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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12:14:39 字数 4872 阅读 8126

1楼:匿名用户

长江风浪渐渐静,于今得进可安宁。必有贵人相扶助,凶事脱出见太平 。 这个说的意思是,虽然你们一开始就吵吵闹闹,但到最后也过得很安宁,说你们会有贵人出现帮助你们,遇到什么危险的事。

都能逢凶化吉! 第二个就是说。你心里不安。

很怕这份感情没有结果,说的是。如果你感觉真的没有结果了。就趁早放手,或者是坚定的走下去。

可能你会遇到让你改变一切的人。也可能让你们的感情进一步稳定下来。也就是 命逢太白守身边的意思!

2楼:匿名用户

你在那求的签,胡言乱语,签上那有那么多字,这样的签小学没读完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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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热血格斗传说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

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

"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闷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这是由于"性"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

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

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社会现象".

因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习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

经过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为什么要有婚姻 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设立制度与规范,建立起这种"人性的枷锁"呢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现在难以查证.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

德国社会学家梅勒 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载,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说,"掺掺女

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

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妻子,即所谓娶"大娘子"的风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

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婚姻的主要原因.

《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一,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 女子开始接受教育,社交范围越来越广,求自由的思想越来越高涨,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

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迈入婚姻生活.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 外皆然.

在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一,经济第二;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一,子女第二.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

【婚姻法上的规定】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它确定婚姻的原则,结婚的条件,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时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和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一,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

结婚自由,即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主,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干涉,只要双方当事人建立了感情, 自愿组织家庭,符合婚姻法有关规定,就可登记结婚,不受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个人资历,职业,财产等差别的限制和影响.结婚自由是公民在婚姻问题上享有的民主权利,不论是未婚男女结婚,还是离婚后再婚或复婚,都可以依法行使这种权利.

离婚自由,即男女双方结婚(从结婚登记开始)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可能的,不准离婚.通过调解做好当事人和亲属的工作,促使和好.

二,男女平等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是:(一)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二)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三)夫妻之间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四)夫妻双方在赡养各方老人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五)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六)子女可随父姓, 也可随母姓;(七)兄弟姐妹等一切男性和女性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三,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一)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二)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三)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四)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

患麻风病未经**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五)双方之间须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

四,结婚要履行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凡符合结婚的条件,又不违反禁止结婚的规定,而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过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才算确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1986年公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区人民**或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在农村是乡镇人民**.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的证明.凡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应携带证明已与前配偶离婚的法律文书,如离婚登记证或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都应如实反映.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五,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血亲又分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

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是与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

六,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至第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本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

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法禁止结婚.按此计算,凡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均禁止结婚.按照我国传统习惯,上述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除表兄弟姐妹以外,一向不许结婚,所以当前特别要着重改变历来允许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的习惯.

七,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些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劳动报酬,如一方未参加工作,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他们的劳动报酬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或一方接受继承,遗赠所得的财产,或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八,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管教,首先指抚养教育.抚养教育是作父母的基本义务,也是父母对国家,社会和集体的责任.抚养义务主要是对年幼子女及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子女而言.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教育义务, 主要也对未成年人而言.父母应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思想培养子女,关怀子女的身心健康.

为使父母认识管教子女是国家赋予每对父母的神圣职责,《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父母虐待或遗弃子女,是法律所不许可的.

溺婴或其它残害婴儿的犯罪行为,更为法律所不容.

九,子女对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付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指父母年老丧失劳功能力,或者父母因为健康原因需要子女在生活上加以照顾等情况而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既是基本道德要求,又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刊.子女虐待或遗弃父母的行为, 是法律所不容许的.父母双亡后,子女有继承遗产的平等的权利.

求解签高手,帮我把这个签解掉好吗

1楼 匿名用户 你为何有两个签 分别是求的什么? 2楼 无名氏劳玄 或许你现在看不上她,但不知不觉,会发现是你配不上她。。。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顺其自然,但也要早作打算啊。。。 解签高手进来!! 3楼 匿名用户 基本意思是,叫你好好学习好好工作。不要浪费时光。 当然重要的一点是,你不要扎在女人堆当...

请大师帮我解签。。急,请大师帮忙解签。谢谢~急,在线等待....

1楼 匿名用户 第一个很不错,财运亨通。。 第二个提醒注意,防止火灾发生。。 2楼 匿名用户 您好 您这个签预示您在财运上要有损失,事业平顺,感情方面有波折。 抽只有多做善事诚心的去求才能化解。 另外我给你一个建议,去请一串佛珠戴在 请大师帮忙解签。谢谢 急, 等待 3楼 琴瑟静好花月佳 我说how...

求高手解签,希望能解的准点,求大师解签。希望能解得详细一点。

1楼 杨凯异梦 说的是你娶得了个贤妻良母。 对你的家境,生活,工作等等都是上上之选。所谓福星。 遇事化险为宜,你老婆是大福星哦。 多信老婆的话,一般很多事她领导不会错 婚姻美满,而且还有孩子,还是男孩。。。。。。。。 羡慕 上上签哦,而且两签都是惊人的相似准确。。。。。。 o o 鄙视。。。 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