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的公海有多大,相邻海域的国家如何划分领海

2020-12-09 11:57:03 字数 6004 阅读 6335

1楼:逍可宣

公海不属于某一国家。海域划分与海岸线、所属岛屿、外海或内海有关,要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领海宽度是12海里。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岸国家从海岸基线起算,可以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内所有资源归沿岸相关国家拥有。

每个国家的领海是怎样划分的

2楼:光辉50掩昋

就是每个沿海国家的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是(eez)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行使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沿海国有下列事项的管辖权:

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在一定范围内还享有行政管辖权、民事管辖权、刑事管辖权和国际法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的管辖。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属于领海,也不属于公海,而是一种独立的特定的法律地位。

专属经济区不是固有的,一国的专属经济区需要国家正式宣布。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370.4公里)。

到1983年1月为止,已有近60个国家宣布设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3楼:百度用户

包括海上的面积和海下的大陆架的延伸 领海基线外200海里是公海。 领海基线:在各国海岸线的凸出点找一些点,用线段连接就是领海基线/还有一种基线的划分方法,就是海水的低潮线,一般适合海岸线平直、附近无岛屿的国家 基线以内陆地的部分是内海。

领海是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2海里。(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公约的规定,我国是12海里,有的国家划得短一点,3海里,5海里的都有,反正不能超过12海里,各沿海国可在这个区域内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领海范围) 基线外24海里毗邻区 基线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这些你没问到就不具体解释了。

4楼:百度用户

关于领海的划法,目前世界上公认有两种,即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正常基线法,又叫低潮基线法,就是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边最远的哪一条线为基线;再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一国的领海。

另一种是直线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这种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沿海岛屿上选定某些点作为基点,把连接各相领基点所得到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作为基线的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

我国实行的就是折线基线法。1996年5月15日,我国**正式颁布中国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 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我国领海基线为两部分组成:

一是大陆领海的基线为山东高角至峻壁角之间各相领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二是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东岛至南岛之间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我国**还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

领海(亦称领水)是指沿海国家根据主权规定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包括领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群岛国的领海则是指与该国群岛水域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及其上空和海底。一国在其领海内享有刑事、民事的司法管辖权。

领海的宽度,国际上很不统一,目前最窄的为3海里(1海里约等于1.85千米),最宽的为200海里,大多数国家宣布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12海里要求。我国**于1958年9月4日发表声明,宣布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

划定领海时,需要在海岸或沿岸岛屿上确定一条线,以便从这条线起向外测量出一定宽度的海域作为领海,这条线就叫做领海基线。基线有三种;

一、正常基线(亦称低潮线),就是以退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远的那一条线作为基线。海岸平直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

二、直基线(亦称折线基线),即在大陆沿岸或沿岸岛屿上选定一些点作为基点,以连接相邻各基点形成的折线作为基线。海岸曲折或沿海有岛屿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

三、混合基线,即兼用正常基线和直基线确定的基线。海岸较长,地形复杂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我国领海的划定采用直基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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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湾是公海么?各个国家的领海怎么划分?沿岸国家有没有领海纠纷呢?

5楼:匿名用户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领海基线外200海里是公海。

各国的领海是按什么划分的?

6楼:匿名用户

关于领海的划法,目前世界上公认有两种,即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正常基线法,又叫低潮基线法,就是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边最远的哪一条线为基线;再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一国的领海。

另一种是直线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这种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沿海岛屿上选定某些点作为基点,把连接各相领基点所得到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作为基线的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

我国实行的就是折线基线法。1996年5月15日,我国**正式颁布中国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 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我国领海基线为两部分组成:

一是大陆领海的基线为山东高角至峻壁角之间各相领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二是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东岛至南岛之间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我国**还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

领海(亦称领水)是指沿海国家根据主权规定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包括领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群岛国的领海则是指与该国群岛水域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及其上空和海底。一国在其领海内享有刑事、民事的司法管辖权。

领海的宽度,国际上很不统一,目前最窄的为3海里(1海里约等于1.85千米),最宽的为200海里,大多数国家宣布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12海里要求。

