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马梓开博士
这当然是敲诈了。
直接报警。
对这类违法犯罪分子,不可轻饶。
如果你真的答应了,他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
2楼:匿名用户
你给他透逼的次数你也算作钱,一次1w,找他还
3楼:ds微笑着
他给你花的都不到1万还敢要10万?
4楼:我是乔巴酱
这不算敲诈 还算什么?
朋友分手问对方要10万元分手费构成敲诈吗
5楼:三笑逍遥子
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6楼:丽达
应该算敲诈,你情我愿,为什么要分手费。
7楼:匿名用户
看情况,如果你用了男朋友十万,也不算
8楼:蓝色月亮的街
不给呀!给来干嘛,哪有分手费一说,想钱想疯了
9楼:匿名用户
数额巨大,会构成敲诈罪。
10楼:呆呆贴花
分手就分手了,怎么跟钱划等号了?我真搞不懂哎。
我给以前男朋友分手了发信息要十万块钱我这算敲诈勒索吗?
11楼:匿名用户
你好,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你光是发条信息的话,也不算什么威胁或要挟,开开玩笑的意思。
12楼:匿名用户
试问你凭什么要钱,难道是包养?如果不是,那消停的
法律如何判定恋爱分手费是否等于敲诈勒索
13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1、分手协议是不是赠与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特征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对方,但以不含有等价、有偿或解除某种关系为前提。
男方为了解除与女方的同居关系而与其签订分手协议,依据是男方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这样就使得协议含有了等价、有偿等条件,违反了赠与合同中“无偿”的本意。因此,分手协议不是赠与合同。
一般来说,分手协议里面包含了“分手费”的一些安排,如果是一方自愿给予,法律在所不问,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不属于完全“无偿”的赠与合同,而是带有一些补偿性质的双方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也很难得到认可,以此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付所谓“分手费” 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2、分手费算是敲诈勒索吗?
所谓的分手费虽说符合情理,但无法律依据。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以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要其"分手费",责构成敲诈勒索罪!
3、分手后,之前所送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我国婚姻法不保护婚约,恋爱关系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声明解除婚约。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
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4)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5) 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要分手费算不算敲诈
14楼:华律网
分手费,这是一个大家都不陌生的词,但是对于他到底合法与否,其实很多人是不清楚的。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简单下定论说索要分手费是敲诈显然是不准确的,确定索要分手费是否为敲诈,应该从以下几点来认知:
1、敲诈行为是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情侣间的分手费通常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误了,对方要补偿自己,并非无故索要财物;2、敲诈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侣之间索要分手费往往会闹僵,索要一方说出一些气话也所难免,例如说你不给分手费,我就怎样怎样之类的话语。但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这样就是敲诈了,因为敲诈还有金额的规定如果金额过大或者涉及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涉嫌敲诈的可能;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可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提出,进行协商,但切莫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索要,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5楼:孤倚危楼
分手费属于赠与合同,不是敲诈勒索。
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法律并不强制。敲诈是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或滥用法律、借助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的犯罪行为。依仗势力用暴力、恐吓手段,或滥用法律或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
简单下定论说索要分手费是敲诈显然是不准确的,确定所以分手费是否为敲诈,应该从以下几点来认知:
1、敲诈行为是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情侣间的分手费通常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误了,对方要补偿自己,并非无故索要财物;
2、敲诈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侣之间索要分手费往往会闹僵,索要一方说出一些气话也所难免,例如说你不给分手费,我就怎样怎样之类的话语。但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这样就是敲诈了,因为敲诈还有金额的规定;
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即使对方在索要分手费的时候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但如果只索要500块钱分手费,也不能说对方是敲诈勒索的。
一般来说,分手协议里面包含了“分手费”的一些安排,如果是一方自愿给予,法律在所不问,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不属于完全“无偿”的赠与合同,而是带有一些补偿性质的双方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也很难得到认可,以此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付所谓“分手费” 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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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要求赔偿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恋爱分手、离婚,都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若以青春损失赔偿、贞操权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为数不少的分手费官司中,大多数都是以原告败诉告终。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特征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对方,但以不含有等价、有偿或解除某种关系为前提。
情侣分手时不知如何应对对方索要分手费时,建议可以这样做:
1、要明白分手费是由一方自愿给予的,即使一方不愿意给予,法律在所不问,法院也是不干涉的。哪怕对方到法院起诉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如果索要分手费一方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并且不断骚扰对方,被索要方可以通过报警解决。
3、索要分手费一方索要的分手数额较大(一般这超过2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而且还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行为的,索要分手费一方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索要分手费一方也应该及时报警。
16楼:七台河李阳平
要分手费只是当事人提出了主张,是否达成合意需要相对人的确认或予以,相对人占有主导权,因此仅主张分手费不属于敲诈行为。
如果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则涉嫌了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17楼:姚璇
你给了她,就是个无底洞。还是个**。
最好的话,你现在给你的老婆打个预防针,然后光明正大和那女的说,我艹你,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别当了那个还想立牌坊。。。
如果她是个不怕事的话,我也没办法了。。。
这是你种下的恶因,自己可能要吃苦果
哎,希望你吸取教训
18楼:匿名用户
你说可以,但必须由她老公出面找你要。你看她怕不怕。。。。
19楼:rambo王
算,她爽了还和你要钱,自己还是要自重
20楼:匿名用户
算。,......................
情侣分手索要分手费 这算是敲诈吗
21楼:博博靓仔
看是女孩子还是男孩子,如果是男孩,哪来的去哪,本姑娘还没跟你要青春损失费,你还管我要分手费,如果女孩子是感情的背叛者,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因为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孩子买了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还给他就是了;如果是女孩子,这种情况把你欠她的还清就是了,如果你是真的喜欢他,给一点青春损失没关系了,毕竟人家也赔了你那么久,当然也要看你自己的经济条件,最后这样的女孩离她有多远就多远,这感情掺杂了物质金钱,本身已经变味了,不值得回味了
22楼:18是梦终空
不算敲诈 小额的东西 没必要这么计较 如果是数额比较大的互相送的东西 还给他就好 如果是要什么青春损失费 一耳光扇过去 潇洒的走人
23楼:我乃孙大圣是也
不算。让她问问物价局的标准可以给她
24楼:det迷心咒
是那种呢?是你跟ta提分手ta跟你要分手费吗?
男女分手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25楼:匿名用户
敲诈是刑事犯罪的一种,《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会对敲诈这种行为有明确的描述及相关的行为判定标准。 如果索要方涉及到刑法中所描述的行为,可以保留索要方的相关行为证据,然后向派出所报警。 但是索要分手费这种行为并不一定会触及刑法,只是道德人性伦理上的一种极端的表达方式,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置之不理。
分手前互相为对方购买的贵重物品,在法律上叫主动赠予,赠予人没有强迫追回的权利,法律不于支持。 既然法律不管,就降级到一个道德层面了,所以呢,可以协商解决,也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个人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