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如何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020-11-26 14:01:22 字数 4786 阅读 2295

1楼:520娟

从根本上说,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完全一致的。二者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上。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在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工作时,必须既要对党负责,又要对人民负责,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有时也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就必须按照党的宗旨的要求,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以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把对人民负责放在首位,同时努力寻求二者的结合点。要正确处理好两种情况:

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不符合实际、损害群众利益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上级改正,而不能从个人利益出发,盲目执行错误决策;另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体现了群众的长远利益而同群众眼前利益有矛盾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努力找出将群众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的办法,同时积极向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群众的觉悟,实现上级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实践表明,只有真正地对人民负责,才是真正地对党负责。

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对上级负责而无视群众利益的倾向。这种现象在清河虽然不多见,但是不能说没有。

有些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不能创造性地执行,而是照搬照抄,脱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的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不了解基层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强迫命令,甚至投上级所好,投机钻营,把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变成了对上级某个领导负责。这种行为是对人民极不负责,因而也是对党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一种是片面强调对群众负责而无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对小团体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抵制;有的钻政策上的漏洞,打“擦边球”,为小团体捞取好处。

这种行为干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实际上也就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党对人民都不负责的表现,必须坚决纠正。

其二,践行党的宗旨,更要坚持以下五点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党执政以后,党的干部掌握了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权,能否正确地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是被人民群众推选、受人民群众委托、代表人民群众来行使权力的。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运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所有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权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行为准则。应该说,对于这一权力观,无人怀疑它的真理性。然而,实践中却常常出现权力使用偏离正确轨道的现象。

这固然同制度约束不力有关,但也同一些领导干部对权力的认识不准确、不全面有关。因此,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必须明确三个观念:第一,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

“领导就是服务”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早在建国初期,他就把党的群众路线和权力观联系起来,从理论上加以阐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日益进步,为人民服务已不单单是领导干部必备的观念,它已成为整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具有的意识,领导干部只有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秀的服务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对于清河的党员干部来说,绝大多数都能坚持服务第一的理念,特别是在招商引资等经济工作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否则,我们也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第二,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然而,少数党员干部滥用人民对党的信任,滥用党的威信,官僚主义,居功自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特殊化的资本,出现了违反党章,违反纪律,违***主义道德的现象;少数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对人民滥用权力。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把权力看重了,责任看轻了,必然导致享受多了,想党的事业少了;吃喝玩乐多了,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少了;与灯红酒绿近了,离人民群众远了。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非因为无权,恰恰是由于权力的使用者失去了责任感所造成的。

他们看重权力而漠视责任,只想当官,不想做事,使权力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掌权为公、当官为民、秉公用权、为民尽责。第三,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

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在总结其血的经验教训时提出的思想。我们党继承了这一思想,要求党的干部做人民的勤务员,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在这里,“公仆”意味着牺牲和奉献,它与趾高气扬、当官做“老爷”相对立。

作为公仆,就必须廉洁奉公,而不能借用权力损公肥私。要想发财,就别当领导干部;要当领导干部,就要肯于付出,勇于牺牲,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人民。

新时期入党积极分子怎样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楼:匿名用户

社会就是个大圈,首先做有原则诚信能应对现代社会的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最一个对社会有道德礼貌的人。

说到社会你可能觉得太大,比方跟你说,现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要你对别人怎么好。

不是要你把你的钱都给别人,首先要对自己好,做到社会的基本原则,比如公车让座给老人。不乱丢东西。做到这些就够了,不需要你去多余的对待别人,那是多余,也是没原则。

然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服务了社会,也等于服务了人民。希望你能从这个大的方向体会。。

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如何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楼:匿名用户

从根本上说,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完全一致的。二者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上。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在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工作时,必须既要对党负责,又要对人民负责,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有时也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就必须按照党的宗旨的要求,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以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把对人民负责放在首位,同时努力寻求二者的结合点。要正确处理好两种情况:

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不符合实际、损害群众利益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上级改正,而不能从个人利益出发,盲目执行错误决策;另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体现了群众的长远利益而同群众眼前利益有矛盾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努力找出将群众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的办法,同时积极向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群众的觉悟,实现上级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实践表明,只有真正地对人民负责,才是真正地对党负责。

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对上级负责而无视群众利益的倾向。这种现象在清河虽然不多见,但是不能说没有。

有些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不能创造性地执行,而是照搬照抄,脱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的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不了解基层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强迫命令,甚至投上级所好,投机钻营,把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变成了对上级某个领导负责。这种行为是对人民极不负责,因而也是对党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一种是片面强调对群众负责而无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对小团体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抵制;有的钻政策上的漏洞,打“擦边球”,为小团体捞取好处。

这种行为干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实际上也就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党对人民都不负责的表现,必须坚决纠正。

其二,践行党的宗旨,更要坚持以下五点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党执政以后,党的干部掌握了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权,能否正确地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是被人民群众推选、受人民群众委托、代表人民群众来行使权力的。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运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所有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权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行为准则。应该说,对于这一权力观,无人怀疑它的真理性。然而,实践中却常常出现权力使用偏离正确轨道的现象。

这固然同制度约束不力有关,但也同一些领导干部对权力的认识不准确、不全面有关。因此,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必须明确三个观念:第一,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

“领导就是服务”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早在建国初期,他就把党的群众路线和权力观联系起来,从理论上加以阐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日益进步,为人民服务已不单单是领导干部必备的观念,它已成为整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具有的意识,领导干部只有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秀的服务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对于清河的党员干部来说,绝大多数都能坚持服务第一的理念,特别是在招商引资等经济工作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否则,我们也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第二,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然而,少数党员干部滥用人民对党的信任,滥用党的威信,官僚主义,居功自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特殊化的资本,出现了违反党章,违反纪律,违***主义道德的现象;少数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对人民滥用权力。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把权力看重了,责任看轻了,必然导致享受多了,想党的事业少了;吃喝玩乐多了,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少了;与灯红酒绿近了,离人民群众远了。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非因为无权,恰恰是由于权力的使用者失去了责任感所造成的。

他们看重权力而漠视责任,只想当官,不想做事,使权力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掌权为公、当官为民、秉公用权、为民尽责。第三,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

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在总结其血的经验教训时提出的思想。我们党继承了这一思想,要求党的干部做人民的勤务员,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在这里,“公仆”意味着牺牲和奉献,它与趾高气扬、当官做“老爷”相对立。

作为公仆,就必须廉洁奉公,而不能借用权力损公肥私。要想发财,就别当领导干部;要当领导干部,就要肯于付出,勇于牺牲,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