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物的特征.为什么物必须具有稀缺性

2020-11-26 12:17:58 字数 3376 阅读 7442

1楼:君众律师事务所

您好,物的特征包括:a.物具有非人格性。

人自身不能作为民法上的物,除法律允许外;b.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须为有体物或者有形物;c.作为物权客体的物须为独立物;d.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应当能够为人力所支配;e.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对人类有价值

民法中物的稀缺性,可以理解为不是普遍存在的,不是人人都能获取的。并非一切能满足人的需要的物都必然能成为民法中的物。阳光和空气能满足人的需要,在通常情况下却不能成为民法中的物,原因在于它们是无限地供给的, 不具有稀缺性。

要成为民法中的物,除了须具有效用外,还必须具有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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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留置物的所有权是属于定作人还是承揽人

2楼:君众律师事务所

您好,承揽成果交付前的所有权归定作人

承揽成果完成后,尚未交付前,所有权归定作人。对此结论,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可以从相关法条并结合民法理论推知。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留置权、《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定作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则规定了“留置权”涵义。结合上述三个法律条文分析,既然承揽人可以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则该成果当属定作人所有,否则承揽人无权留置。

2、尚未交付的承揽成果遭受侵害时定作人的救济方式

(2)已完成的承揽成果遭受第三人的侵害时,定作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行为之债,也可以向承揽人主张合同不履行之债。

(3)已完成的承揽成果被承揽人的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定作人可以所有权人的身份提出保全异议(执行异议),依法取回承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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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货币为何为可分物

3楼:君众律师事务所

您好,a.可分物是指可以分割并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价值或性能的物,如一袋米可分为若干份,并不改变效用与性质;货币可以分割并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价值或性能,所以为可分物。

b.不可分物是分割后会改变性能或价值的物。不可分物有两种:

a、是自然性质上不可分,如一辆汽车、一架钢琴等;

b、是依权利人的意思不可分,如在一定时间内不许分割的共有物。

区分的法律意义:

a.确立共有物的分割方法。

共有人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可分物,可分割实物,各得其所;对于不可分物,只能作价值上的分割,而不能作实物分割,实物可归于一人,由其对他人所得作补偿,或者将实物出卖,分割所得价金。

b.确认多数人之债的性质。

对于多数人之债,须确认究属连带之债还是按份之债。当标的物为数人共有,标的物上产生的利益或负担自然也由共有人分享或分担。在标的物属可分物时,产生的利益或负担除法律有相反规定外,可作为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在标的物属不可分物时,因产生的利益或负担属不可分债权或不可分债务,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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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中物的概念和特征

4楼:社文商标管家网

(1)民法学上所称为“物”,必须具有能为私权客体的属性,既涉及一般意义上的有体物;也涉及某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如可以转让的不动产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由法律确认的适用物的规则的财产权利。这是广义的物的概念,狭义的物,即实物,被认为是物权法上的物,即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具有一定物质形体的物。

(2)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法律特征:a.物具有非人格性。

人自身不能作为民法上的物,除法律允许外;b.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须为有体物或者有形物;c.作为物权客体的物须为独立物;d.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应当能够为人力所支配;e.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对人类有价值;f.精神产品不属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但在有些情况下,《物权法》也涉及这些精神产品。

这主要是指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

5楼:蓝颜知己小妖

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一、必须能够成为权利客体,即物的非人格性。

二、物包括有体物和自然力。

三、物须为人所能支配。

四、物必须能够满足人的生活需要。

五、物必须能构**们的财产。

人力资源中相对稀缺性指撒

6楼:环球网校

人力资源的稀缺性主要表现为显性稀缺、隐性稀缺显性稀缺:指市场上一些能影响企业盈利的关键性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的现象。隐性稀缺:

指由于不同组织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育上、选择与配置上的相对差异,而造成的资源稀缺。

民法中抵押人为物上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7楼:未来法律

您好:物上保证人(也称物上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顺利建立债权债务关系而提供担保物的第三人,所以也称为第三抵押人.债务人不能如期清偿债务,物上保证人提供的担保物便会作为担保物权实现的标的予以折价、变价或拍卖.

企业中的以物易物税法上如何处理

8楼:智汇卓越会计实账培训

分开处理,一边视同购进,一边视同销售,同时体现进账和销项。

担保函中的担保物是属于担保物吗

9楼:旺理财

1、担保合同建立在主合同项下;

2、担保合同涉及担保品,一般会在附件清单中列有明细;

3、担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下,担保物作为担保品,确保主合同的执行。

属于食品中的三致物的是哪个? a致癌物 b致畸物 c 致突变物 d

10楼: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

abc,三致就是指是致畸、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指某些化学物有胚胎毒

作用,作用于受精卵的卵裂到胚胎发育的各个阶段,可造成后代的先天畸型。现已调查发现、致畸化学物已不下数十种,作用较为明显的物质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汞、三硫化碳等。致癌作用。

1998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根据834种化学物质和生产过程已有的致癌性评定资料,认定了75种化学物质和生产过程对人有致癌性。其中,23种对人体肯定有致癌性,如砷及砷化合物、苯、石棉、煤焦油沥青、强硫酸烟雾、镍化合物等。20种为可疑致癌物。

余为癌症高发职业。致突变作用。指某些化学毒物作用于人体的遗传物质,使之发生突然的、根本的变异。

这种变异除少数情形外,绝大多数对人体有不利影响,如不孕、早产、遗传性疾病、癌变等。接触苯、氯乙稀、氯丁稀等的工人较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