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抢劫与抢夺,和偷窃的区别。如果小偷,偷你钱包。被你发

2020-12-02 16:28:47 字数 6665 阅读 9884

1楼:匿名用户

如果发现了小偷正在盗窃,只是言语上制止,小偷也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只能转化为抢夺,不能认定抢劫。因为抢劫必须有暴力、威胁等行为,使被害人不敢反抗。

小偷进屋里偷包,被发现了追跑得逞是属于偷窃还是抢劫

2楼:匿名用户

盗窃,如果被你追到并且在争夺中动手了在跑掉就有可能是抢劫!

3楼:明镜无尘

同上如果被发现拿凶器威胁就抢劫了

我有个疑问。假如有个小偷,抢钱包。然后被发现了,叫来了警察。这个时候小偷变成了这个。会发生什么呢?

4楼:紫堇轩爱

那时候警察和小偷就会上演游戏里的打怪升级

几番厮杀之后,警察终于把小偷降服了

小偷乖乖就范,皆大欢喜

一小偷抢了你的钱包跑了5米远,你发哪个招式有机会打到他

5楼:匿名用户

直接扔鞋。。。。。

可以大喊一声

6楼:旋律__凋零

扔石头= =我可是专业的

醉酒的人钱包在身上被一男子从身后偷走时发现时抢夺吗

7楼:重庆张智勇律师

更符合盗窃罪,你说的情况属于秘密窃取行为,趁他人熟睡之际盗取他人财物。不构成抢夺,抢夺一般是在被害人明知的情况下抢夺被害人的财物。

8楼:皋椅

具体涉嫌什么罪名,建议请律师做轻罪辩护。

如果你遇到一个抢劫者抢了一个老太太的钱包你会去阻止么?如题 谢谢了

9楼:奶茶坬

现在这种方式是调查不出来的 现在网上电视上 有多少"雷峰"因为做了好事而从此背上一身的债和坏名声的.这个世界什么都是相对的 如果你是个善良的人却遇上一个不讲良心的被救助者该怎么办 我想我不会去阻止吧,我赞成土豆的做法 这应该在现实社会中最理智的了

麻烦采纳,谢谢!

偷窃和抢劫的区别是什么?是如何定义偷窃或抢劫的?

10楼:七台河李阳平

偷窃(或盗窃、偷盗),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包括管领、支配、处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道德规范,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做出这个行为的人被称为"小偷"、"窃贼"等。

偷窃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意图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管领、支配、处分等),且有认知其为他人财产的能力,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

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禁闭。

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

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当然,就具体的案例还得对“当场性”进行深入的分析。

如何定义偷窃或抢劫: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理论上也称这一规定为准抢劫罪的规定。

⑴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

⑵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为防护已到手的赃物不被追回;抗拒抓捕,是指抗拒公安机关或者任何公民,特别是失主的抓捕、扭送;毁灭罪证,是指毁灭作案现场上遗留的痕迹、物品等以免被采取成为罪证。如果出于其他目的,不能构成抢劫罪。

⑶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所谓当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现场,或者刚一逃离现场就被人发觉追捕的过程。如果在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完成以后隔了一段时间,在其他地方被发现,当对其抓捕时,犯罪分子**抗拒,不适用本条。

其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所谓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犯罪分子对抓捕他的人实施殴打、伤害等足以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者以立即实施这种行为相威胁。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或者没有伤害意图,只是为了挣脱抓捕而冲撞他人的,可以不认为是使用暴力的情况,而仍然以原来的犯罪论处。

抢劫与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11楼:雪人晒太阳

抢劫与盗窃罪的区别:

1.是否知情:偷窃罪是秘密地拿走别人的东西,而抢劫则是光明正大地,在好些情况下还带有人身攻击性。

2.侵犯对象不同:偷窃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财物,抢劫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人身安全和财务,所以在刑罚上要比偷窃重。

12楼:大野瘦子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对财产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而占有他人财物的。而盗窃罪是指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两者的关键区别就是,是否当面使用暴力或威胁。如:在大街、楼道,公开抢夺挂包就是抢劫罪。如果在车站、饭店,在人不注意时,拎包的人。就是盗窃罪。

13楼:初夏的尘埃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1、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

2、两者的关键区别就是,是否当面使用暴力或威胁。如:在大街、楼道,公开抢夺挂包就是抢劫罪。如果在车站、饭店,在人不注意时,拎包的人。就是盗窃罪。

3、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对财产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而占有他人财物的。而盗窃罪是指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14楼:可靠的小赖

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

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

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当然,就具体的案例还得对“当场性”进行深入的分析。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15楼:善良的

抢劫与盗窃罪区别如下:

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禁闭。

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盗窃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

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

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公私财物的特征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⑴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

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

例如,在自己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所有。

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所有。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可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手机号码等。

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⑵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中国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 (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⑶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开采出来的石头,从自然状态下运回的放在一定范围内的砂子,放在盐厂的海水,地上的树等。

不动产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卖不动产,是非所有人处理所有权,买卖关系无效,属于民事上的房地产纠纷,不能按盗窃罪处理。

⑷他人的财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

盗窃罪漫画

”。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

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处分的财物,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在主人的店里**物品的雇员在现实中监视、控制、**的物品,仓库管理员领取的库存品,旅客借用旅馆的电视等。

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

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占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集体。埋藏物、隐藏物不是无主物。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盗掘墓葬,盗取财物数额较大,以盗窃罪论处。

《文物保**》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

⑸一些特殊的财物尽管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盗窃对象。如枪支、弹药,正在使用的变压器等。不同的财物或同一财物处于不同的位置、状态,它所表现的社会关系不同,作为犯罪对象时,它所代表的犯罪客体也不同。

如盗窃通讯线路上的电线构成破坏通讯设施罪,盗窃仓库中的电线则构成盗窃罪。因为前者的直接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盗窃枪支、弹药则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不构成盗窃罪。

因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⑹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盗窃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对家庭成员也要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