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与受托方的税务处理

2020-11-26 05:58:28 字数 5788 阅读 2677

1楼:南市区5分局

受托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加工费(含辅助材料价款),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或组成计税**

委托方支付的加工费,如果取得专用发票,则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如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扣减消费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如果直接对外销售的,则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该如何做?

2楼:晴毅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委托加工业务按委托方是否将原材料或加工后产品验收入库可分为 “两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 三种形式。

“两头在内”形式是指委托方将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发给受托方加工,再将加工后的产品从受托方收回并验收入库;

“一头在外”形式是指委托方仅将原材料或加工后产品二者中的一种货物验收入库,另一货物要么从销货方直接送抵受托方加工、要么从受托方直接发货销售;

“两头在外”形式是指委托方对原材料和加工后产品二者均未验收入库,只在账务上体现采购、销售,不见实物。

扩展资料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应当由受托方按照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三)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3楼:幸福千羽梦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思路: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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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4楼:我才是无名小将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5楼:之何勿思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

,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1、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2、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3、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6楼:祭音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

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7楼:热心网友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8楼:东奥名师

委托加工:【提示】计税**确定原则: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实行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委托方交税还是受托方交税,这与受托方是个还是企业有关吗?依据是什么?

9楼:墨汁诺

无论受托方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都是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除加工金银首饰外),但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委托方在机构所在地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而受托方是企业,则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个体工商户外,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缴纳消费税。

10楼:匿名用户

依据就是统一规定,委托方收回代加工货物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因为本身税法体系就不完整,怎么还给委托方代缴呢)

11楼:覆水叠涯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个体工商户外,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行业,受托方的税务处理有哪些?

12楼:深圳中立诚税务

1、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发票,缴纳增值税。这个和商品销售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受托加工的是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还要代收代缴消费税。这个和代扣代缴个税的性质一样。

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加工物资的税务处理

1楼 莫贤达 这题的问题是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产品还没出来,当然还不用算产品的增值税 比如 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商品后,销售了200万元,那么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为 200 6 12万元 2楼 鸟洋洋 这题问的是有关消费税的。 所以,只算了加工费的消费税,消费税属于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