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这些根据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来办就可以了,不懂的话可以问问一些老人。
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应该做些什么?
2楼:匿名用户
旧时,死者入敛以后,每隔七天进行一次祭奠,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俗称“做七七”。一七;亦称“头七”,丧家设灵座,供木主举行隆重仪式,受唁开吊,亲友除送挽联、挽幛、花圈以及钱币外,均到灵前上香叩拜,并劝慰丧纸扎等活动。二
七、四七、六
七、一般活动从简,由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祭奠,烧纸楮,请道士诵经等。三七、五七、七
七、仪式较繁,除丧家举行祭奠焚楮烧包,请道士诵经拜忏,亲友均来吊唁。
大敛以后,要在中堂正中,搭个高台,台上一椅一桌,叫做“灵桌”、“灵位”。桌上一个香炉,一对蜡烛台,一盏菜油灯,并站着一对小型的纸扎的仙童玉女,摆在桌上。桌下一张踏脚凳,凳上一双死者生前穿过而质地还好的鞋子,桌前挂起的白桌帏。
还有帛幡上写着死者的生、卒年月日,叫做“魂帛”,挂在灵位前。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认为死者魂魄坐在灵位上,因此桌上的灯要昼夜长明,叫做“灵前灯”,每日三餐茶、饭、面汤等供养,都如生人一般,俗叫“供饭”,也叫“礼鬼”。七七供满,正个灵堂便撤掉。
这形式在温州叫“设灵帏”或“设孝帏”。
3楼:醉酒提杯
人死了还这么麻烦, 有空去坟上请他喝酒就行了。
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有什么讲究
4楼:
一般都有去处了
头七一般是指指引还阳,七七是因为人死后不是马上投胎世和最后的判定,所以要在这段时间多多的为死者做忏悔烧纸钱等,以让死者有一个好的归宿
七七 女儿请客 过完七七后
再就是 百日 周年 忌日
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间俗信对此尚有种种讲究,如第一个“七”称头七,例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
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事实上,做七习俗并不是儒家所倡导的传统丧葬礼俗的内容。
5楼:匿名用户
七七日内,最好给亡人做功德,念经咒等,能让他去更好的地方。
不要过于悲伤,会让亡人产生执着。
6楼:张茗褒梦菲
旧时,死者入敛以后,每隔七天进行一次祭奠,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俗称“做七七”。一七;亦称“头七”,丧家设灵座,供木主举行隆重仪式,受唁开吊,亲友除送挽联、挽幛、花圈以及钱币外,均到灵前上香叩拜,并劝慰丧纸扎等活动。二
七、四七、六
七、一般活动从简,由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祭奠,烧纸楮,请道士诵经等。三七、五七、七
七、仪式较繁,除丧家举行祭奠焚楮烧包,请道士诵经拜忏,亲友均来吊唁。
大敛以后,要在中堂正中,搭个高台,台上一椅一桌,叫做“灵桌”、“灵位”。桌上一个香炉,一对蜡烛台,一盏菜油灯,并站着一对小型的纸扎的仙童玉女,摆在桌上。桌下一张踏脚凳,凳上一双死者生前穿过而质地还好的鞋子,桌前挂起的白桌帏。
还有帛幡上写着死者的生、卒年月日,叫做“魂帛”,挂在灵位前。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认为死者魂魄坐在灵位上,因此桌上的灯要昼夜长明,叫做“灵前灯”,每日三餐茶、饭、面汤等供养,都如生人一般,俗叫“供饭”,也叫“礼鬼”。七七供满,正个灵堂便撤掉。
这形式在温州叫“设灵帏”或“设孝帏”。
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有什么讲究?
7楼:
一般都有去处了
头七一般是指指引还阳,七七是因为人死后不是马上投胎世和最后的判定,所以要在这段时间多多的为死者做忏悔烧纸钱等,以让死者有一个好的归宿
七七 女儿请客 过完七七后
再就是 百日 周年 忌日
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间俗信对此尚有种种讲究,如第一个“七”称头七,例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
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事实上,做七习俗并不是儒家所倡导的传统丧葬礼俗的内容。
人死后的从第一天到七七四十九天,中间是什么过程?
8楼:晓晓休闲
人死后的从第一天到七七四十九天,中间的过程是: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做七习俗**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
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
9楼:潇明洁净
这在农村叫做“做七”做七是什么呢就是治丧后,每隔七天祭祀一次,称为“做七”、“七七”为最后一个“七”,称“断七”。其中“五七”一次最热闹,一般请来道士做“五七”道场。亲朋好友都到齐,办“五七”饭。
一百日到来做百日祭祀,后每隔一周年祭祀一次“周年”,三年为止。每十年做阴寿祭祀,到百岁为满。
10楼:匿名用户
就是亡人在受苦,活人在想念
11楼:方城县三利公司
分头七、二七等以此到七七。每个七天或七的倍数都要过
人死后为什么要祭祀七七四十九天?
12楼:手机用户
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间俗信对此尚有种种讲究,如第一个“七”称头七,例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
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事实上,做七习俗并不是儒家所倡导的传统丧葬礼俗的内容。有关做七习俗的**及其信仰内涵等问题,至今聚论纷纭,尚无定论。
民间相传,做七习俗始于唐初,大致情节是: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前曾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
其中“五七”的置办,尤应丰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办。其后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
这种故事当然于史无征。有人指出,做七习俗虽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时已见有关记载,《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
“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根据上述记载和其他若干资料,学者多认为做七习俗**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
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13楼:匿名用户
因为四十九在佛法中是圆满的意思.佛经上讲:人命终或突然丧命,有中阴身出体(造极恶业之人及念佛往生预知时至的人没有中阴身),此为之中阴期,为四十九日.
中阴身就像五六岁儿童那般大的透明体,非常聪明,记忆力超过常人九倍,他能穿透墙壁及高山,但不能穿过金刚座及动物的字宫.
在第一个七天中,前五日每天有一尊佛接引亡者;第六及第七日,又分别有五方佛界与其眷属及[持明]诸尊分踞东南西北中五方前来接引亡者.他们均以慈祥的面孔,胸中分别放出极为强烈,明亮,闪耀,清净,恐怖的兰色强光或是白色强光,黄色强光,红色强光绿色强光以及兰,白,黄,红,绿的五色强烈的光照耀摄受亡者.这时亡者千万不要惊骇躲避,应振作精神,立即勇敢地投入.
同时要一心一意,毫不间断地称念阿弥陀佛圣号,即可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所以亡者亲属应该在四十九日内为亡者以真诚心诵经,念佛做功德,为其救拔苦难,超度亡魂,使他们能离苦得乐,往生净土
未有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但生前又做了很多善事的,四十九日后即可转世为人,而造诸恶业及杀生害命的,就要堕大地狱,千劫万劫,受尽痛苦之后方可再世为人.
众生切记:孝亲尊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人死后为什么要祭祀七七四十九天
14楼:谭明刚
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间俗信对此尚有种种讲究,如第一个“七”称头七,例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
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事实上,做七习俗并不是儒家所倡导的传统丧葬礼俗的内容。有关做七习俗的**及其信仰内涵等问题,至今聚论纷纭,尚无定论。
民间相传,做七习俗始于唐初,大致情节是: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前曾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
其中“五七”的置办,尤应丰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办。其后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
这种故事当然于史无征。有人指出,做七习俗虽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时已见有关记载,《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
“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根据上述记载和其他若干资料,学者多认为做七习俗**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
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