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家庭共同共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家庭共有财产

2020-11-23 19:55:38 字数 5541 阅读 2497

1楼:love保密局

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所以学会感谢我们的亲人、朋友、和老师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是他们给予我爱和温暖.

愿: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变得更精彩!

世间没有完美的事物,但有相对完美的感受,它存在与那些不完美者尚且能够感知完美的心中.对于那些苦苦找寻于完美爱情的男女,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暂且闲置的螺丝钉(螺丝帽),总能找到与其相对应的那枚完全吻合的螺丝帽(螺丝钉).

所谓完美的爱情也不过是存放在两个坛子里的同一类别的酒,倒在一起能够完全地相儒相融.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家庭共有财产

2楼:潘增飞

错误,宅基地不是财产,更不是共有财产,只能说是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3楼:portgas帝

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属于农民的一项财产。

但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为“有限的处分”,一般情况下(特定试点地区以外)不得转让、抵押、继承或出租。

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人是家庭所有成员,其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共有共有是怎样的

4楼:未来法律

您好:我国对宅基地有这样的规定,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使用权人一般都是登记为该户户主的名字,那么该农户的家庭成员是否对该宅基地使用权共同共有呢?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家庭成员共同共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

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

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

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吗?还是属于夫妻共有? 10

5楼:潘增飞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知道,房子是这一户群众的家,一家人以家庭名义使用,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里面的家庭是同样的法律意义,共有属于用词错误,房子的建筑材料可以讲所有,但是是家庭所有

6楼:

在基地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是归属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如房屋所有权是夫妻的就是夫妻共有,如房屋的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在基地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就归家庭成员共有。

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宅基地是属户主一人,还是家庭成员共有

7楼:匿名用户

家庭成员共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文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人为单位,所以一户里的所有人都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8楼:小肥仔

宅基地是按照户为单位,不是个人。

宅基地使

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点: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扩展资料:

宅基地申请审批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审批。县(市)人民**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9楼:垂柳初丝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全国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10楼:匿名用户

属于家庭所有成员,如家庭中其他成员在本村再次取得的宅基地,原宅基地中就不再有此人的份额。希望可以帮到你

11楼:起得早没太阳

全家的 户主只是这个户口的主人 不能代表所有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2楼:华律网

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当初是以**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

13楼:梁刚正

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综上所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分情况看: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当初是以**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4楼:潘增飞

那不是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使用,而且不能分割,至少法律不予承认

15楼:匿名用户

如果是你的,当然可以

宅基地使用权共同共有是怎样的

16楼:农村土地流转

等于是一个宅基地证上有两个使用权主体。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一宗地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可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可以在共有使用人之间分摊。

宅基地使用权是属于家庭成员吗?

17楼:七台河李阳平

一、宅基地使用权是属于家庭成员共有。

二、宅基地的处理上一般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产权人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将房屋产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立。

18楼:匿名用户

是的,宅基地

属于家庭的

每一个成员

什么是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1楼 中国农业出版社 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 使用 收益的权利。农村居民住房属私人所有,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经乡 镇 人民 审核,由县级人民 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