我国**于1958年9月4日发表声明,宣布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划定领海时,需要在海岸或沿岸岛屿上确定一条线,以便从这条线起向外测量出一定宽度的海域作为领海,这条线就叫做领海基线。基线有三种;

一、正常基线(亦称低潮线),就是以退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远的那一条线作为基线。海岸平直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

二、直基线(亦称折线基线),即在大陆沿岸或沿岸岛屿上选定一些点作为基点,以连接相邻各基点形成的折线作为基线。海岸曲折或沿海有岛屿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

三、混合基线,即兼用正常基线和直基线确定的基线。海岸较长,地形复杂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基线。我国领海的划定采用直基线法。

7楼:匿名用户

领海是指岛国或临海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包括领海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领海不许他国侵犯和干涉。领海以外是公海,各国均可以自由航行。

但是领海的宽度,国际上并没有统一规定,各沿海国家根据主权,可以按照本国地理特点、经济发展和****需要并照顾到邻国正当利益和国际航行便利,合理地确定其领海范围。目前各国领海范围差别很大,从3海里到200海里不等。我国**于1958年9月4日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

近些年来由于沿岸大陆架被认为是重要资源汇集区域,所以各国都有扩大领海的要求。1977年国际海洋法会议确定12海里为领海,200海里为经济水域(由沿岸国管理)的方向。

8楼:匿名用户

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领海宽度从测算领海的基线量起,向外延伸不得超过12海里。也就是说,12海里是一个领海宽度的上限。当然,领海是一个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各国纷纷把自己的领海宽度定为最高限12海里。

除了美国之外,英德法俄日意中等157个缔约国加入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次日本宣布缩短领海范围,或许是出于政治的需要,但是在法律角度看是可行的,在12海里领海范围内,缩短到3海里甚至1海里都没有问题。

国家领土领海领空范围怎么划分

9楼:匿名用户

1、国家领土包括领海领空。

领土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国家领土分为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

2、领海划分

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规定:国家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海域,称为领海。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采用类似的规定,但增加了在群岛国的情形,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

国家的主权也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3、领空划分

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垂直向太空100公里之内的空间,称之为领空。

扩展资料

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宣称,中国领土除大陆外还包括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采用直线基线,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岴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椗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10楼:匿名用户

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是主权国管辖的国家全部疆域.位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

领海在地理上是指与海岸平行并具有一定距离宽度的带状海洋水域.

按海洋法,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领空 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国家的领陆和领水的上空.

规定一个国家的领海有多少

11楼:匿名用户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议确定了12海里为领海,200海里为经济水域(由沿岸国管理)的方向,外国船舶在领海中享有无害通过权。

领海基线是将各基点连接起来的一条线,以此为依据确定沿海国的海域范围。一般来说,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有三种,即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混合基线。

正常基线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条的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直线基线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条第1款规定,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点的直线基线法。为避免沿海国因采用直线基线,致使海域面积太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划定直线基线也规定了限制条件,主要为:

第一,直线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而且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

第二,一国不得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

混合基线

对于第三种混合基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条规定,沿海国为适应不同情况,可交替使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的方法以确定基线。

另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6条规定,沿海国确定的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或根据基线划定界限和划定的分界线,应在足以确定基线的位置的一种或几种比例尺的海图上标出;同时,沿海国应将这种海图或地理坐标表妥为公布,并将副本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领海基线上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划定方法有:

交圆法当领海基线是低潮线时,得以基线上某些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相交的半圆,连接各半圆顶点之间所形成的线,就是领海的外部界限。

共同切线法

当领海基线是直线基线时,得以每个基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半圆,然后划出每两个半圆的共同切线,每一条这样的切线都是与基线平行的直线,它与基线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这些切线连接在一起就形成领海的外部界限。

平行线法

当领海基线为低潮线时,由基线各点按领海宽度的距离向与海岸大体走向垂直的方向平行外移,使领海的外部界限与基线完全平行。

考虑到在相向海域的距离不满24海里的情形下,国家间就存在划分领海的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划分领海的“中间线原则”。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条规定,如果两国海岸彼此相向或相邻,两国中任何一国在彼此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形下,均无权将其领海伸延至一条其每一点都同测算两国中每一国领海宽度的基线上最近各点距离相等的中间线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