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提出的背景,制度演化思想提出的背景 10

2020-11-23 17:51:20 字数 5605 阅读 5031

1楼:全身骨刺我玄冥

春秋战国时期,五霸相争、七雄相斗,战争连炜不断,社会动荡不安。面对动荡的社会局面,思想家们纷纷提出治国安民的大政方略:名家福导礼治,儒家则主张以德治国,唯独道家老子提出无为而治。

做为献给统治阶级的南面术,无为而治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解析无为而治本意并不是不为,是不过多的干预、充分发挥民众自我能动性,适于统治者。而儒家思想核心是道德规范,倾向于不妄为,适于每一个人。二者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这一点值得注意。

从治国理政的

角度研究无为而治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什么是无为?

从字面上看,无为似乎是无所作为、消极无为的意思,其实这是望文生义。老子所说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也不做。他说过: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里的“必作”利‘为’呜“治”都是有为的意思。“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

《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道”是无为的,但“道”有规律,以规律约束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引申到治国,“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是以法治国,而非人治;人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则乱,法治则井然有序。

“无为而治”对于帝王个人准则而言,即是清心洞察、知人善任,将合适的人才摆在合适的岗位上,具体事情分摊给臣下去做,不必事必躬亲。

各派评述

1.老子的说法是:我无为而民自化

2.孔子: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3.《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

4.庄子和韩非的观点是:君无为而臣有为

5.黄老道家代表作《吕氏春秋》说: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故能使众能也。无为,故能使众为也

制度演化思想提出的背景 10

2楼:太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介绍了法制变迁的机会成本与历史作用,内容包括神权法思想与古代法制宗族化、法家法律思想与秦代法制封建化、道家思想与西汉法制省约化、儒家思想与传统法制儒家化、“王安石变法”失败与宋代法制僵硬化、清末变法思想及其法制改良化等。

目录: 代绪论:为何“工业革命”不是在中国爆发?——从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演变进程中寻找答案

一、“李约瑟问题”及其思想主旨

二、研究“李约瑟问题”的意义

三、东、西方法制变迁比较:解读“李约瑟问题”的钥匙四、制度需求与制度**的辩证关系:一个更深刻的话题五、中国法制变迁的特殊性和典型性

六、本书的基本思想与表述体例

第一章 神权法思想与古代法制宗族化

第一节 概述

一、中国传统法制的起源

二、夏商周法制建设概况

三、夏商周法制的基本特点

第二节 夏商周神权法思想及其演变

一、天命神权思想

二、祖宗崇拜观念对法制的影响

三、德治思想

第三节 周礼及其主要内容

一、《周礼》与“周礼”

二、周礼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宗法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一、家族奴隶制——宗法制度的社会基础

二、家法到国法的演变

三、宗法制度的影响

第二章 法家法律思想与秦代法制封建化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经济概况

二、法家法律思想

三、战国时期的变法运动及其基本特点

第二节 “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律的封建化

一、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

二、“商鞅变法”与秦国封建主义法的形成

三、秦国法制的形式渊源

第三节 韩非法律思想与秦朝法律制度

一、韩非其人及其法律思想

二、秦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秦代法制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法家法律思想与秦律的局限性

一、法家“缘法而治”的局限性

二、没有民主的法制就等于**

三、民族文化的差异

第三章 道家思想与西汉法制省约化

第一节 概述

一、汉初主要问题与汉高祖恢复社会生产的措施二、道家与道家思想

三、西汉初年法制建设概况

第二节 黄老思想与西汉初年的“无为而治”

一、“无为而治”的理论与实践

二、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三、黄老法律思想的历史作用

第三节 西汉初年的法制体系

一、律二、令

三、科与品

第四节 道家法律思想与汉初“省刑约法”的历史作用与局限一、道家的自然法思想及其局限性

二、道、儒法律思想的斗争与合流

三、汉初法制省约化运动的历史地位

第四章 儒家思想与传统法制儒家化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经济概况

二、儒家与儒家思想

三、汉唐时期法制儒家化的基本线索与主要发展阶段第二节 儒家法律思想及其正统地位的确立

一、汉儒的法律思想

二、在“尊儒”旗帜下的法制改革

三、盐铁会议与白虎观会议

第三节 法制儒家化运动的主要形式

一、“春秋决狱”

二、比:汉代的判例法

三、儒家对法律的系统性修改

第四节 法制儒家化运动的历史地位与局限性

一、汉武帝尊儒的实质

二、法制儒家化运动的社会基础与历史作用

三、法制儒家化的历史局限性

第五章 “均田运动”与隋唐法制定型化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经济概况

二、主要社会思潮

三、主要立法活动

第二节 均田制:隋唐法制定型化的经济基础

一、“均田运动”

