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协议,经过公正处公正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0-11-23 20:50:39 字数 5454 阅读 7680

1楼:匿名用户

但是,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合同法》规定,赠与,在没有交接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协议是有条件的,如果赠与过户后,受赠方违反赠与协议,赠与人可以收回赠与,

房屋赠与协议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楼:低调boy传奇

房屋赠与协议不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协议约定公证以后才生效,才需公证。

房屋赠与协议在不公正情况下效力: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3楼:司考我知道

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楼:超级无敌猪八戒

有效但是效力极低,未公证的赠与协议对方随时可以反悔。

财产赠与协议一定要被公证才有法律效应么?

5楼:匿名用户

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赠予协议签字按手印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应吗

6楼:

房屋的权属以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只签协议未进行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的效力,并且,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

7楼:匿名用户

赠予协议分为有条件赠予和无条件赠予.

无条件赠予在产生争议时要证明该协议在签立时是真实意愿的表达,比较难确认.

有条件赠予协议在受赠人完成或达到协议所注明的条件时产生法律效应.可以视为合同.

8楼:又是大海

有效力,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房屋赠与还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受赠人获得该房产权。

房产的赠与声明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9楼:中房购小助理

任何协议只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协议不存在被宣布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之下,合同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协议也是如此,公证人并非必须存在,其存在的理由只是提高了对于签订协议客观公证的证明力度而已。

但是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在赠与物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 社会公益性质 道德义务性质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对于某些附带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即便赠与物的权利已经转移至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10楼:自然而然

不公正也有法律效力,但是公正了就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了,没公正的,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是需要证明其真伪的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协议经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1楼:

房屋买卖协议书未经过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法院没有权利解除公证,只有采纳与不采纳,撤消公证书只有本公证机构和司法局有权撤消如果你的亲戚想撤消本公证书,得先争得对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证处说明情况,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到当地司法局公管处申请.  赠予自己财产与他人,无须他人同意。对依法办理的房屋赠予公证,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证明力高于其他一般书证。

你好,房屋赠与协议没有公证人有法律效力吗

12楼:草民学法

任何协议只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协议不存在被宣布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之下,合同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协议也是如此,公证人并非必须存在,其存在的理由只是提高了对于签订协议客观公证的证明力度而已。

但是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在赠与物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 社会公益性质 道德义务性质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

对于某些附带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即便赠与物的权利已经转移至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关于撤销的内容实在太多,请参照合同法192、193、194和195条。

13楼:匿名用户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只要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1所谓公证,公证的是一份协议,不是住房产权!

只要协议内容没有违法,是双方真实意图体现,双方签字按了手印,就是合法有效地!

14楼:许建云律师

不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力。

私下房屋产权赠予协议书未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15楼:团长是

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除非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生效条件为公证)。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以下法条: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

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

总之,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人来说,房子赠予的整个过程会产生的费用总额都不会是一样的。首先来说房子的公证费,国家只对房子公证费制定了相应的收取比例,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还有印花税和契税这本身都是和房子的市场价值有关的,这些费用都是需要受赠人自己支付的。

16楼:匿名用户

1、之前的公证协议与之后的增予协议是两个独立的合同,他们之前互相没有冲突,只要是大家心情愿的签的,也没有违法的就都是有效的。只是,中间涉及到后来送出去的那20平米时候,就以后来的赠送合同为依据。

2、这时要注意一个问题,法律规定免费的赠送,对方是可以反悔的,除非真正的送出去了或者说是公证过。怎么才算真正的送出去呢,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的转移权利对于房子来说,是要过户登记的。

像你说这种10平米的赠予是需要要房产证上加名的,这样对方才不能反悔。所以说,cd想确定性的得到那10平米的房子产权,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去登记,一个是去公证。即然,房产证是过世的老人的名字,那么去公证就行了,大家也可以商量,借这个机会去把房产证名字变更过来,如果房子是老人过世继承而来的话。

3、至于赔偿的取得,只能是在前面说的前提下才可以取得了。

17楼:匿名用户

赠与合同生效不以经过公证为要件,是否公证均不影响房产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司公通字[1991]117号)规定,没有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事项,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所以,房产赠与合同的当事人若实现合同目的,还必须到公证处重新办理公证,或通过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18楼:小蓉子

后来未公正的协议为准。但是ab可以反悔。将此房不赠与cd(若此赠与是无偿的话,若附带条件,且cd做到了条件中所规定的内容,那么不可随意撤销)

首先,公正只是作为一种证据的形式,并不是说公证书可以直接作为判决。

ab买下cd的房产,在公证书上公正了,但是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里可以看做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

而后,又跟cd协议,将此房赠与10个平方给cd,这是个赠与协议。但是我国合同法186条的规定,赠与要给付才生效。

在此房产中,只是因为房产没有过户,等于说是abcd四个人在就各自的产权在确定比例而已。

19楼:破塔人

明确三点:

1、之前的协议和后来的赠与协议都是有效的。

2、赠与协议未经公证,赠与人有权任意撤销。为了保险起见,建议c、d提出公证的要求并及时办理。

3、办理公证后,将来拆迁,c、d同样有权获得补偿。

20楼:慈悲的代价

还是要公证后才生效的

一份协议是否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应

1楼 cccc烟火 不一定需要公证。签订协议书的主体要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样的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些民事法律行为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只有经过公证,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公证处办理的这一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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