如果已经拿超了,从诚信的角度出发对方应该自动退返所拔超出部分,以后才能更好的合作,应该知道现在的工程款一般都是有所拖欠,能够有超那是相信且有帮忙的成分在内的,不能难为了经办人员,否则走法律程序也是会一分不少的拿回来且要担负诉讼费的。建议最好不要付超,因为工程建设正常的付款程序中也有5%的保修金待用的。希望可以帮的到你哟。
4楼:姚式云
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求返还多付的工程款。
双方如果已经签订了结算文件,应当根据结算文件处理;如果没有,可以要求结算,如果对方不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再支付分包工程款合法吗
5楼:21世纪第一圣人
法律、法规没有要求承包人有义务先于收到发包人工程款之前向其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如果承包人与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即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才能支付分包人相应的分包工程教,这样的内容并不违法。但是,现实总是较预想复杂很多,这类约定在建设工程中还是经常见到的。
然而,这类约定的现实可行性并不高,难以达到承包人以此转移资金风险的目的。
**工程审计结果出来后发现超付工程款,做为施工方应该怎么办
6楼:灯塔市张满亮
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如果现金已经被其他情况专用,就应该再增加一些工程;
上述都不能解决就得做出可行的还款计划,早日偿还。
'建筑工程款竣工后应多久付清
7楼:zwb启东
1、发包抄
人应当在承包人提交竣
袭工结算申请书后的28天内完bai成审批并且du签发竣工付款证书。zhi
2、发包人在dao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报告后42天内,仍然没有完成审批并且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的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这就是“逾期审价视为认可”的制度。
3、在此之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当完成付款。
也就是说,承包人最迟应当在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的第42天,即可取得竣工结算款付款证书,第56天即可取得工程结算款。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新的竣工结算程序
工程结算超概算怎么处理
8楼:墨汁诺
重审批概算,或者做成不超概。 合同管理不当造成超概算。 基础建设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多。
有些建设单位因缺乏工程技术人员,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对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方式考虑不全,以致造成投资超概算。
工程结算超概算以下建议:
1、规范设计单位
①提高设计深度,优化设计方案;
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2、监督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的工作直接决定项目建设的费用和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为控制概算,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①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②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
③严把工程结算关;
④完备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⑤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3、约束建设单位
①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②严格合同管理;
③开展立功竞赛,广泛采纳合理化建议。
扩展资料: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9楼:道神伤
工程结算超概算以下建议:
1.规范设计单位
①提高设计深度,优化设计方案;
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2.监督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的工作直接决定项目建设的费用和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为控制概算,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①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②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
③严把工程结算关;
④完备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⑤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3.约束建设单位
①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②严格合同管理;
③开展立功竞赛,广泛采纳合理化建议。
10楼:匿名用户
重审批概算,或者做成不超概。
建筑法规里面工程预付款怎么规定的?
11楼:喻陌落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进度款: 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进度款计算的两个方面:工程量确认和单价的计算方法(可调工料单价和固定综合单价)
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只办理总包的付款事项。分包人的工程款由发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规定向总包提出分包付款数额,由总包人审查后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统一向发包人办理收款手续,然后结转给分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可以由发包人指定总包人**其付款,也可以由发包人单独办理付款,但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事先征得总包人的同意。
竣工结算的原则:
①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
②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高估冒算,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
③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具体情况处理遇到的复杂问题;
④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⑤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12楼:闳雁鲜俊雅
特别提醒:码字也不容易,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一、建筑法规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的相关规定:
1、预付款的支付:
1)、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
2)、建设单位应该在收到承包人预付款支付申请7天内进行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应在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一般规定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支付。
还有以下方法可以确定预付备料款的额度
1)、百分比法:按年度工程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预付备料款比例。
2)、数学计算法: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数学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
二、预付款的扣回: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洽商用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2)、按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占工程造价总额(不含其他项目费)的比重确定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每次扣款额度和总扣款次数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三、码字也不容易,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13楼:奕驰申屠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三)成本加酬金。
14楼:邓煜翁若山
现场如何如何,就是一个名词,1111111111·1
大家不要追究理论上如何如何??,到点未给,催告,按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第二糊涂是,现场就是违约了有怎的,2.
到点后数十天内要发通知要钱,3.发出通知后14天没给钱停工,4.违约可计算利息。
不过书上说1“.开工前7天内”支付,糊涂了,,书上说,6天就违约.开工前7天支付,就是一个考试。
我考造价,到点后7天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