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累累,成了黑名单.会影响子女前途吗

2020-12-08 10:33:27 字数 6401 阅读 9987

1楼:匿名用户

这是借贷纠纷,不是刑事犯罪,不会影响子女政治前途。

欠债累累成了黑名单之后的做法:

(1)既然木已成舟,那就调整好心态,这是关键,心态决定你的状态。

(2)分析你负债的原因,是主观因素,或者是客观原因。

(3)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凡事都有内因,必须要改变。

(4)翻身的资本在**,既然已黑名单,说明你是一个不想为难朋友的人,那么在危难的时候,有没有人愿意来拉你一把,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如果有,珍惜这样的资源,这是你翻身的资本,他们会为你提供翻身的资金。如果没有,那就踏踏实实,放空一切,心态归零,从头再来,只有有决心,一切都不晚!

2楼:人不牛人天牛人

父亲欠债累累,进入了失信人黑名单,这是借贷纠纷,不是刑事犯罪,不会影响子女政治前途

有没有关于家庭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

3楼:曹友志律师团队

你好,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国哪部法律规定了“家庭共同债务”?

4楼:匿名用户

重要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4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4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5楼:癫得着急

中国没有法律,想怎么改出个文件就行了,反正好管理p民就行,让你们内耗,你一方乱借钱,反正有另外一方承受,利息也得了,经济也搞活了,出状况了就拿另外一方开刀,

6楼:噪音真大啊

没有家庭共同债务这个法律术语,而且不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这个词是你造的吗?

7楼:匿名用户

您好 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个家庭有3人以上共同参与的 由家庭承担

承担债务的人员死亡 由家庭承担

家庭共同实施的某种借物债务

父母生前的债务 父母死亡由他的后代承担 如果没有 由亲戚承担在治安管理法与合同法还有不常见的家庭法有明确规定

8楼:匿名用户

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9楼:匿名用户

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啊

法律家庭债务问题

10楼:东辰律师

1、中国传统

来的父债子偿源的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因为合同债务是相对的,不能要求债务人之外的人承担责任。所以你们没有必要担心的。

2、如果你们担心的房屋被强制执行,那么建议你们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样房子不是你父母的财产,法院也没有强制执行的依据。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2号咨询员

11楼:匿名用户

不会要求子女偿还,如果房产证写的你的名字,而且是你供款购买的,不会被拍卖偿还

12楼:

法律上讲,一般意义,不要求子女偿还。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财产的同时也继承债务,应该偿还。道义上讲,父母欠债,儿子帮还也是很正常的。

至于第二个问题,应该看房产登记是谁的名字,分情况考虑

13楼:匿名用户

个人认为:

1.父母自己做生意欠下债务,无力偿还。其债务是不需要子女偿还的内.

2.关于第二个问题, 首先要分清容你买的房子产权是归谁的.如果产权是你的,父母没有份,只是居住,那么不会被拍卖. 如果产权是你父母的,虽然是你买的,那么仍旧会拍卖的.

法律咨询问题?

14楼:law大叔

没有义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负债时由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另一方以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认可该债务的,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无论另一方是否签字或事后认可,则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将先推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望采纳,谢谢!

15楼: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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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有父债子还吗?哪些债务属于父债子还呢

16楼:just享受

1、中国法律有父债子还,前提是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没有继承,那就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继承了遗产,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超出了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可以不用偿还。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1、“父债子还”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会发生:

第一,在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遗产继承,如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则要同样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第二,子女为父母的债务提供担保。当父母不履行债务时,子女作为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第三,父母恶意转移资产给子女。恶意转移资产是指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2、“父债子还”中一般情况儿女作为父亲的继承人,那么父亲就是被继承人,也就存在被继承人债务,它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是否一定要偿还父债,,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应以实有遗产还债, 对不足部分法律没有规定偿还的义务。

17楼:木讷

我国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但是父债子还是附条件的。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18楼:蚕她爸

“父债子还”是中国传统,但现在没有法律这么规定,所以父债子可还可不还。

1,我国《民法》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

2,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跟随当事人的生命的产生而产生,当事人生命的终结而终结。就是说,人死债灭。一个人死亡,他的一切权利都从此终结,他的义务也从此终结,包括欠人家的债务也跟随生命的终结而消亡;

3,对于是否还信用社的贷款问题,要分清楚这笔债到底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还是你们家庭的债务。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那么你们不承担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你父亲有财产,就由你父亲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偿还这笔债务。不过特别说明:

如果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份额,那么继续人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偿还多少债务,不足的部分不用偿还,就是说,债务仍然属于你父亲本人偿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现实中有很多子女帮助父母偿还了债务,这个问题让许多朋友不解。其实他们弄错了,那不是父母个人债务。这类要说明的是,如果债务属于家庭开支所用,那么它当定性为家庭债务。

对于家庭债务,家庭的每个成员都负有连带偿还义务,所以家庭债务还是要还的。

19楼:独孤泪剑

您好!我国法律不支持父债子偿。依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希望本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

期待您点赞采纳,谢谢!

20楼:原野茫茫

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有债务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1楼:匿名用户

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没有父债子还,如果父亲已经去世,在发生继承的时候,是债权债务一起承担的,此时的债务就需要儿子承担了。

22楼:匿名用户

你好,中国的法律对于过世的亲人的债务偿还问题,一般是以过失者的遗产为限作为偿还债务的,超过部分其他亲属没有义务偿还。

23楼:李令根律师

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还

24楼:找法网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父债子还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之后,需要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父亲债务的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25楼:小雨手机用户

1、各人

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

子女没有代替父母偿还个人债务的法律义务。

父母也没有代替子女偿还个人债务的法律义务。

2、但对于子女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收入**,而名下拥有大量财产的。

父母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确认该财产为父母转移的财产,法院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判决转移财产无效,并以该财产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的消灭,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

这样的法律事实主要有5种,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

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

此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也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债务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

但通常诸如本案这样的纠纷关键在于,人死了,多少还留有一点遗产。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

从情法通融的角度出发,继承法还规定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而法律所指的继承人不仅仅是子女,还包括了其他继承人。

对于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特殊债务,法律还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的特殊规定。

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这种类型的“父债子还”应予支持、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