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它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其范围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领海基线)起,自然的大陆架宽度不足200海里,通常可扩展到200海里,或扩展至2500米水深处(二者取小);如果自然的大陆架宽度超过200海里而不足350海里,则自然的大陆架与法律上的大陆架重合;自然的大陆架超过350海里,则法律的大陆架最多扩展到350海里。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主权,归属沿海国所有,但在相邻和相对沿海国间,存有具体划界问题。
海底底土指心土层下面的一层质地紧密的土壤。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区别:
①权利依据不同:大陆架依存在的自然事实;专属经济区依沿海国的宣布。
②宽度不同:200海里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又是大陆架的最小宽度。
③范围不同:大陆架不包括水体;专属经济区包括水体、海床和底土。
④权利义务不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主要是海床及底土的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专属经济区包括生物资源等。
一个有关国际法的问题
2楼:匿名用户
2. cabotage 国内载运权,是指在一国境内的一个地点用航空器载运旅客、货物和邮件前往该国境内另一个地点的权利。它是国家的专属权利,只能由该国经营,不得转让给他国,也不得对他国要求这种权利。
简言之,国内两地点之间空运的权利只能由地面国经营。(原本是海洋法上的一个概念,即沿海国的“沿海航运权”,指把一国同一海岸线上的两个港口之间的运输保留给该国的轮船公司经营。)
http://hi.baidu.
***/myllaw/blog/item/fe4c9efb0e36702c4f4aea82.html 第八章&第九章 空间法(练习p64—69)
希望可以帮到你
当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时,应当如何解决? 10
3楼:匿名用户
当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时一般以签署国家法为准。
国际**也就是国际民商事交易,我国是民商合一的体制,民法通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简单的说,就是,国际条约》我国法律》国际惯例.
另外,我国近年来国际**相关法规变化较大,所以还要注意别拿已经失效的法规来说事.
4楼:高贵的懒猫
一般在中国,国内法不能抗衡国际法基本原则,但是否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比较难界定。
但如果在加入或者签订某个国际条约的时候声明不遵守某条,则该国际法条文不能约束国内法律。
5楼:漓帆之渡
通常说公法(刑法、行政法等)是不适用国际法,私法(民事法、商事法等)适用国际法。
6楼:孔海超超超
国际**也就是国际民商事交易,我国是民商合一的体制,民法通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简单的说,就是,国际条约》我国法律》国际惯例.
7楼:常山郡侯
一般会僵持不下,主要看是哪个国,例如美国 一般不会让自己国家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失,但是一些弱小的国家在对外**的时候 一般会采取避让态度!
国际法与国内法有哪些不同
8楼:匿名用户
1、调整主体不同:国内法主体为个人,以及由个人组成的法人或作为法人的国家机构,国际法的调整主体为国家、**间国际组织及争取独立的民族。
2、制定主体不同:国内法的制定主体是国内立法机关,国际法制定主体是国际法主体即国家本身。
3、表现形式不同:国内法通常为制定法和判例法,国际法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各国最高权威的公法学家学说等。
4、执行主体不同:国内法有国内执法、司法机构强制执行,而国际法一般由国家自己执行,不得强制执行。
9楼:匿名用户
有好多不同,1,制定主体不同;2,调整对象不同;3,救济手段不同;4,执行手段不同;5,表现形式不同~
国际法问题 5
10楼:**文件者
举个具体的例子,没看懂你说什么。国际法也是案例法,经常需要案例支持的。
国际法问题
11楼:匿名用户
可以因为毗连区不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主权不能及于毗连区。沿海国仅在某些方面具有行使必要管制的权利。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3条1款,沿海国仅在以下方面具有管制的权利:
1.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制度2.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因为**通过不涉及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所以不需要沿海国同意
12楼:一路向前
沿海国对毗连区不享有主权,只在毗连区行使某些方面的管制。也就是说一**舰是无须经过他国同意就可以进入该国的毗连区的,但要受到一定的管制。此外,沿海国在毗连区内行使的管制主要有:
一是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或规章的行为;二是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律或规章的行为。由此可知,一**舰也是无须经过他国同意就可以进入该国的毗连区的。但是各国法律却大多规定外**用船舶进入本国领海却要经本国**批准,如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就做了这样的规定。
一个国际法方面的问题 40
13楼:
没有管辖权,苏丹是一个主权国家,国家元首有司法豁免权,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不能对抗司法豁免
国际法问题
14楼:依稀如影
你这个问题好好玩。从法律上讲,如今现代国际法已经去掉了“先占”这种获得土地的方法,注意:只承认历史上的先占。
c国与d国打仗战败,把该岛划隔给d国,1年后b国**,说该岛主权属于b国,c国无权处分。是侵略战役吗?不然怎么还要割让土地,在不平等条件下达成的协议,现在是不被接受的,d国还是没有权利的。
你这个问题有实际的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