二、隋朝的均田运动及其法制保障

三、唐朝均田运动及其相关法制的变革

第三节 《唐律疏义》的主要内容

一、唐律的总则:名例律

二、唐律分则之实体规范

三、唐律分则之程序规范

第四节 隋唐法制定型化的标志、历史地位和基本倾向一、隋唐法制定型化的主要标志

二、历史地位

三、“伦理法”:隋唐法制定型化的基本倾向

第六章 “王安石变法”失败与宋代法制僵硬化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历史概况

二、宋朝主要立法活动

三、宋朝法律思想与法学研究之风

第二节 “王安石变法”及其主要内容

一、“王安石变法”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

二、王安石其人及其法律思想

三、“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与实施过程

第三节 民法缺失:宋朝法制凝固性的另一面

一、宋朝民法的主要内容

二、为什么说宋朝存在民法缺失的问题?

三、“王安石变法”对纠正宋朝民法缺失的意义第四节 从“王安石变法”失败看宋朝法制僵硬化的根源一、“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分析

二、宋朝法制僵硬化的主要根源

第七章 宋明理学与中国传统法制**化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经济概况

二、元明清立法概况

三、中国传统法制**化的主要表现

第二节 宋明理学及其对法制的影响

一、宋明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二、程朱理学及其对法制建设的影响

三、陆王心学及其对法制建设的影响

第三节 法律**化对社会生产力的束缚

一、丧失了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

二、家族主义法制的***性

三、国家机关的堕落

第四节 关于中国传统法制**化的反思

一、中国传统法制**化的主要原因

二、“内发型”法制发展模式能否走出**主义泥潭?

第八章 清末变法思想及其法制改良化

第一节 概述

一、从“朝贡体系”到“条约体系”

二、愈演愈烈的国内矛盾

三、清末法制改良的基本情况

第二节 清末变法思想

一、清末变法思想的形成与演变

二、清末变法思想的主要代表

三、清末变法思想的主要成果

第三节 清末法制改良的特点、作用与局限性

一、清末法制改良运动的基本性质和特点

二、清末法制改良的三大历史贡献

三、清末法制改良的历史地位、经验和局限性

第四节 关于清末法制改良运动失败根源的比较分析一、清末法制改良的日本因素

二、中日法制改良运动的主要因素比较

三、中国不可能走“明治维新”式的法制改良道路第九章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法律思想与**法制法典化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经济概况

二、关于中国前途的思想争论和斗争

三、**时期历届**的政权结构

第二节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法律思想

一、孙中山与辛亥革命

二、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思想

三、南京国民**对孙中山法律思想的继承与阉割第三节 “六法全书”与国民**法制的特点

一、南京国民**的立法机构与立法特点

二、**六法体系创立的三个阶段

三、“六法全书”形式与实质的“二律背反”

第四节 关于“六法全书”历史地位的反思

一、废除“六法全书”的反思

二、怎样看待“六法全书”对中国法制法典化的历史贡献第十章 马列主义法律思想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 概述

一、“五四运动”以及马列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二、中国当代新型法制的主要发展阶段

三、当代中国新型法制的基本特色

第二节 土地革命与土地法

一、中国的土地革命与制定土地法的指导思想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各阶段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毛泽东宪政思想与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一、毛泽东的宪政实践与理论贡献

二、中国新时期制宪活动及其主要成就

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宪法建设的主要经验

第四节 全球化视野: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新课题一、当代世界法制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当代世界法制发展的主要潮流

三、现状与问题:全球化视野下的中国法

首先提出“无为而治”主张的是

3楼:教学教研团队

c  【解析】最早提出“无为而治”主张的是道家创始人、春秋战国时期的老子。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提出“入世”,而庄子所在的时间比老子稍晚,故正确答案为c。

4楼:孙亦磊

首先提出“无为而治”主张的是(c)。

a.孔子 b.孟子

c.老子 d.庄子

5楼:南乔祭月

老子 。

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而且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也遵循道的规律。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二十五章》)可见,道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既然道以自然为本,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有为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也只有这样,事物才能正常存在,健康发展。

所以在道家看来,为人处事,修心炼性,都应以自然无为为本,避免有为妄作。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道德经·二章》)"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有为,而有以为。"(《道德经·三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经·四十八章》)严君平亦谓:"有为之为有废无功;无为之为成遂无穷……览天地之变动,观万物之自然,以睹有为乱之首也,无为治之无也。"(《道德真经指归·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