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签订后能够变更吗

2020-12-08 10:09:15 字数 4782 阅读 4008

1楼:梧桐树保险网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后,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是可以对原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

只是不同种类的健康保险合同变更的事项不太一样。

通常情况下,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的主要可变更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保人的变更。

在投保人死亡、保险合同转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利益不存在等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投保人,变更后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住所、地址变更也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受益人的变更。

受益人的变更一般较为普遍,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增加或减少受益人人数、变更受益份额等。受益人变更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且变更后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交费方式的变更。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变更交费方法,比如由年交变为一次**费。

保额的变更。

通常,增加保险金额是需要重新订立保险合同的,这里所指的保额变更其实也就是指减少保额。如选择减额交清保险,即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额,使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年龄的变更。

被保险人年龄的变更是指投保人对过失误告的被保险人的年龄进行更正,按照误告的年龄差距加收或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的变更。

长期健康险合同一旦订立之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变更保险责任的,但部分保险公司提供了可转换权益,也就是说在投保人投保一定时间后,可以将健康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人寿保险,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

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签订后能够变更吗?

2楼:梧桐树保险网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后,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是可以对原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

只是不同种类的健康保险合同变更的事项不太一样。

通常情况下,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的主要可变更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保人的变更。

在投保人死亡、保险合同转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利益不存在等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投保人,变更后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住所、地址变更也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受益人的变更。

受益人的变更一般较为普遍,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增加或减少受益人人数、变更受益份额等。受益人变更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且变更后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交费方式的变更。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变更交费方法,比如由年交变为一次**费。

保额的变更。

通常,增加保险金额是需要重新订立保险合同的,这里所指的保额变更其实也就是指减少保额。如选择减额交清保险,即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额,使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年龄的变更。

被保险人年龄的变更是指投保人对过失误告的被保险人的年龄进行更正,按照误告的年龄差距加收或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的变更。

长期健康险合同一旦订立之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变更保险责任的,但部分保险公司提供了可转换权益,也就是说在投保人投保一定时间后,可以将健康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人寿保险,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

3楼:平安健康保险

保险合同在签订后,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是可以对原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只是不同种类的健康保险合同变更的事项不太一样。

一般来说,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的主要可变更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投保人的变更

在投保人死亡、保险合同转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利益不存在等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投保人,变更后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住所、地址变更也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 受益人的变更

受益人变更较为普遍,主要有: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增加或减少受益人人数;变更受益份额等。受益人变更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且变更后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3. 交费方式的变更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变更交费方法,如,由年交变为一次**费。

4. 保险金额的变更

一般来说,增加保险金额须订立新的保险合同,这里所指的保险金额变更一般指减少保险金额。如选择减额交清保险,即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合同继续有效。

5. 被保险人年龄的变更

即投保人对过失误告的被保险人的年龄进行更正,按照误告的年龄差距加收或退还保险费。

6. 保险责任的变更

长期健康险合同订立后,原则上是不能变更保险责任的,但部分保险公司提供了可转换权益,也就是说在投保人投保一定时间后,可以将健康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人寿保险,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保险合同变更以后还有效吗

4楼:钻诚投资担保****

一、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即保险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在变更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在原保险单上批注,以资证明和确认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人没有签发保险单而是签发其他保险凭证的,变更保险合同时,应当在该保险凭证上批注。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直接手写或者打字于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上,也可以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加贴批单。

5楼:匿名用户

各个公司的政策不同,所以规定是不一样的

健康保险合同的复效与重新投保有区别么?

6楼:平安健康保险

您好!健康保险合同的复效与重新投保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

复效是指原健康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保持不变,如保险责任、保险免除、保险期限、缴费标准、保险金额、满期给付的日期等都按原合同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复效后的保单是原保单的继续,并没有形成新保单。

重新投保则是按照再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重新计算保费,保险期限重新订约时开始,保险责任、缴费标准、保险金额、给付方式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也即形成新的保单。与投保人而言,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比重新投保更为有利。

7楼:阳光保险

健康保险合同的复效与重新投保是有较大区别的。复效是指原健康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保持不变,如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缴费标准、保险金额等都按原合同规定办理;复效后的保单是原合同的继续,并未形成新保单。而重新投保则是按照再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重新计算保费,保险期限以新的合同进行计算,保险责任、缴费标准、保险金额等也会有相应的改变。

签订了健康保险合同,就说明了生效了么?

8楼:阳光保险

签订了健康保险合同,说明合同成立,但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二是要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的开始(除另有约定外,通常保险合同应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健康保险合同变更,可以口头通知保险公司变更么?

9楼:阳光保险

可以口头通知保险公司,但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通常书面形式可以是保险公司在原保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的批注或附贴批单,也可以是就变更的问题专门签订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一经变更,变更的那一部分内容取代了原合同中被变更的内容,与原合同中未变更的内容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合同。

健康保险合同为什么要有年龄条款?

10楼:阳光保险

这是由于被保险人的年龄是是否承保的前提条件,也是厘定保险费率的重要因素。通常而言,不同的年龄群体,健康状况会有所差异;年龄过大或过小,健康风险可能更大,相应的费率也会有较大差异。

健康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谁?是保险标的么?

11楼:阳光保险

健康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人的身体或生命),而是该标的上的利益,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

健康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12楼:华律网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一)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

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个人的寿命和身体,是确定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即哪些可以承保,哪些不予承保,哪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特约承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13楼:匿名用户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客体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保险的利益。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