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67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违法吗

2020-11-22 14:55:17 字数 5903 阅读 9647

1楼:找法网法律咨询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

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26条和行政诉讼法的67条规定内容冲突冲突吗

2楼:匿名用户

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出台,2018年2月8日已经废止。行政诉讼法属于法律,且2015年已经修订,应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一百六十三条本解释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行吗?

3楼:匿名用户

可以不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被告必须提交证据,因为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4楼:匿名用户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是没有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5楼:劳动法行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或所依据的文件,视为没有证据,属于违法执法,承担败诉的结果。

6楼:匿名用户

从法律条文上来讲,被告不提交或者没在期限内提交就是没有证据!

实际中怎么操作,当地法院说了算!

行政诉讼不提交答辩状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吗

7楼:淮安浙江人

1、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4、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8楼:匿名用户

不是,可以**口头答辩。

审判人员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怎么办

9楼:正商观察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的诉讼程序有问题的,可以向本院或者检察院反应相关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民事诉讼中被告方不向法院递交答辩书 有何后果?

10楼:中顾法律网

首先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因为被告方没有提交答辩状,法官只知道原告的理由,不了解被告的缘由,所以审判会对被告方不利。

11楼:之何勿思

若是没有出庭且不提交答辩书,那就推定你对原告所提意见无异议。

是否提交答辩状是你的权利,由你决定,这一权利你不行使不会对你产生不利后果;你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间内向法院提供;如果申请法院取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你证据充分,你相应的主张就会得到支持。

在法院发给被告的应诉通知书上规定有时间的,一般在签收之日起15日内递交答辩状,30日内为举证期限。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说明批准后延期。

12楼:热心网友

1、没有后果,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时出示。可与原告方对质,只要证据属实。

2、由于未交答辩书,审判时会对被告方造成一些不利。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时出示。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13楼:玩世的叉烧大哥

被告方不向法院递交答辩书并不会产生任何后果,也不会影响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14楼:just享受

1、可以不提交答辩书,这样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可以在庭审中提供一些证据,再要求法院去查公司的帐以印证钱已还。只要是正当诉求,法院都会支持的,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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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