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博而容浅
如果企业每年不是负利润肯定是好事,还有就是员工持股的方式,是否属于分红股,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企业盈亏,当然 很多企业这么做更多的是激励员工抑或让员工出资认购公司股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国企改革员工持股 混改 好不好
2楼:匿名用户
仅仅是员工持股概念,个人觉得这个概念不好,没有主力怎么也拉不起来,望采纳
企业混改,员工持股以普通合伙方式靠谱吗
3楼:芥末留学
如果企业每年不是负利润肯定是好事,还有就是员工持股的方式,是否属于分红股,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企业盈亏,当然 很多企业这么做更多的是激励员工抑或让员工出资认购公司股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企业混改持股与不持股哪个更有利
4楼:南阳王韵皓
如果企业每年不是负利润肯定是好事,还有就是员工持股的方式,是否属于分红股,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企业盈亏,当然 很多企业这么做更多的是激励员工抑或让员工出资认购公司股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国企混改对于国企职工有什么影响?
5楼:魅儿
国企混改对于国企职工来说,一线职工工资会一定幅度**,改革员工持股也能为职工创造更多利益,更重要的是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态势,影响如下:
(1)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到2020年,除涉及****领域的国有企业全部实现混改,鼓励竞争类企业社会资本参股控股,企业效益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培育一批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直辖市应有的规模和水平相适应、在全国同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
(2)国有企业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竞争类企业资产**化率达到50%,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挂牌或核心资产上市挂牌。
(3)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到2020年,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国有资本放大功能明显增强,公司治理机制明显完善,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一、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为什么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1)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需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3)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1)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提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行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系列改革。1978年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决以党代政、以政代企问题。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从意识形态上解决了计划等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计划经济不相容的问题。
(2)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在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先后主要配套进行了资本市场建设(****市场、金融保险市场)和机构职能部门改革(财税系统改革、组建国资委、撤计委设***等),逐步完善了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公司法、物权法、针对国企国资的相关制度与规定等等)以调动、规范、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
(3)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期。
当前,股改已基本结束,经济建设与改革到了关键期和深水期。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方向:“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
国企混改,员工持股,按岗定股,对底层职工有好处吗 20
6楼:任阿宽
没有任何好处,有好处的只是管理人员而已。
7楼:匿名用户
草根金融交流圈:
员工持股,员工自己就是企业的股东,员工工作努力,提高效率,企业赚钱,员工持股作为股东可以分红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8楼:匿名用户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铺开
2018年底总结经验并扩大试点
作为国企混改中的重要一环,员工持股有望在未来进一步铺开。日前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将在2018年底系统总结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据悉,央企首批10户员工持股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首期出资入股。截至去年11月底,各省市自治区也有22个省已经制定员工持股的操作办法、实施细则,27个省市158户企业正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向记者表示,员工持股试点归纳起来,可说是“稳妥起步,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
“这次员工持股跟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在林庆苗看来,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在改革中经历了长时间、多形式的沿革变化,之所以这次要推行试点,就是因为现阶段员工持股做法跟以往相比,坚持了“三不两要”。“三不”是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持股,原则上是新设或者是增资扩股,“两要”是要建立一**权动态调整的机制,要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林庆苗坦言,过去的员工持股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股比结构固化、激励作用逐渐弱化的作用,因此股权的动态调整尤为重要。“以往很多企业搞员工持股的时候,很大的问题是没有股权动态调整机制,逐渐股比结构就固化了,激励作用僵化,企业就不能持续发展。”林庆苗说。
“坚持以岗定股,强调骨干持股,也是现阶段员工持股的一大特点。”林庆苗介绍,其实“以岗定股”中“岗”跟“骨”的关系确定也是员工持股推行的难点之一,为此试点企业也创出很多方法,提供了一些经验:有的分前、中、后台持股份额不一样,有的企业是多元业务板块,不同业务板块给的系数不一样。
“总之一定要体现出岗位跟这个持股密切联系,坚持岗变股变,定完股之后定期调整。”
员工持股一直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8月,国资委发布员工持股顶层设计方案;11月份选定试点以后,试点方案陆续完成;2017年7月份试点进入了具体的操作实施阶段,完成员工入资工商变更登记,进入正式的运转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非公资本的参与非常积极,操作上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入股的**和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入股**完全一致,而且在这个入资的过程中间,原则上是现金出资。
记者从东航物流了解到,由于东航物流本身股本高达41亿元,规定的单个员工持股上限1%,实际上金额有4100万元之多。“对目前125名持股的员工而言,都是要拿出真金**来的,持了股,就相当于背上身家在打拼,必须奋勇直前。”东航物流总经理李九鹏表示。
“我们员工持股的比例达到了20%。”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实行了混合所有制,通过探索市场化配置资源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发挥产业培育平台功能。
事实上,尤其在科技型企业,员工持股成为留住人才的重要方式。10家员工持股试点之一的中国电器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器院地处珠三角,业务处于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领域,以往僵化的体制机制导致企业人才、特别是核心团队的流失严重。”实施员工持股以后,不仅人才流失减少,还有部分流失的人才和团队主动提出返回中国电器院的意愿。
据悉,中国电器院于去年5月完成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引入非公企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盾安控股集团****、建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以及450名骨干员工持股,占全体职工人数的30%,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后,中国电器院从国有全资子公司调整为国有企业控股(股比60%)、战略投资者参股(股比18%)、骨干员工持股(股比22%)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按照电器院员工持股方案,在“谁持股”方面,坚决摒弃“官本位、分福利”思想,把对企业未来发展影响大、与业绩关联度高、可替代性低的核心骨干纳入持股范围。在“如何分”方面,按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贡献和战略重要程度、各板块人才对企业业绩贡献大小核定持股人数和数量;在“怎么持”方面,通过设立两级持股平台的方式实现间接持股,不仅便于员工股份流动,而且又可通过平台统一融资加大员工与企业的“绑定”力度。在“如何动”方面,实行股按岗定、岗变股变、股随绩调、人离股退,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2018年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施工期,混改进程再提速,尤其是地方将“唱大戏”,探索员工持股是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广东、上海、江西等地均在积极推进员工持股,2018年山东、湖南、辽宁等多省也提出将在混改同时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其中辽宁明确表示将在10户企业试水员工持股。
在林庆苗看来,员工持股改革仍需时间检验效果,但是目前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他表示,通过这项改革促进了企业改革加速,尤其如内部三项改革、职业经理人机制等工作,原来是难点之一,推行混改、员工持股,则必须建立其灵活的人事制度、市场化的薪酬制度。此外,员工持股有效激发了企业员工、包括管理层的创业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促进企业的业务开拓和业绩的提升。
慢慢改动会很好。
国企相互持股算混改吗
9楼:匿名用户
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国有
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不会给国有资本带来流失风险,或能降低改革成本,将是国企改革的一条新路径。国企改革是当下的经济热点。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不会给国有资本带来流失风险,或能降低改革成本,将是国企改革的一条新路径。
前段时间,多家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发了各界关注,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国企改革问题复杂,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混改”。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曾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今年年初,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部署2017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时,再次强调了这一点。由此可见,国企之间相互交叉持股,是国企改革顶层政策设计的重要选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