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感觉自己很清闲,工作中没事可做,我这是怎么了啊

2020-11-25 07:26:25 字数 6006 阅读 8580

1楼:银时桑

问题: 我常常感觉自己很清闲,工作中没有事可做,我这是怎么了?

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啊? 答案: 你这是典型的“工作低负荷”。

对于上班族来说,合理的工作负荷直接关系到其工作效率。合理的工作负荷并非就是任务越少越好。如果人们的工作要求远低于工作能力,不仅工作成果少,而且也会出现工作效率降低、不适感增加以及个人成就感降低等现象,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工作低负荷”。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工作低负荷者而言,往往出现莫名其妙的空虚惆怅,常常感觉到自己怀才不遇,觉得人生没有价值。他们不明白自己是因为自身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出现的那些症状。这样的人群,可以考虑调换到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岗位上去,或者寻求些兼职来做,以充分发挥自身的能量。

做了很清闲的工作,感觉每天都没目的,以后该怎么办

2楼:声淑兰束卿

问题:我常常感觉自己很清闲,工作中没有事可做,我这是怎么了?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啊?

答案:你这是典型的“工作低负荷”。对于上班族来说,合理的工作负荷直接关系到其工作效率。

合理的工作负荷并非就是任务越少越好。如果人们的工作要求远低于工作能力,不仅工作成果少,而且也会出现工作效率降低、不适感增加以及个人成就感降低等现象,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工作低负荷”。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工作低负荷者而言,往往出现莫名其妙的空虚惆怅,常常感觉到自己怀才不遇,觉得人生没有价值。

他们不明白自己是因为自身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出现的那些症状。这样的人群,可以考虑调换到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岗位上去,或者寻求些兼职来做,以充分发挥自身的能量。

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到自己特别清闲?不管做什么工作在什么公司都感觉到自己无事可做,不会像别人那样忙来忙

3楼:爱伦华

你现在有工作吗?做什么工作都好,不要放松自己,不要以为自己上班时的工作做好了就可以,想想别的,比如这样做对吗?能得几分?

可不可以更好呢?为了做这些工作你有没有去找什么资料呢?你本来就是一个懒散的人,首先要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多用点心,人只要有目标就一定会一直向着这个目标走了,每做一件事情,想想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4楼:心之谷与萤火虫

你要多思考,我想得多了就忍不住要去做,结果努力一下女友,名牌大学,铁哥们,事业.......什么都到手了!生活又充实!

当然也要吃苦!

5楼:〆时间扯淡思念

感觉自己有很大的责任感、去抢事情做

6楼:匿名用户

空虚只不过是你没有找到感兴趣的事或你的目标无法完成,进公司呢对未来发展实在太慢,所以没有别人的激情。

7楼:匿名用户

国营企业、公务员都这样,去打游戏吧,升级的那种,任务多的你没时间

我上班了 工作很清闲 我整天无事可做怎么办?我刚毕业

8楼:匿名用户

呵呵,咱俩情况差不多,我也5月刚毕业,在酒店预定部工作,每天很清闲,但是感觉没什么前途,我现在很想去日本留学,正在咨询当中,想出去多学些东西....不过刚毕业好象都是这样,需要耐心的学习经验,等待机遇!祝好运~

9楼:落叶的面容

我虽然工作了两三年了,但是我工作上班时间也不长,每天都是8小时:

你整天没事就找个兼职吧:

去你附近和麦当劳或者是kfc(啃德鸡)打工,就是累一点,但是生活就充实多了,再有就是多一点零用钱,要不去做家教也行...祝你生活开心,愉快! !

我上班很清闲,一天就干完自己的事情就没事做了 15

10楼:**文件者

各人岗位不同,你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说实话,出差也是要解决问题,也是有风险的。你以后完成自己的工作后别和她们其他人掺和,他们有些人内心就是比较阴暗。

越是领导,其实事情越少,但是关键时刻你得搞得定,世界就是这样。

另外,看你说还要考公务员,千万别声张,我很多朋友通过考试当不上公务员的,考试只是证明你可以当,让不让你当,有没有岗位,那是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个让你们那里传闲话的知道,又有的议论你了。

11楼:

主要是看你喜不喜欢干呗,你要觉得干着还不错的话,管别人说什么呢,尽

力做好自己就好,没事做的时候可以继续深造啊,学学外语?在你没有成为老总之前,你应该是会有很多事情要做,面不是你说的很无聊,没事干,多想相你以后要干什么,现在需要学什么,我觉得这样就不会无聊空虚了。

参加工作快一年了,在一家单位的办公室工作,总是感觉工作很清闲,没什么事可做,但是自己想多学点东西

12楼:匿名用户

年轻人应该多学多做,享福是机会有的是,你的想法是正确的,我支持你。

13楼:邓王王

那就自己给自己压力呀!

