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明月清泉之月
农村的房子按老传统是飞檐翘角。所谓翘角就是屋脊的两端和四个屋角的分水瓦脊向上翘起,看上去很古典很漂亮!
2楼:匿名用户
好像大多都是这样建的,应该是可以的。
购房置业是什么意思?
3楼:匿名用户
文明的话,讲土的就是,买地,买楼,买铺位。我的负分,跪求分数。
4楼:羽聆
购房是只买房子,
置业是对于购置土地、房屋,进**地产交换,包括房屋买卖,租赁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连起来意思明白了吧。
5楼:猪猪的梦
购房就是买房子,置业是房产置业的简称,是对于购置土地、房屋,进**地产交换,包括房屋买卖,租赁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国道两侧建房需占多久可办理房产证 标签: 法律 购房置业 房产
6楼:钻诚投资担保****
可以到房管局问问。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7楼:匿名用户
违章建筑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予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购房置业
8楼:有关部分砖家
1、先看合同如何写的,按合同办
2、如果开发商有房屋预售证,就给钱,房本是早晚的事3、如果没房屋预售证,可以去房管部门揭发他4、没手续的房子你敢买吗?量力而行
9楼:房产帮帮
您好!若依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若开发商“停水停电”您可以直接提起违约诉讼。
若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意见,您可以把合同发至:fangbangbanghcg@hotmail.***。我们会尽快给你回复法律意见书。
10楼:匿名用户
给了他钱,你就得被牵着鼻子走咯!
合同就是凭证。
11楼:奥尔良烤翅
问问周围的其他房主,组织联合起来,人多力量大!
置业买房什么意思
12楼:匿名用户
置业买房中的“置业”,通常是指非自身居住,而是用于投资目的的购房行为。而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购房投资已成为一种时尚。
13楼:soul_晴天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
而且大型住宅区,**不会乱来的,不然老百姓还不造反!
买房要问土地年限
房和地的关系,如同鞋帮和鞋底,但是,鞋帮(房)和鞋底(地)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使用的年限也不同。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你不买卖、赠与等,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的所有权长期归属于你。而国有土地则不同,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你只依法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
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该《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晚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属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当然,属于建筑物的地上房屋也不能例外。
开发城市房地产用地,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以出让方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从国家手中有偿获取的。因此,建成的房屋**中包含着出让金(地价款);地价又是房价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搞清房屋占用土地的**和性质的前提下,还要搞清土地的用途及其法定的土地使用年限。
以西安市的商业用地为例,一类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按每平方米基准地价3300元计算,每年一平方米地价为82.5元,如果此类地上按1∶2.5容积率建楼房,每平方米楼房建筑面积的房价中有1320元的地价,约占房价30%左右。
从开发商以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经过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等环节,当买到房产之时,土地的使用年限最少已少了一两年,多达五年以上的年限也大有人在。
买商品房搞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及其剩余年限,主要是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防止买了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过多的房屋,必然多付地价款,减少房屋占有时限,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14楼:匿名用户
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售楼部置业顾问的口头宣传与承诺,还不是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销售策略,正如应该售货员在吹嘘其商品是全世界最好的由于,口头的推销与书面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有区别的。
房产买卖合同最后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本身就是双方约定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之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购房者签订合同,就是对合同的条款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5楼:刘永方律师
1、置业顾问应当对其宣传和承诺承担责任,但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只有那些宣传承诺具体确定,且对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对**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才属于要约,对方违反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属于要约邀请。
2、受委托人的行为应当由委托人承担责任,也就是对置业顾问的行为,作为委托人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16楼:匿名用户
法律上是规定要负责的,但这个很难执行,除非你又确凿的依据。
购房置业问题
17楼:匿名用户
区、县(自治县)内及主城区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办理。
参看以下规定:
1 重庆市人民**办公厅
**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6〕171号 2006年7月17日)
一、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或者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对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技术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二、在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三、三峡库区移民的户口迁移按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及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主城区入户的农民工,其配偶、子女未随迁的,个人可不退回集体承包地;如全家随迁入主城区(主城区内小城镇除外),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4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印发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
(渝公发〔2006〕265号 2006年12月24日)
一、进一步放宽科技人才入户条件,实行来去自由政策。凡具有大学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无合法住所的上述人员,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落社会人才集体户。
不愿随迁户口的,只在暂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登记,不再申办《流动人口居住证》。
二、对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在夫妻调动中,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随时可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的子女可以随迁。
三、对无集体户口单位接收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回国留学人员、从市外引进但又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本人自愿申请在渝申请入户的,可在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及所在的区县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
四、为个体、私营企业业主提供户口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渝连续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20万元以上的;连续五年每年上缴4万元以上的;一年内上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已被确定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累计上缴税款15万元以上的,业主属市外城镇和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人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人转为城镇户口。以此类推,按超过上缴税款额度可相应增加入户人数。
五、购买、兼并国有困难企业或承包、租赁国有困难企业并履约守信,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属市外城镇和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至4人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至4人转为城镇户口。
六、加大小城镇籍制度改革力度,在全市建制镇乡范围内实施小城镇户籍制度政策。凡在镇乡有本人合法的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均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登记为“城镇居民”。
七、公民捡拾、收养弃婴,凭所在地区、县(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在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八、本市院校到西部其他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或迁回原籍。
九、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愿迁移户口的可保留原籍户口,农业户口学生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十、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结婚证、《居民户口簿》,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在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登记常住户口。
十一、农村居民申请迁往本市主城区和远郊区县(自治县)**所在地街(镇)以及城镇规划开发区投靠农村配偶,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结婚时间和年龄的限制。
十二、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市籍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房并实际居住,或在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十三、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技工、技师职称,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十四、在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十五、由市**资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籍三峡库区移民、城市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户子女,及退役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可参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公发〔2003〕164号)的精神,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将户口迁移到就读培训学校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