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闻史实报案阐述您对新闻与政治的关系的理解

2020-11-25 13:58:03 字数 1791 阅读 3403

1楼:**海洋

1945年3月31日《新华**》发表《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文章指出:"在中国,提起'新闻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统计,国民党**为管制报纸、通讯社、新闻记者及图书杂志出版事业、书店、印刷所和戏剧电影,颁布了二十九种特别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主张民主的中国报纸,就厄运重重,动辄得咎。

"文章收集了许多材料,文章指出,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有无言论自由是判断民主还是**的重要标准:"新闻自由,是民主的标帜;没有新闻自由,便没有真正的民主。""一个国家,如果其所统治的人民没有起码的说话自由,则其统治必属**。

而以现时术语称之,则为法西斯的**,断乎不能是民主。"文章指出:言论出版限制使人民愚昧和无知:

"十数年来,因为检查制度的树立,使报纸的使命,未能充分达成……报纸之所提供于国人的,几乎全国一致、千篇一律!"这种做法的"终极的结果,便演**民的无识和不知""使人民的脑子一型化、僵化硬化"。文章号召人们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报纸为民主服务,"我们要建设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应从报纸能尽自己的责任、替人民服务、用公正的**来监督**指导**开始。

"1945年9月1日《新华**》发表**《为笔的解放而斗争--"九一"记者节所感》。文章指出,新闻从业者戴着重重的枷锁:"有消息不能报道,有意见不能发表,每天做应声虫,发公式稿,替人圆谎,代人受罪,在老百姓中间造成了'报纸上的话靠不住'的印象,圆谎八年,把中国新闻事业的声誉和地位作践无余;而使我们羞惭的是在这么长的年月中,中国新闻记者竟默认了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仅不能用集体的力量来打碎这种铐在手上的链子,挣脱缚在喉间的绳索,居然有不少自称新闻记者的人为这种制度辩护,用国情不同之类的话来替这种制度开脱。

"1946年1月11日《新华**》发表了陆定一的文章《报纸应革除**主义者不许人民说话和造谣欺骗人民的歪风》。文章指出:"戈培尔的原则,就是把所有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等完全统制起来,一致造谣,使人民目中所见,耳中所闻,全是法西斯的谣言,毫无例外。

到了戈培尔手里,报纸发生了与其原意相反的变化,谣言代替了真实的消息,人民看了这种报纸,不但不会聪明起来,而且反会越来越糊涂。看德国,不是有成千成万人替希特勒去当炮灰么。"文章又指出报纸有两种:

"一种是人民大众的报纸,告诉人民以真实的消息,启发人民民主的思想,叫人民聪明起来。另一种是新**主义者的报纸,告诉人民以谣言,闭塞人民的思想,使人民变得愚蠢。前者,对于社会,对于国家民族,是有好处的,没有它,所谓文明,是不能设想的。

后者,则与此相反,它对于社会,对于人类,对于国家民族,是一种毒药,是杀人不见血的钢刀。"

1946年2月18日《新华**》发表何思敬的文章《出版法应是民间出版事业的自由保障书》,文章指出:"文明国之道路就在于使人民的才智有发展之可能和真正的机会。出版是文明的指标,但文明国决不以其**出版物而自豪,文明国常以民间出版事业之兴盛而自豪,常以其民间出版物的品质之优良、种数与数量之众多而自豪。

"文章还指出:"文明国在宪法中不仅保证人民思想、信仰、言论、出版之自由,而且明文宣告放弃检查制度或禁止采用检查制度。……出版法--真正的出版法就是人民自由出版之保障书,其任务在保障民间的出版事业有自由可享,在使民间的出版事业成为自由的事业,成为人民的自由的机关之一,成为文明的母胎。

人类有了文字、纸张、书籍、印刷机、照相术、电报、电影以及各种电传技术等文化财产以来,全靠大多数人民能够自由使用,这批文化财产或印刷文明才算得到了最正当的使用,有了正当发展的机会。人民的自由出版是近代文明的道路;近代文明的道路就是要建设一个进步的民主的幸福的丰富的持久和平的世界;因此,它需要文明的创造,因此它需要文明的批判和自由研究--健全的文明都容许文明的批评,它没有什么经不起文明的批评之理--而文明批判与自由研究就需要不仅在一个民族内而且在诸民族间自由的精神交通,人民的自由出版就是这样一个民族文明创造的交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