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解洪德
非农业户的找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不好办,因为我省还没有硬性措施来落实这个计划生育政策。农业户的找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相信我。
2楼:匿名用户
退休了应该有一笔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吧,
以前有单位的每个月都会有2.5的独生子女费,不过要申请才会有的。拿到小孩16周岁。退休了有一笔一次性奖励的,我这里上海的是一人2300.
如果没拿过,你到你们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问问,或者打**到社保中心问问,拿过都有记录的
3楼:mmss大方
到当地户口所在居委登记就可以的,只要夫妇达到退休年龄就可
女方是非农户口,男方是农业户口,办了独生子女证,小孩能享受应有的待遇吗
4楼:匿名用户
现在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只要符合规定办了独生子女证后,都可以享受到国家应有的待遇,城镇的到街道办领取,农村的到村委会领取(或乡**领取)
我是非农业户口,我爱人是农业户口,我有一女,户随其母,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有何待遇?
5楼:匿名用户
你要是正规单位,孩子一岁后每月有5-10的独生子女费,儿童节啊什么的发个东西,要不是正规的单位,就什么也没有了,
非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有什么待遇?
6楼:尘埃开出花
非农业职工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和**部门的多项优惠政策。
一、非农业职工办理失业手续后,如个人选择自谋职业的,持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免收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手续费用等相关优惠政策。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群体,选择自谋职业后,还可以享受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补贴。相对于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农业户口职工失业后,这些相关优惠政策都不能享受。
二、同样当兵待遇好
1、参军:非农业户口的优待金比农业户口的多一倍,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1万元,农村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5000元,当兵两年就相差1万元。
2、退役: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给安置工作,有些地方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安置工作后,还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3、退役后自谋职业: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退役士兵每人补助35000元,转业士官每人补助55000元;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每人1万元。
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高
1、养老保险:非农业职工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养老金;而农业户口职工按现行政策,无论交多少养老保险费,退休时,只能一次性退保。按现行标准缴费20年测算,企业非农业职工和农民工同样缴费5万元,到退休时,农民工只能一次性领取2万元左右的退休费,而非农业职工每月将领取1100元退休费,且随国家政策每年进行定期调整。
按照北京市人均期望寿命80岁计算,在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非农业职工每年领13200元,退休20年就能领到26.4万元。
2、医疗保险:非农业职工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而农民工在职期间只有住院了才能报销,一旦退休了,就不给报销了。
四、低保标准高
按照民政部门现行的低保标准,非农业户籍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3600元;而农业户籍低保人员为1700元年,每月142元。非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区、镇两级共同负担。
7楼:匿名用户
(一)男女双方晚婚的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1、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各级人民**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以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4、对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重奖。
8楼:匿名用户
非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
1 独生子女费
2征地拆迁可以多享受一人份额
9楼:匿名用户
现在计划生育政策关于独生子女这块统一的就是:独生子女保健费。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金额亦有所差别。具体多少到你那计生管理部门可以查到。
孩子与丈夫是非农业户口,本人是农业户口如果办了独生子女证都有哪些待遇
10楼:手机用户
那要看你们是哪个省的了,我们省的政策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无论有无固定工作单位,都只能生育一个孩子(2002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生育政策是:按照妻子一方的户口性质执行生育政策及独生子女待遇),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按照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给予优待:
1、双方或一方是非农业人口且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从**之日至子女满14周岁时,每月发10至20月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年发100至200元的独生子女春节慰问金(子女满14周岁以后就没有了;等退休核定退休工资时,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应发退休工资的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放(从退休之日起,每年每月都加发百分之五);2、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非农业人口,但是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固定居住户籍所在地的乡村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从发证之日起至14周岁,每年发放春节慰问金100至200元,其他的优待政策目前还没有。
为什么城市户口的独生子女没有补贴
11楼:灰霾中孤独行者
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都有补贴,如果没有应该是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扩展资料: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以广东省和重庆市为例: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2、《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12楼:甜美志伟
是有的,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符合独生子女条件规定的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金。所以城市户囗的独生子女也有的。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金的要求:
一、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二、必须带有关证件手续去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申款领取。
三、必须孩子18周岁前,父母60周岁才可以申报领取独生子女证奖励金。
题目说的没有是自己一家的情况别人家都有的。自己家没有的原因应该是:
一、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没有带有关证明手续申款。
三、不符合年龄规定。
扩展资料:
奖励内容
一、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二、摘自《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