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现代刑法中是怎样运用的

2020-11-26 07:07:45 字数 5878 阅读 6061

1楼:206李达

现在中国用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2楼:匿名用户

就是说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某些事物,在立法前发生的不会追究责任

什么叫“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3楼:搜虎哈哈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具体含义如下:

1.从定义上来看:

(1)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无论是明确的指导还是无限期的指导,它都为人们提供了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在颁布新法律之前,新法律没有提供既定的行为模式。

(2)因此,颁布后的新法律不能根据模型指导前人的行为。换句话说,新法律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根据当时的法律进行调整。

(3)此外,法律还具有**效应,即由于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行为的法律后果。然而,未发布的法律并未由人们预见,自然也无法发挥任何作用。因此,新法律不具追溯力。

2.该原则的具体表现

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国家不能用现行法律来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也不能用现行的法律来惩罚当时合法的人们过去的行为。从而限制国家权力的扩张和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护人们所期望的信赖利益。

3.现代国家一般遵循的原则

(1)首先是“法不追溯”的原则,即国家不能使用现行法律来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也不能基于人们从事某种合法行为的事实。时间但现在似乎是非法的。法律惩罚他们。

许多学者认为“法律不追溯”应该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2)其次,作为“法不追溯”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也认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过去的行为,即所谓的“有利可追溯”原则。在我们的国家法律中,有利的可追溯原则反映在过去行为或关系在当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但根据现行法律是合法的,则在对所有人都有益的情况下。

(3)有关各方应该按照新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予以保护。在我国的刑法中,“有利的可追溯”被表达为“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律原则上不追溯,但新法律并不认为属于犯罪或只受到较轻处罚的,采用新法律衡量。

拓展资料:

1.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溯及力出自法律出版社的《法学导论》(杨宗科主编):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3.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刑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4.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

4楼:胡能聪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

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

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拓展资料

法不溯及既往的历史发展

法不溯及既往作为基本理念和法律原则历史悠久,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法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美国新自然法学家富勒在考察法的内在道德时,曾提出著名的八个条件,其中之一即法不溯及既往,并且认为倘若对其完全违背,就使法律根本不存在。尽管理论上已达成相当共识,但是,中外法史上都不乏溯及既往的立法实践,尤其在**时期,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是实施重典的必然手段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希特勒就曾经用追溯既往的法律野蛮**犹太人。

法不溯及既往在国内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前段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宪法性法律文件中规定不溯及既往原则,也是第一次将溯及既往这一学术概念作为法律概念使用。

法不溯及既往在西方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不仅取得理论上的共识,也成为不少国家成文法的规定。

《我国刑法中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研究》

5楼:匿名用户

我国国家立法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经是我国立法法已经明确的问题,就是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溯及既往,就是说一个法律对于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没有法律效力。

“法不溯及既往”有以下两层意思,一是立法上不溯及既往,即立法机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等)原则上不得制订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规范;二是适用上不溯及既往,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将法律规范溯及适用。

“法不溯及既往”,要求国家应充分保障公民的信赖利益,也就是要求国家不得对已完结的事实重新作出对公民不利的法律评价,这是对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约束,具有宪法原则的性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6楼:匿名用户

简单地将,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刑法中,如果对当事人有利,法律就可以溯及既往。

7楼:匿名用户

简单的说就是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于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及后果,按照新法规定若也是不合规定的,那么就不再追究了。

8楼:匿名用户

就是现在的法管不着法公布前的事情

现代法律为什么原则上不该有溯及力?

9楼:加菲猫大战悟空

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10楼:匿名用户

这很好理解,现在出台的法律,不能管法律出台之前的行为,比如醉酒驾驶入刑之前,醉驾不算犯罪,如果用醉驾的法律制裁当时的行为,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甚至可能为了惩罚某些人,专门为他“量身定做”,这和罪刑法定原则严重背离。

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11楼:

法律能够规范人的一定的行为,哪些行为对哪些不对,并且负应该相应的责任的,过去的一些行为或许是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讲是不对的,但是当时没有这样的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如果提及以往可能对人造成过多的责任,所以现代的法律不该溯及以前的。

12楼:黎祖南

最佳答案

1.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刑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2.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

3.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13楼:林清宇云卿

因为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要以明示的方式让人知道什么行为能做,什么行为不能做。所以一般不溯及以往。

14楼:匿名用户

1、没有人有义务去遵守一个当时并不存在的规则。

2、增加一个人的义务负担必要谨慎,否则会造成公权力过大权力寻租等问题的出现。

法律为什么采不能溯及既往原则

15楼:斯迪克_雷霆

为了稳定

法律的规定是人行为操守的底线,人要知道底线何在才能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如果允许法律溯及既往,那么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人就会因为不知道未来的法律将如何评价自己现在的行为而存在恐惧

同时,如果人的行为在行为当时是合法的,而在事后,因为改变了的法律而导致行为不合法进而承担责任,这也是有违公平正义的

16楼:南霸天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

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

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现代国家一般通行的原则有两个:首先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不少学者认为,“法律不溯及既往”应该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其次,作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同时还认为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有条件的适用于既往行为,即所谓的“有利追溯”原则。在我国民法当中,有利追溯的原则体现为,如果先前的某种行为或者关系在行为时并不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但依照现行法律是合法的,并且与相关各方都有利,就应当依照新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且予以保护。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17楼:匿名用户

法律在更新!如果能够塑及既往,那很可能你的下一个行为就会触犯法律了!而且这也不利于审判和刑罚的执行。

18楼:匿名用户

法律只能约束生效时的行为,不能约束生效前的行为

19楼:旱鸭子

如果那样,需要重新翻案的太多

法律溯及力的原则有( )

20楼:匿名用户

1.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刑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2.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

3.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为什么说“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内在要求

1楼 无伤 凯子 这是个法理的概念。 因为 法不溯及既往 这个概念的产生源于法律需要让大家有可预见性,有预见才能有威慑才能让大家知道犯法的后果。反过来说,如果 法溯及既往 ,那法将成为一种恶法,通俗言之即是可以在某个行为之后颁布一个法律从来惩治之,那又是 人治 代替 法治 的社会了,这还是法律诞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