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中侵犯名誉权能作为证据吗

2020-11-26 18:53:59 字数 6526 阅读 7018

1楼:匿名用户

1,诬告***、***都是刑法中的罪名,你说的这种情况均不可能构成这两种罪名,且后果并不严重,也不会构成侮辱罪,因此走刑事途径是不可能的;

2,民事途径的话,侵犯名誉的行为是肯定存在的,可以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证据的话搜集人证就可以了;

3,也可以走治安程序,直接打110报警,做笔录之后,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言语上的伤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2楼:正商观察者

如果对方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辱骂配偶的行为,且其配偶已经录音的,或者有邻居证言的。那么,这份录音,或者邻居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楼:奶茶呱呱

不能,如果是出自侮辱人身攻击可以请律师

在法律上,什么证据算是出轨证据?

4楼:华律网

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出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通讯记录等等;3、视听资料:

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5楼:匿名用户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扩展资料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2]。

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

6楼:梅子不能吃

在法律上,以下的证据都可以算出轨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7楼:婚恋专家雅心

1\录音录相材料.

2\公然以夫妻相称的旁证

3\自己的承认出轨的证词.

4\其实出轨没有用的,只要证明对方重婚才有意义

8楼:匿名用户

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 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 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通讯记录等等;

3、 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 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三、如何收集婚外情离婚赔偿证据?

收集婚外情离婚赔偿证据有三种方式:

1、 自己收集:自己是婚外情的受害者,可以自行收集上面列举的书证,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在收集这些证据时,因为收集上并没有很大难度,需要做的就是保存好这些证据。

2、 “调查公司”收集: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往往是因为某些婚外情证据不好收集。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亲密录像、双方出入酒店的相关票据等等。

不过,目前,由于调查公司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其非法取得的证据很有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在取证的时候尽量避免聘请调查公司,一面给诉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律师收集:在收集婚外情证据的时候,律师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有针对的进行收集。或者,在不方便的情况下,律师也可以指导婚外情中的受害方收集证据。

有针对的收集证据会大大提高诉讼的成功率,缩短不必要的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极易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证据的无效。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间接证据,彼此很难形成证据链,因此,法院对婚外情的认可度并不是很高。所以,与其花时间和精力收集婚外情的证据,不如多花时间收集共同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避免出现被坑的结果。

9楼:

出轨不属于法律范畴,属于道德范畴。

10楼:

可以查一查开房记录信息就什么都知道了。

11楼:何曾来过

对方跟第三者有实际性行为有人证酒店证明或者**。要么就是两个人同居啊或者短信记录

12楼:微我

所谓出轨证据是指有他们在一起的暧昧的**、录像、录音、人证、一起同住记录等都属于出轨证据,自己不方便可请我们帮你分析制定捜取方案。

13楼:广东照明制造商

在现代社会中,一台手机

是否可以起诉侵犯名誉权

14楼:长沙金龙律师

1、如果有侵犯你名誉,诋毁你声誉的行为,可以起诉。

15楼:随心欲顺自然

首先你要有证据,然后通过正当途径可以进行起诉。

16楼:俊望律师事务所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社会评价是否降低是其认定标准

起诉第三者侵犯名誉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

17楼:缘盾情感

狡猾小三千百招,也斗不过妻子的一招

经常有求助者带着对小三的怨恨前来咨询,她们列举小三的种种“恶行”,展示小三层出不穷的招数,同时寄望我们能够提供更高明的招数还击小三,那是不是真有万试万灵的分离小三招数呢?

“老师,我是实在对她没招了,求求你帮帮我!”

看着声泪俱下的求助人小雅,再浏览一下小雅所提供的资料,就连见多识广的古非老师也不得不承认,小雅老公所出轨的对象是一名很聪明,同时情商高的小三。

首先,小三非常有耐性。小雅老公跟小三作为同事已经认识了好几年,正式出轨也长达4年之久,每天也是4~6通**,两人还经常开车去偏僻的地方聊天约会,一起出差时,老公还会把小三的位置订在自己身边。但就是在如此亲密的关系之下,小三还是不急于“逼宫”,只是让两人的感情逐步升温。

其次,小三很擅长维持两人的情感。小三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布“想你”、“爱你”之类的示爱信息,并设置成只有老公可见的状态,从而营造出专属他们两个人的私密空间。

最后,小三很懂得抓住老公的心。尽管出轨4年,但两人却像热恋期的情侣一样无话不说,反观小雅发给老公的信息,老公基本不会回复。老公甚至直接跟小雅说他的心已经不在小雅身上,两人的婚姻早已没了爱情,让小雅的心灵备受打击。

出轨期间,小雅也不是没有努力拆散过他们,但却让小雅成为老公眼中的麻烦,反倒增进了老公与小三之间的感情,让小雅极度绝望。

一再遭受失败打击的小雅,总算意识到光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完全不是小三的对手。无计可施的小雅于是开始寻求专业力量的帮助,古非老师就是小雅经过千挑万选后找到的。

小三的确很聪明,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分离,小雅一直以来的失败就在于过份关注如何分离小三,但真正分离小三的方法不在于老公或小三身上,恰恰就在小雅自己身上。

古非老师通过缜密的分析后得出结论,小雅的问题在于结婚后就放弃了作为女人的独立性,并没有在工作与生活中寻求进一步的成长。反观老公在婚后一直努力工作,在职位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晋升之后,却发现面对原地踏步的妻子完全没有共同的话题。

为了排解心中的压力,老公只能向相同工作岗位上的同事小三倾诉,久而久之就发生了出轨,而小雅一直只想分离小三,但又填补不了小三在老公心目中的位置,这才造成了两夫妻如此尴尬的婚姻现状。

厘清问题关键后,古非老师及其背后的缘盾情感团队为小雅制订出一系列的方案,帮助小雅快速成长,找回作为女性的独立与魅力所在,小雅也在古非老师的情绪管理课上学会了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老公与小三身上,转而思考如何提升自我,如何装扮自己,从而让自己以一名成熟女人的全新身份面对老公

小雅的转变很大,她不但找回了作为女性的魅力与自信,还收获到同事们的刮目相看,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老公对小雅的态度,不但两人的沟通变得更多,老公还经常夸小雅的成熟大方,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相处融洽,小三自然也消失不见了。

更多关于情感修复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的两性问题等,可以咨询古非老师,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有着很大作用,行动起来,不要坐以待毙了,为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