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蠶漖棨桻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七条 金融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二)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或再鉴定申请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没收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由什么负责解释
2楼:淮安浙江人
1、第一条 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 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3、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3楼:匿名用户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经2002年12月3日第4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4楼:_蜕颜网
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我国法规制定有一种原则,叫“谁制定谁解释”.《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4月9日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属于部门规章,当然中国人民银行解释.该“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2003年4月9日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假币收缴
5楼:桃酱
第二章 假币的收缴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
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
(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
(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三)有制造贩***线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第八条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九条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是根据什么而制定的
6楼:爱连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第4号):
第一条 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于何时起施行
7楼:我的春天暖洋洋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如下:
名称:假币管理回
条例中国人答民银行令
〔2003〕第4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经2002年12月3日第4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8楼:爱连君
2003年7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第4号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适用哪些范围
9楼:匿名用户
1.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2.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3.办法所称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
4.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是指具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与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
10楼:栗飞索新之
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
第二条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哪些假币收缴鉴定规定,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1楼:爱连君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
假币的;
(二)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或再鉴定申请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没收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第4号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二)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或再鉴定申请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没收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金融机构在假币收缴管理过程中出现哪些行为会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
12楼:爱连君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2003]第4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标志含义,中国人民银行标志图案是什么
1楼 匿名用户 中国人民银行的标志主要是为了体现 人民银行 这一性质,因此标志的总体形状为一个 人 字,意为 人民 的银行。而人字是由三个古代钱币构成的,如果关注过秦朝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时应该对这种钱币有印象,这主要是体现了人民银行经营的实际内容即为货币。 2楼 魔鬼的大王走了 中国人民银行 含义好比...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怎么没有注册
1楼 匿名用户 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 ,申请人都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每人每年有2次免费查询个人征信的机会。 一 查询点查询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 银征信中心 2013 97号 规定 个人查询到就近...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和征信中心关系
1楼 爱连君 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对征信业进行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征信业的内设机构,具有行政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一家征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