14楼:匿名用户

这是我上某堂课的课堂记录,讲的是怎么样克制无聊与迷茫的,给你看看,也许合适.

无聊这个问题我还真研究过...关于人怎样才能不无聊的问题首先,人为什么会无聊呢?

无聊就是,某个东西不能引起人的兴趣,或者说任何东西都不能引起人的兴趣.上一节课说到了无聊是因为任何事物都引不起人的兴趣,那么这节课我们将要说明,为什么会引不起人的兴趣,以及怎么勾起人的兴趣来避免无聊的出现

引不起人的兴趣,最直白的理由就是,没有挑战性,没有新鲜感,没有留下深刻的记忆等等.比如,如果老是去同一家酒吧,玩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跳的舞都是一样的,周围的人说的话做的事都是一样的,那么极其容易引起厌倦,反感等等负面心理,再然后就会感觉到无聊

那,想要有挑战性,新鲜感,深刻的记忆的话,就需要把某件事情做得更好,才会有成就感.因为"成就感"这种东西是避免无聊出现的极大的要素

比如,你做某件事情做得有成就感了,感觉时光没有虚度,感觉虽然辛苦也是值得,那会感觉无聊吗?打死他他也不会说无聊

但是,如果只是纯粹"娱乐至死",一切都是为了求高兴,求开心为主,但是总是追求一些表面上的开心与高兴,那么,就算那一段时间玩得再怎么开心与高兴,回头都想都会感觉到无聊.

是那句话,玩了半天,还是没有"成就感".

那么,本堂课的,为什么某些事物引不起人的兴趣的部分就说得差不多了.

再继续往下说怎么培养兴趣,勾起兴趣来避免无聊的发生

解决方法就是.......... 话说,这堂课讲到这里,我自己也发现了理论上的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先把它给补充完善了.

兴趣只对于爱好的东西而产生,而爱好的本质是一种进行某活动的意识倾向.是一种需要需要 注意,是一种"需要",这个说法非常关键. 而进行这种爱好的过程,便是一种满足"缺乏感",获得"成就感","愉悦感"的过程.

这种过程可以视为解决(非常规性)问题的过程 什么叫非常规性的问题呢?比如,x+3=5,x是几,这是一种常规性问题,因为它有它固定的解决方法. 而另外一种问题,比如全球的水资源问题怎么解决,这是一种非常规性问题,因为它没有固定的解法.

请相信,康老师上课绝对不跑题,都是围绕中心的,至于怎么围绕的,请继续听讲

那么,非常规性的问题的解决是最能获得成就感的.比如,跳舞怎么跳才能在酒吧里称王称霸.如果解决了这个非常规性问题,那么,再去酒吧时,便不会感觉到无聊.

而最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样才能去寻找这种自己感兴趣的非常规性问题.比如很多人,问,你有什么爱好呀,他会回答,我没有,你问他,你业余时间除了玩,想干什么呀,他说,我除了玩什么也不想干

那么,他肯定就不会找到这种令自己开心的非常规性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为他的生活就是那么几点一线,甚至一点零线,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所以就会无聊了

解决的方法是,(注意,本堂课的重点来了)

找事儿干

对答了加十分

但是只加了十分,还是90分的东西没答出来.找又成就感的正经事儿敢很多人不愿意给自己找事情干,认为那是疯了,我没事给自己找什么事呀 这就是一个无聊的人和一个"有聊"的人的最大区别了. 但凡我认识的"有聊"的人,都会不停的给自己找事情做

而且会不停的去接触各个社会面,知识面,世界面,职业面等等

会把眼光放在任何一个领域.

可能有同学会说,我明白 可是我太懒啊

对呀,终于找到真正的重点了."懒"!!!!!!!!!!!

懒于做什么事情的人,肯定会有无聊与空虚的感觉.

再次重复性的总结,想避免无聊迷茫与空虚,就不断的给自己找有成就感的事情做吧!

想听听大家意见,我有一份很清闲的工作,每天都没事干,没有任何价值,该不该辞职?

15楼:赵海燕

应该继续做下去。因为你现在还年轻,总有些浮躁,等你岁数大了,工作难寻,身体又不好,就知道珍惜现在的工作了。既然现在公司人好,待遇还行,就将就吧。

闲暇时可以学一些知识技能来充实自己。

16楼: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劳动者该不该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