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流程

2020-11-23 19:58:56 字数 6217 阅读 8508

1楼:司马铸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户口在农村的村民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但不准买卖;若是申请宅基地建房确权后,同一社区的成员可以买卖过户,也就是说宅基地不能买卖,但上面建的房屋可以买卖给同一社区的成员。

首先你家盖房子后是否申请了建房许可证、办理了房权证,如果没有办房权证带着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房屋座落证明;之后带着所述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受理、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以上步骤办理完毕,或者你们有房权证双方就可以进行交易过户了。

宅基地更名需要什么详细手续

2楼:所示无恒

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需要的手续: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如下:

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2、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3、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权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由于涉及全国9亿农民“安身立命”及攸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政策和立法一直从严控制宅基地转让。《物权法》中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四条,其它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律中。应注意,《物权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特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的立法依据。我国人多地少,一直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且为防止出现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流离失所,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这一大局,我国立法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国务院于《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农村村民出 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也体现了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的意思。

3楼:农村土地流转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

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具体可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以下是湖南岳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和办理程序,供参考。

(一)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改变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宅地基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4楼:农村建房子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

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第十四条第四点规定: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由上可知,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变化,应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宅基地更名需要什么详细手续?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2、资料审核。审核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的,转入下一阶段办理;

3、登簿发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条件申请进行复核,审批后,通知申请人持《接件通知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提交原件一份,需村、镇(乡)盖章及签署意见,由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不动产权属证书(收原件);

4.提交发生变更的材料(涉及面积变更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收原件一份)。

5楼:匿名用户

到本村村委会开证明信,如果是本村村民(双方必须是本村的农民户口),买卖双方要到镇**管理宅基地的部门,有的地方叫**办公室,有的叫房屋和土地办,带起户口本、身份证办理即可。

6楼:匿名用户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7楼:法律快车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宅基地证变更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也就是一句话,有变化的,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宅基地证变更,以便符合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证变更的手续

(一)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8楼:东海蜗牛

基于合同变更到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名下,但是,村民名下的宅基地如果有证的话,是不能变更登记到非本村户口的人的名下的。如果双方宅基地都没有证,那只要有一份合同就行了。

9楼:匿名用户

只给写100字不能详细啊。。。

10楼:色泽浑浊

在这说也说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去中介地产公司.去比较大的.比如中原 合富等几个.他们会很详细的给你解说! 不收费的.

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儿子手续和流程有哪些

11楼:潘增飞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是县**批准,就别提过户了,这种情况是重新审批,也许**内部执行审批程序就可以了。一个儿子的话在宅基地方面就是和父母是一户,成为户主自动获得行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用不着父母过户。你太小看**人员的智商了,国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是保持一致的,但是没有必要保持同步,该国土部门修改宅基地档案,国土部门修改,国土部门依法做出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派出所就要考虑撤销户籍登记了。

**的工作模式其实很简单,是你想复杂了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12楼:138vk碘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宅基地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楼 用恺明勋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只能走别的渠道,办理手续。 如果够审批条件,可以重新审批,办理手续等 宅基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2楼 上海申京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一般属于集体土地,只有本村农民之间可以互相转让。须要村集体备案。 除此以外的买卖均为小产权房,不可以交易。 转让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