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q鱼娘
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礼品时,上交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单位财务人员应及时登记.
党员收取多少**以上的礼品需上交登记
2楼:辉磊制造
党员收取价值贰千元以上的礼品就需要上交登记的,否则查出来后果严重。
领导干部收了红包多久上交才不算违纪
3楼:淮安浙江人
规定要求是在合理时间内,一般要求是三个月内。
纪委要求:
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下级和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必须拒收,因故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三个月内登记、交公、并说明赠送人及赠送的原因。
一些红包,领导干部确实无法当场拒收。有的是因为对方胡搅蛮缠,不收不行;有的是对方放下就走,没等反应过来就找不到人了;有的是夹带在其他普通物品里面;有的是通过他人转交。在这些情况下,本人是没有主观收受红包的意愿的,这可以理解。
已经有人指出:
应当是一经发现就立即上交,并向组织说明情况,这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
党员干部遭遇送礼怎么办
4楼:
干部多为公职人员,党政纪律和相关法规对请客送礼是有规定的。具体后果应当按照请客、收礼的具体情形,包括对象范围、数额价值、目的等情况综合分析。如亲朋之间、数额较小,且为人情往来,宜界定为正当合法的民事活动;如数额较大,具有获取占有非法财物、利益的目的,宜界定为违纪违法活动。
5楼:不需要问我
想不被举报就不要收礼
领导干部收礼在家存放多少日不算违纪
6楼:寒豆小姐
这没有具体规定!收礼后应及时在纪委工作时间内第一时间向纪委通报,或向领导汇报!
7楼:匿名用户
本身受理就不对。建议还是次日就送到纪检登记。
8楼:走猫步的阳光
法律似乎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只要收了礼,没及时上交的话,被查到了吃不了要兜着走了。
中纪委关于上缴礼品礼金如何处理规定
9楼:中顾法律网
礼品礼金登记制度第一条 为保持全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对无法拒绝而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不论价值多少都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处纪委办公室申报并登记。第三条 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进行登记后,由纪委办公室与经理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共同酌情处理。
第四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隐瞒不报或申报不实,据为已有的,按非法所得处理;对以各种形式或名义索要礼品、礼金和有价**的,按索贿处理。第五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根据所受礼品、礼金和有价**按市场**折合人民币,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第六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和部门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礼品、礼金和有价**,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按照以上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本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七条 加强礼品管理,对贵重或容易损坏变质的物品应及时上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第八条 本规定由处纪委负责解释,并负责监督检查。
10楼:just享受
根据《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
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关于上缴礼品礼金的规定如下:
1、第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它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2、第三条 按照第二条的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3、第四条 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记处分。
扩展资料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暂扣、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工作,**纪委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又针对**纪委的自办案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另外还有其他的相关规章制度,都对涉案款物的暂扣、保管以及处置监管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个部门参与,这些部门是各自分工、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非常严密谨慎,由案件审理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纪检监察室协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11楼:当时隔亿光年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暂扣、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工作,**纪委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又针对**纪委的自办案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另外还有其他的相关规章制度,都对涉案款物的暂扣、保管以及处置监管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个部门参与,这些部门是各自分工、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非常严密谨慎,由案件审理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纪检监察室协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拓展资料
一、腐败分子的涉案款物都有哪些类型
虽然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情节和贪腐数额都不尽相同,总的来说他们的违纪违法所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犯罪所得,就是案件经过司法程序,最终被法院判决认定是实施犯罪所获得的财物,由法院依法上缴国库;
比如,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3月30日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中提到,冀文林为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46万余元,构成**罪。在这里,折合2046万余元的财物就是犯罪所得。
第二种情况是违纪所得,是指不构成犯罪,但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为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实施该行为所获得的财物,这一部分由纪检监察机关收缴并上缴国库。
比如,因严重违纪被断崖式“降级”的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和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纪委发布两人的处分通报时,采用了一句相同的表述——“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挽回腐败分子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挽回腐败分子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其实是一场“协同作战”。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通过实施腐败行为,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就会在办案的同时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这样的经济损失。
比如:●违规获得了土地,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
●如果是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那么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
●如果有一些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是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的。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暂扣的涉案款物
在查办腐败案件的过程中,涉案款物只是被纪检监察机关“暂扣”,“暂”即表示“暂时”“暂且”,那么接下来这些被扣的涉案款物将被作何处理?
第一,属于涉嫌犯罪所得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同时,相关款物一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系违纪所得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收缴,上缴国库;
第三,经调查不属于涉案款物的,及时予以退还。
四、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违纪所得的涉案款物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所得需要“循规蹈矩”和“量体裁衣”。
“循”和“蹈”的规矩指的是:现行的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主要的依据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等等。
根据以上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会“量体裁衣”对违纪所得采用三种方式处理: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
第一,没收。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回扣、酬金等,这些钱款应当是没收的。
比如,福建省莆田市公路局副局长张梅荣,为其儿子在一天内分别于中午和晚上各举办一场婚宴,收受30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张梅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没收违纪所得。
第二,追缴。追缴的对象包括违反规定占有的公共财产,或者是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的礼品等。
比如,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福宝镇福田村党支部书记杨正才等人,以误工补助、交通费、接待费等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2.2万元予以私分。合江县纪委给予杨正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参与人杨慈彬、袁莉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第三,责令退赔。责令退赔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例如违反“八项规定”**吃喝、旅游,此外还有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获得的财物等。
比如,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欧青平2014年至2015年先后3次违规组织、参加**宴请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宴请费用。
五、违纪所得的涉案财物最终都去了**
用上述三种方式处理过的违纪所得的涉案财物,还有“最后一公里”需要到达:
●没收的应当是一律上缴国库。
●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退赔的,也应当上缴国库。
对于这些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就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比如,2013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置涉案款物?-**纪委国家监委**
12楼:食一刻
一般对于这些上交的礼品钱财,都会拍卖后捐赠或者上交国库
13楼:匿名用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的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或牵头组织其他部门联合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违纪违法款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追缴的,要及时没收、追缴;确需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
十、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